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剖腹產產假多少天?
2017 東莞產假 5分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按2016計生條例的規定剖腹產的產假有多少天
多數準媽媽都很關心自己生產之後能休息多長時間,其實對此你大可不用擔心。國家相關勞動法對於生育假期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實際產假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特殊原因增加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為90天。一般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於法定的90天標準。勞動部還下發過一份《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相關問題有更為詳細的解釋: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不同地區還對產假有補充規定。一般來說,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定不同,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比如,北京市規定晚育除去能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外,能增加30天獎勵假。一般來說,實行獎勵30天晚育假的地方比較多,但也有個別地區為了鼓勵晚育和獨生子女增加更多天數。具體情況可向當地勞動部門進一步諮詢。特別需要提醒姐妹們的是,產假時間是按照自然天數計算的,週末假日和節日等也計算在內。
國家法定產假2016剖宮產假期多少天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產假期為98天,其中產前可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至於生育第二個子女時延長的生育假到底有多久,還得由你省經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全出規定,你可關注該條例。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廣東2016年產假多少天
新版《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基本產假+ 35天獨生子女假+ 15天晚育假= 148天。調整後是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即二孩以內)假=128天。
上剖腹產 規定產假多少天
剖腹產(難產)的產假,可以分為國家層面規定與地方法規定兩個層面,職工享有的產假應以地方規定為準。
國家層面的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也就是說從國家層面的規定是113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符合初婚+晚婚+晚育情況增加晚育假,由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晚育假。
例如《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九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資照發。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級晉升;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
剖腹產產假多少天 國家產假規定
凡是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關生育保險待遇的。生育津貼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嬰,產假增加15天;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可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業具體規定”計算。
生育保險待遇如何申領或支付。
生育生活津貼在生育或終止妊娠後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國家規定剖宮產產假多少天的時間
多7天還是多14天,你可以查一下規定。比自己生修的天數多一點。
2015年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
按照最新勞動法規定,法定產假是98天,包括節假日,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話,增加35天,產假就是98+35=133天,
晚育的話,增加15天,產假就是98+35+15=148天(女初次生育滿24週歲為晚育),
如果是剖腹產的話,增加15天,產假就是98+35+15+15=163天。
2016年廣東省產假規定有多少天
2016年廣東產假安排如下: 1、女職工享受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假(即二孩以內)=128天; 2、男職工享受15天的護理假; 3、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沒有晚育假和獨生子女產假。 5、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