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什麼?
勞動監察大隊屬於哪個部門管
屬於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條規定)
勞動局和勞動監察大隊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監察大隊是勞動局的下屬事業單位,其主要任務是
1、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2、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3、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4、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5、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6、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
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是一種類似於法院審判的準司法制度。
勞動監察部門是負責什麼工作的?
具體就是調解仲裁勞動和勞務糾紛
勞動監察大隊有什麼權利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勞動監察大隊職責: 1.宣傳國家勞動方針政策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督促單位和勞動者貫徹執行; 2.根據國家和省、市的勞動監察法律、法規、規章,聯繫本區實際制度相應的實施辦法; 3.在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指導下,配合和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對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違反規定的行為,並依法行使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吊銷許可證、責令停止整頓等處罰; 4.執行上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勞動監察工作計劃,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5.受理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並按規定查處; 6.負責全區勞動爭議仲裁受理、立案及處理工作; 7.做好勞動監察統計工作,為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及上級勞動部門及時提供有關信息;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察職責以及同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行使的其它職責。
勞動監察大隊主要職責是什麼?對勞動者與用工單位起什麼作用?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 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
勞動保障監察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保障監察,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並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對於促進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監控勞動力市場秩序、維護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以及推動勞動保障部門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勞動保障監察包括的內容如下: 1、制定履行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的情況; 3、招用職工的情況; 4、執行工資收入規定的情況; 5、執行社會保險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6、執行職工福利規定的情況; 7、遵守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8、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權益保護和殘疾人勞動權益保障的情況; 9、遵守職業技能開發規定的情況; 10、職業介紹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11、承辦境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公民個人出境就業機構,維護境外就業人員合法權益的情況;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礦山安全、職業安全衛生、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等勞動監察內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的內容是什麼?
解答: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3.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6.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勞動保障監察局是做什麼的?
勞動監察管理部門,屬於國家的行政部門
主要是監督勞動以及勞動合同當中,存在的違規,違法等行為,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同時行使檢查和監督職能。
對於違法的行為,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開具相應的整改和處罰通知書。
勞動監察局是什麼職責?
沒有勞動監察局!
會有勞動監察科,或勞動監察大隊!都屬於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下屬部門!
機構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加強本區企業規範用工的監管和服務的意見和辦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負責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管理紶作;
3、負責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的審理工作;
4、負責對行政處理、處罰案件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工作;
5、負責企業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審核工作;
6、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員、協管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7、負責本區外國人就業監管工作;
8、負責牽頭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