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事故隱患是指?
事故隱患排查名詞解釋
可以理解為: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以下信息供參考: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隱患的排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發現隱患,一般採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安技員,各部門、車間報安督辦,安督辦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班組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對責任人將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事故的名詞解釋
事故(Accident),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者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
【拼音】shìgù
【基本解釋】
(1) 原泛指事情,現在指意外的損失或災禍。
交通事故
(2) 原因
冒暑而來,必有事故
(3) 藉口
尋個事故
電力的名詞解釋一級一般隱患是什麼
根據隱患的危害程度,隱患分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其中:重大隱患分為Ⅰ級重大隱患和Ⅱ級重大隱患。
(一)Ⅰ級重大隱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隱患:可能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事故的隱患。
2.電力安全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國務院第599號令《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較大以上電力安全 事故的隱患。
3.設備設施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5000 萬元以上設備事故的隱患。
4.大壩安全隱患:可能造成水電站大壩或者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大壩潰決的隱患。
5.其他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重大以上環境汙染事故的隱患。
(二)Ⅱ級重大隱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隱患:可能導致 1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傷事故的隱患。
2.電力安全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國務院第599號令《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一般電力安全事故 的隱患。
3.設備設施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00 萬元以上、5000 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的隱患。
4.大壩安全隱患:可能造成水電站大壩漫壩、結構物或邊坡垮塌、洩洪設施或擋水結構不能正常運行的隱患,或者造成燃 煤發電廠貯灰場大壩斷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洩漏、排洪設 施損壞的隱患。
5.安全管理隱患: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未成立,安全責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嚴重缺失,安全培訓不到位, 發電機組(風電場)併網安全性評價未定期開展,水電站大壩未 開展安全註冊和定期檢查,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大壩未開展安全評 估等隱患。
6.其他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第108號令)和《公安部關於修改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的決定》(公安部第 121 號令)規定的火災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一般和較大等級的環境汙 染事故的隱患。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名詞解釋安全原則是什麼意思
1、安全生產“四不放過原則”是針對事故處理而言的,是事故處理的基本原則。即:事故發生以後,要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
教育
不放過。
2、安全生產“三定原則”有兩層意思,一是針對事故隱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產問題而言,要做到確定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確定整改人員尤其是責任人,即定整改措施、定時、定人;二是針對安全生產機構設置而言,要做到機構、編制(人員)和職責三確定,即定機構、定編制(人員)、定職責。
3、安全生產“三不推原則”是指在隱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就公司而言,三不推是指班組能整改的不推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就班組而言,三不推是指當班能整改的不推給下一班,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本班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工段)
特種作業人員名詞解釋指的是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特種作業目錄
1 電工作業 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不含電力系統進網作業)。
1.1 高壓電工作業 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1.2 低壓電工作業 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
1.3 防爆電氣作業 指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維護的作業。 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2 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指運用焊接或者熱切割方法對材料進行加工的作業(不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有關作業)。
2.1 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指使用局部加熱的方法將連接處的金屬或其他材料加熱至熔化狀態而完成焊接與切割的作業。 適用於氣焊與氣割、焊條電弧焊與碳弧氣刨、埋弧焊、氣體保護焊、等離子弧焊、電渣焊、電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劑切割、激光切割、等離子切割等作業。 2.2 壓力焊作業 指利用焊接時施加一定壓力而完成的焊接作業。 適用於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
2.3 釺焊作業 指使用比母材熔點低的材料作釺料,將焊件和釺料加熱到高於釺料熔點,但低於母材熔點的溫度,利用液態釺料潤溼母材,填充接頭間隙並與母材相互擴散而實現連接焊件的作業。 適用於火焰釺焊作業、電阻釺焊作業、感應釺焊作業、浸漬釺焊作業、爐中釺焊作業,不包括烙鐵釺焊作業。
3 高處作業 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1 登高架設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
3.2 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適用於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築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築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
4 製冷與空調作業 指對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
4.1 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指對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事業等單位的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的作業。 適用於化工類(石化、化工、天然氣液化、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機械類(冷加工、冷處理、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食品類(釀造、飲料、速凍或冷凍調理食品、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農副產品加工類(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產加工、果蔬加工)生產企業,倉儲類(冷庫、速凍加工、製冰)生產經營企業,運輸類(冷藏運輸)經營企業,服務類(電信機房、體育場館、建築的集中空調)經營企業和事業等單位的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4.2 製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指對4.1所指製冷與空調設備整機、部件及相關係統進行安裝、調試與維修的作業。
5 煤礦安全作業
5.1 煤礦井下電氣作業 指從事煤礦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和故障處理,保證本班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的作業。 適用於與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礦井建設、開採過程中的井下電鉗等作業。
5.2 煤礦井下爆破作業 指在煤礦井下進......
食品安全的名詞解釋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食物)的種植、養殖、加工、包裝、儲藏、運輸、銷售、消費等活動符合國家強制標準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以導致消費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費者及其後代的隱患。該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產安全,也包括經營安全;既包括結果安全,也包括過程安全;既包括現實安全,也包括未來安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標準:
(一)食品相關產品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鼎(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於營養有關的標籤、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
(九)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學物質。
安全的名詞解釋
安全 [ān quán]
基本釋義 詳細釋義
不受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
近反義詞
近義詞
和平 安寧 安定 安適 平安
反義詞
危急 危機 危險
百科釋義
安全是指沒有受到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人類的整體與生存環境資源的和諧相處,互相不傷害,不存在危險、危害的隱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人類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