籤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General 更新 2024-12-17

明天要付首付了、籤購房合同應該注意什麼??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是購房的中心環節。合同簽訂後,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關係正式確立。合同是處理房產及物業管理糾紛的最重要依據,合同簽得如何直接決定購房維權的成敗。商品房買賣合同雖然仍叫“合同”這一稱號,但的確缺乏購房人可以約定的成份,所謂簽約側重於“籤”而少了“約”,實為“欠約”。那麼,在簽約環節,我們應當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簽約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1、儘量選用當地政府部門推薦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

2、警惕不公平條款,特別是補充協議,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現場簽約時,必須看清楚預售證原件上所有信息,對合同條款必須詳細查看,逐一細讀。

4、聘請專業律師參與。

5、以補充對補充。

6、集體簽約。

二、合同簽訂後要及時跟進三件事

(一)及時向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預告登記

(二)房款一定要打入預售款監控賬戶。

(三)及時收取房地產發票以及各項稅費票據。

三、尋求救濟,及時否定“霸王條款”

四、法律應成為購房合同“霸王條款”的終結者

www.woyaofa.net/newsview1.asp?ID=412&SortID=11

買房籤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首先提醒您在決定交納首付簽訂合同之前,要確定項目的證件齊全,您可以在其銷售部要求查看這些證件,只有證件齊全才會減少購房風險,也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現在西安市已經取得預售證的期房都實行網籤,網籤和紙質合同內容相同,只是簽訂方式不同而已。籤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目前西安實行網籤備案,但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相同。 第三,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後,才能避免上當。 第五,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範。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第六,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第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買房籤合同注意,對於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形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而且就您關心的問題,也要在合同中體現。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現實中也存在開發商因為資金鍊條斷裂,可能會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而停工時間較長可能會形成爛尾樓,這對於購房者維護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議您在籤正式合同之前,再實地瞭解一下項目情況。如果選擇購買,一定要詳細約定交房時間,以及相關的違約責任。 購房者交納房款之後,開發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據,正式的購房發票通常會在交房的時候給購房者。主要是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不是最終的實際面積,在實際建造過程中會有或多或少的誤差,所以,只有等到實際測量面積出來之後,該房屋的實際銷售價格才會準確無誤,一般就在這時候出具發票。目前市場上開發商基本上都是這麼做的。感謝關注!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最後,還要約定配套設施,如個人的門\窗型號,是否一戶一表等;公用的綠化、電梯等等。

簽訂商品房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驗證開發商的五證,二書應該是交房時候的事了!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必須齊全才能籤,尤其是《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如果不全,可能辦不了產權證和土地證!

2.開發商應該公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這個你都要在籤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開發商都是應該提供給你的,網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籤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問清!特別是其中關於面積變化的約定!

3.在簽訂合同前繳納 房款或首付款、代收契稅、維修基金、委託公證費,這些都是合理的費用,不要矯情了,老實繳納,契稅、維修基金多退少補!另外還有合同公證費,則是可以選擇,不是強制性的,建議繳納!

4.簽訂合同時要核實房號、名字、身份證號是否無誤!空白處都要劃掉!

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準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曾有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的事例。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5.簽訂合同時,最好合同上甲方處和騎縫處要有開發商的公章,防止開發商偷換合同內容!注意交工標準,儘量把開發商的承諾寫進合同!

6.如果對合同不滿意,需要修改,一定要給開發商發律師函,必須馬上給予書面迴應,否則後果由開發商承擔!

7.簽訂合同時簽訂《物業管理公約》!也是格式合同!你應該留存!注意物業費是否是承諾的金額!

最後

說句實話,現在很多地方目前還是賣方市場,開發商那裡都是格式合同,沒有選擇!

我們前一陣剛剛給很多客戶籤合同,包括很多律師和高官,都是老老實實的簽了!開發商同意給你改的,都是無關輕重的東西,真正涉及到雙方利益的,都是堅決不同意改的,否則就不和你籤合同!

其實真正注意的就是合同公證費,你的房號名字身份證號別錯,付款方式別錯!需要交的費用多準備點,省的多跑

其他真的是無能為力,鬧了一肚子氣,卻解決不了問題!

畢竟在開發商面前,客戶屬於弱勢群體,但是維權意識是客戶必須具備的,社會才會進步!

嘿嘿,如果跟開發商吵的不可開交,將來辦很多手續都會受到刁難,也是很麻煩的!儘量心平氣和的協商解決!自己不生氣,別人氣不到你!讓別人去生氣吧!

買房籤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九個事項需謹慎

買房是件技術活,從頭到尾都不容有一絲大意。首先你要貨比N家、綜合考慮樓盤品質、戶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在經過這一番“戰鬥”後,當你已下定決心購買某樓盤的某戶型時,你仍然不能放鬆下來,此時好好研究購房合同就是重點。一、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二、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三、查驗有關證明文件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五、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這裡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編輯說】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買房是件大事,更是一件幸福的事兒。試想一下一家老小搬進新房,其樂融融,該是多麼美好的畫面啊!但要是在買房的過程中稍有疏忽,這幸福指數不就大打折扣了嗎?

怎樣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 注意事項有哪些

您好,百度文庫裡有《如何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一文,內容詳盡,建議您參考裡面的內容。另外,還補充幾點:

1、分清“商品房預售契約”和“商品房買賣契約”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區別如下: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於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2、購房合同有哪些內容?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保修責任;

乙方使用權限;

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違約賠償責任;

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2、補充協議很重要

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裡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裡進行約定。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

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以下幾個問題:

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裡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裡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複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二、簽訂購房合同時所需帶齊的材料:

1、《定金合同》

2、定金收據

3、本人身份證原件、夫妻雙方結婚證(單身證明)

4、私章

5、戶口本原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6、收入證明原件

望採納,謝謝!...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您好

一、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三、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必須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五、買期房要約定資訊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希望對您有幫助

望採納,謝謝

買新房注意事項,籤合同時注意什麼

購房籤合同一般要注意一下事項:   1、基本的“五證”齊全。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參照最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瞭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   3、相關證明文件有效。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後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並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4、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對於期房,由於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範的《文本》,則開發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無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6、檢查房屋質量。在簽約時,應查看並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並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檢查是否有開發商對質量問題的責任。   7、明確物業管理事項。一個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一定讓你永遠覺得不舒暢。所以要多看看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如何,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重點約定違約責任。對於期房,甚至現房,都有可能與開發商的描述不一樣,此時應該明確合同違約或與描述不一致時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可參考: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一套商品房對普通人來說是一件既要花費大量積蓄、又要費心勞神的大事,因購買商品房而發生的糾紛更是困饒購房者的一大煩心事。因此,在購買前瞭解商品房的有關知識和注意事項。能夠對糾紛的產生起到良好的防範作用。目前,商品房銷售分商品房預售和商品房現售兩種,現在試分析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應注意哪些事項。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建設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將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購買者,購買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在合同約定的未來一定時間擁有現房的房地產買賣行為。 購買者在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時應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環節: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的商品房應具備的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作出以下規定: 1、已經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和預售的前提條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的房屋是非法建築。購買者要在購買前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此項規定是房屋開工建設的前提,房地產開發企業只有在其建設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才能開工建設。 3、按照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且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規定是為了保障工程建設的穩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開發商過分依賴預售款從事項目開發,防止無法如期交房損害購房者的利益。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在本市開發房地產的企業應到日照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並取得該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此規定的目的在於將房地產預售的活動置於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監督之下,從而保證商品房預售的合法性。 二、瞭解商品房預售合同基本的內容 1、主體。即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築面積、房屋結構、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圖等。 3、面積。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應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並明確是建築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其他面積。 4、價款。即預售商品房的價金,包括單價和總價,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雖然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規定,但對預售款實收的數額和期限卻沒有統一的規定,當事人應在合同中明確。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則條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約定由於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的影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順延。 6、房屋使用性質。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生產用房或其他。 7、違約責任。包括購房一方不能依約支付價款的責任和預售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房的責任。 8、房地產權屬登記義務。 9、物業管理條款。 10、糾紛解決方式。如選擇訴訟還是仲裁。 11、其他條款或當事人約定的條款。 下面說說購買現房應注意的事項: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商品房的條件 2001年4月4日,建設部發布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當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現售商品房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買新房籤合同應注意什麼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哦。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儘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應是項目立項批准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繫在一起,以免日後有出入。如××市××區××街××號××花園××號樓××層××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築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該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等級、材料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麼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準,並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商品房保修的責任相關的文件:《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房人提供。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 應該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保修單位等內容。簽約前注意一下細節對購房者很有利1、簽約前多去幾次售樓處

很多人從簽了認購書到簽約之前的一段時間裡,(一般為一週)就很少去售樓處,等到售樓處通知催促簽約時,可能連自己買的房子還不太瞭解,比如有多少車位?車位多少錢?物業管理費是多少?這些事項都沒有搞清楚是不能簽約的。在籤合同之前,要多去幾次售樓處,瞭解項目的情況,看有沒有日後發現你根本不能接受的問題,簽約時要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條款,連項目已有的或應有些什麼都不盡瞭解,如何籤補充條款呢?

2、把每項承諾都記下來

售樓業務員介紹項目時,是你問到什麼就答什麼,他想到什麼就介紹什麼,不像合同內容那樣有固定的格式,在籤合同時,你是按照合同一條條地討論,有很多東西沒有寫在裡邊,自己可能也會一時想不起來,簽完合同回家再想起來,售樓小姐曾答應過有地下儲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樹的,這時想起已經晚了,所以平時談話時,售樓小姐的每一點承諾都要記錄下來,能寫進合同裡的儘量要求寫進合同裡去。

3、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

在簽約時,一般會先見一下律師(一般開發商會請一個律師到售樓處幫助籤合同),要知道律師是開發商請的,但律師費是購房人出的,所以律師有責任幫助購房人搞清各種法律細節,有責任維護購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師只有在簽了合同後才能取律師費,所以律師也是希望順利簽約,他們不會自動幫助你質疑開發商的,所以這時你自己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才是重要的。

4、平心靜氣地逐條推敲

很多人被通知簽約前,還沒有見過合同是什麼樣的,簽約時拿到4份待簽字的合同,讀著極其專業的法律術語,頭就開始發大,簡直不知所云,這時簽約顯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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