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的戶口怎麼分開?
原來和父母共用一戶口本現如何分開
"戶"首先是一個家庭組織的概念
一個家庭組織至少要包括父親,母親,孩子三個基本單位
如果你是個單身
那就不能"自立門戶"
你說的意思就是所謂的"分家"
那你至少要有:
1,獨立的住所
2,合法的配偶
符合這兩種條件
你才能成為一個戶主
比如你和你合法的妻子
在某地合法地買了一套房子
那你就是這幢房子的"戶主"
你擁有獨立的"戶口本"
你辦這個"常住人口戶口本"是用你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辦的
而這與你當初辦身份證是不一樣的
因為當時你辦身份證時需要用你老爸的戶口本
將來你小孩出生要辦身份證
那就要拿你的戶口本去登記
你就是真正的"戶主"了
簡單點,
你有一套合法的獨立住所
你就是一個戶主了
我想要和父母分開戶口本可不可以? 急!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您不具備分戶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程序: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與父母的戶口本分開怎麼辦理流程
與父母的戶口本分開,先決條件必須另有一套住房。
先到原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帶好你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在憑拿到的戶口遷移證明,到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需帶好遷入地的房產證或者公房租賃憑證,同時也要帶好原來的戶口本和你的身份證。
戶口本怎麼跟父母分開
該問題涉及家庭分戶的問題,但是必須符合一房一戶的原則才可以,只要當事人具有獨立的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就可以分戶。否則沒有辦法辦理。如果符合條件可以按照如下程序辦理: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立戶申請;
(二)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係證明;
(三)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同時,公安機關作為戶籍的管理機關,當事人有權直接到公安機關了解戶籍政策,公安機關有告知的義務。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怎樣辦獨立的戶口本
你的意識就是分戶了,你得有結婚證、房產證、然後還要去當地的居委會弄一個分戶證明。然後去派出所戶籍科
怎樣將父母的戶口和自己的戶口分開?
將父母的戶口和自己的戶口分開,需要一定的條件,如結婚、已成年且獨立生活等。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如何把我的戶口簿與父母的分開
為什麼一定要把戶口分開,你是獨生子女還是有兄弟姐妹?
一般在農村先名義上分家(自己家裡,和父母分開)
到了一定的時間,是可以給予辦理的,其實農村的很多幹部,你請吃頓飯,問問,可能有招兒,不要太擔心,越是農村,越好辦理。城市反而需要手續齊全,你可以通過內部消息打聽打聽吧。
在戶口本上和父母分開,單獨一本,怎麼弄
首先你結婚了嗎?夠年齡嗎?如果你已經結婚登記了,就可以直接去派出所。就說要分戶,重新給你拉一個戶口本。你就是戶主。
農村戶口要和父母戶口分開流程怎麼走怎麼辦?
先到村長那兒開個證明,然後叫上你家戶主,拿著戶口簿去派出所就行了。
戶口本怎麼跟父母分開
一般要是成年人,並且有獨立的房產,可以到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