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外傭金怎麼做賬?
向國外支付佣金的賬務處理
記到銷售費用裡;
記賬要付款的依據,如銀行轉賬回單(就是支付的原始憑證,要是直接領現金就開收據讓收款人簽字)。
付國外客人佣金怎麼記賬
借:產品銷售費用
貸:現金
收取國外供應商支付的佣金怎麼入賬,要交什麼稅
境外支付的佣金要涉及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1、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因而,對於貴企業付給境外企業的佣金,因為該境外企業屬於為屬於境內企業提供的勞務,所以應屬於上述應徵營業稅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所以,業應作為代扣代繳該行為營業稅的義務人。
2、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第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因此,境外企業為境內企業提供勞務,境內企業支付境外企業勞務佣金,應區分是否屬於在中國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對於這一點的判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條進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一)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二)工廠、農場、開採自然資源的場所;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四)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五)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區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境外公司在境內設有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2)境外企業在境內未設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企業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則對於其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所得應按勞務發生地確定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該企業所提供的勞務確實在境外,則不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對於非居民企業應僅就其來源於境內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也無需為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需要做賬報稅找鑫瑞藍天,價格實惠,很高興為你解答。...
公司支付給境外個人的佣金怎麼做賬
要簽有合同,並要扣繳營業稅、預提所得稅,然後到稅務機關開具完稅證明,連同合同、付匯申請一起交給銀行辦理即可。
出口走公司賬戶支付國外傭金怎麼做賬
借:產品銷售費用
貸:現金
國外傭金代扣代繳了稅金如何賬務處理
借:應付賬款——供應商名稱
貸:銀行存款/現金
關於付國外客戶佣金繳稅的問題
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發票的總題因涉外,我這個地稅的也不懂了哈,外國開具的收據或發票應該可以入帳的吧,最好諮詢一下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或涉外分局或直接12366
支付國外傭金時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1)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2)借: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銀行存款
支付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付給國外代理的佣金財務怎麼處理
一般來說有兩種做法:1、如果國外代理可以提供正式INVOICE的話,可以作為成本入賬;2、如果無法提供上述資料,只能提供相關國內發票,則只能作為銷售費用報銷列支。
支付給國外個人的佣金,我們要交哪些稅
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所以,根據上述規定,貴企業付給境外個人的佣金,無論該勞務發生地是在境內還是境外,但都屬於為貴企業提供的勞務,貴企業屬於接受勞務方且在境內,因而,貴企業應代扣該勞務應交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給境外個人的佣金涉及到營業稅起徵點問題,如果未超起徵點可以不需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徵點的,免徵營業稅;達到起徵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徵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徵點。
營業稅起徵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
營業稅起徵點的幅度規定如下:(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20000元;(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500元。
支付給國外個人的佣金,如果支付給個人,你們就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中所說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的標準。
該條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