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可以辦特殊門診?

General 更新 2024-10-30

哪些患者可申報特殊疾病長期門診

一、城鎮職工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條件,可以申請特殊疾病門診:

1、腎衰竭透析治療; 2、惡性腫瘤放、化療;3、器官移植的抗排異治療; 4、原發性高血壓(屬於高度危險組和極度危險組);5、糖尿病伴併發症; 6、肺原性心臟病; 7、類風溼性關節炎(活動期); 8、重型系統性紅斑狼瘡;9、再生障礙性貧血; 10、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11、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療術後(需長期藥物治療者);12、支氣管哮喘;13、重症帕金森氏病;14、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源性心臟病導致的慢性心力衰竭);15、心臟瓣膜置換抗凝治療);16、癲癇;17、精神分裂症;18、心境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申報程序:

1、凡符合規定病種和條件的參保人員,須填報《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補助申請表》,並附本人3個月內有關病情證明材料(病歷、診斷證明、診斷依據等)。

2、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申報材料,組織有關專家按照國家統一的疾病臨床指徵標準審核,必要時通知本人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查鑑定。符合規定條件的,由醫保經辦機構在本人醫療保險證上註明所患疾病和執行時間,加蓋印章。

城鎮居民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條件,可以申請特殊疾病門診:

1、腎衰竭透析治療; 2、惡性腫瘤放、化療;3、器官移植的抗排異治療;4、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5、血友病。

特殊病種門診有什麼作用?

所謂的特殊病種門診,是指為了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作用,滿足長期患慢性疾病以及需長期用藥的參保患者的基本醫療需求,減輕其醫療費的負擔,對一些特定的不需要住院且醫療費用較高的患大病和慢性病的人員在門診進行診療的方式。符合特殊病種門診醫療條件人員,其門診用藥費用按住院費用報銷辦法,可以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按比例分別負擔。也就是說,這些特殊病的患者雖然沒有住院治療,也不需要住院治療,但是對於他們所患的特殊疾病治療產生的醫療費用卻可以按照住院治療費用對待,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基金中列支。這樣規定是對特殊疾病患者的一種特殊對待和政策,不僅可以提高對於一些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權的保障,而且有利於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效率。

特殊病種門診的一般範圍確定,根據各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會有一定的差異,但一般包括各類慢性疾病:尿毒症透析治療;器官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糖尿病(合併嚴重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併發症之一者);心、腦血管病嚴重併發症(陳舊性心肌梗塞、腦卒中留有嚴重後遺症):慢性肺心病(心功能不全I級);活動性結核病;處於緩解期或鞏固期的精神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礙,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慢性腎功能不全(氮質血癥期),高血壓病(Ⅲ期);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類風溼症(肢體功能障礙,關節畸變);帕金森氏綜合症;系統性紅斑狼瘡;以及其他經各地醫保中心確認的疾病。各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患特殊病種制定目錄,並且規定特殊病種確認標準及報銷範圍。

特殊門診疾病包括哪些?

門診特殊病種包括冠心病、高血壓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惡性腫瘤、腎透析、腎移植術後、帕金森病、類風溼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乳腺癌(內分泌治療)、肝豆狀核變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腎功能不全、癲癇、膀胱腫瘤(灌注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丙型肝炎、肝移植術後、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等22種疾病。

問:如何辦理特殊病種門診?

俯保人員患有以上所列特殊病種需門診醫療時,持三級醫療機構開具的醫療診斷證明、近兩年的三級醫療機構病歷資料、相應的檢查(化驗)結果、具體治療方案、三級醫療機構填寫的《諸暨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建議書》加蓋醫院公章、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手冊》和醫保IC卡,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待遇審核科辦理核准手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核發《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醫療卡》,並由參保人員擇定一家本地中心衛生院以上或由省級以上名中醫坐診的定點醫療機構(限該名中醫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選定的醫療機構在《諸暨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建議書》蓋章後作為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指定醫院。

哪些病可以辦理規定病種

特殊慢性場病種暫定為:高血壓病(2期以上有心、腦、腎併發症之一者)、肺心病(出現右心衰竭者)、肺氣腫、冠心病、心肌病、頑固性皮膚病(重症銀屑病、泛發生皮炎、重症溼疹、系統性紅斑狼症有心、肺、腎、肝等併發症之一者)、糖尿病及其合併症、腫瘤放化療及其晚期、慢性腎炎及慢性腎功衰門診透析、腎移植手術後用國產抗排斥藥、頑固性潰瘍、肝炎活動期(含甲肝、乙肝、丙肝)、結核恢復期、精神分裂症、癲癇、風溼及類風溼性關節炎、脈管炎。

未列入上述病種範圍但確需長期門診治療的疾病,由參保職工提出申請,經市醫保中心組織專家聯評,認為確需長期門診治療的可按特殊慢性病對待。

成都市社保局哪些病種能辦理特殊門診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種分為以下四類:

(一)第一類。

精神類疾病:阿爾茨海默病、腦血管所致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焦慮症、強迫症。

(二)第二類。

1.原發性高血壓

2.糖尿病

3.心臟病(風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

4.腦血管意外後遺症

(三)第三類。

1.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

2.帕金森氏病

3.硬皮病

4.地中海貧血

5.乾燥綜合徵

6.重症肌無力

7.甲狀腺功能亢進或減退

8.類風溼性關節炎

9.肺結核

(四)第四類。

1.惡性腫瘤

2.器官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

3.血友病

4.再生障礙性貧血

5.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或骨髓增殖性腫瘤

6.系統性紅斑狼瘡

7.腎病綜合徵

8. 慢性腎臟病

如果我的回答沒幫助到您,請繼續追問。

醫保特殊病種有哪些

你好:醫保特殊病種: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伴心功能≥2級) □全癱瘓(四肢肌力在Ⅰ級以內)

□慢性風溼性心臟病(伴心功能≥2級) □慢性肺原性心臟病(伴心功能≥2級)

□原發性高血壓(中危組以上) □腦血管疾病(伴有併發症)

□肝硬化(失代償期 ) □糖尿病(伴有心、腦、腎併發症) □慢性腎功能衰竭

□系統性紅斑狼瘡 □肺部結核(Ⅰ型肺結核除外) □慢性喘息型支氣管炎

□甲狀腺機能亢進症 □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血友病

□帕金森氏病 □腫瘤(Ⅰ至Ⅳ期) □肝豆狀核變性

特殊門診同時可申請幾種病的報銷?

不同的地方可以不盡相同。一般來說,單純糖尿病(只有糖尿病,沒有併發症或是高血壓等其他慢病)門診特病報不了多少錢,因為它是限定化驗的,只有血糖、尿常規、糖化血紅蛋白(有的還不算)這幾樣,一個月一次免費,但一共也就不到50元。而且,一般首次都有門檻,就是必須要自費500-1000元,以後就不必了。買藥也是基本用藥,可以報銷60%,但限定用量。如果你有條件可以查糖尿病併發症,如果能定上,那麼檢查項目也可以放寬,用藥可以放寬。

特殊門診的介紹

特殊門診是指符合規定大病、慢性病,在門診治療也可以按照住院那種報銷,因為醫保都是隻報銷住院費用的,但是一些大病和慢病,不一定需要住院的,在門診也可以做治療的,所以才有特殊門診了。

特殊門診含幾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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