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私營是什麼意思?
民營和個體私營有什麼區別?
民營可以是股份有限或者有限責任等公司形式,只非國有的,股東可以有多人。而個體是指非國有個人擁有的,股東只有一人。
私人公司和民營企業是一個意思嗎,謝謝
民營企業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僱工8人以上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具體包括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三種形式。其中,私營獨資企業,是指一個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私營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合夥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書面責任。合夥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書面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營利性組織。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係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儘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私營企業一個所有制概念。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通俗說,就是私人出錢開辦的企業。個體企業,一般稱為個體工商戶,它和私營企業的區別在於“規模”。 一般而言,僱工數量在一、二十人以內,工商註冊不是“公司”,這就是個體了。
什麼是個體企業?什麼是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一個所有制概念。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通俗說,就是私人出錢開辦的企業。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面上說的。它強調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與“國營”或“官營”相對應。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集體所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民營企業還有“國有民營”的特殊情況。即由國家佔有全資或控股,但交由民營。個體,一般不稱為企業(稱個體工商戶)。它和私營企業的區別在於“規模”。 一般而言,僱工數量在一、二十人以內,工商註冊不是“公司”,這就是個體了。
民營企業和私人企業是不是一個意思。請明白的人告訴我。
嚴格來說,是不一樣的.
私營企業是指生產資料屬於私人所有,僱工8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專指有僱傭勞動關係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
民營企業,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私營企業和個人獨自企業的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私營企業,《私營企業暫行條例》所稱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僱工八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第六條 私營企業分為以下三種:
(一)獨資企業;
(二)合夥企業;
(三)有限責任公司。/
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有什麼區別嗎?還是同一個意思?
大體上,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是倆個可以等同的概念,不同的是,民營企業是根據計劃經濟時代的國營企業派生而來的,是一個很不規範的概念,而私營企業卻是一個有明確的法律界定的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頒佈),在該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本條例所稱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僱工八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該條例在界定了私營企業的概念後,同時描述了私營企業的特徵,這包括:1 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2 企業存在僱傭勞動關係,有八人以上的僱工。 3 是營利性的經濟組織。 該條例又規定了私營企業的類型,第六條 私營企業分為以下三種:(一)獨資企業;(二)合夥企業;(三)有限責任公司。
個人獨資企業與私營企業性質上有什麼不同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力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其具有如下特徵:
1.這是按照企業的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對企業所作的劃分;
2.私營企業按出資方式和責任形式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具有如下特徵:
1.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這裡僅限於是自然人投資,不能適用於國有獨資公司的一人公司,並且自然人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個人獨資企業在法律上被稱為自然人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或商事活動都是以獨資企業投資者的個人人格或主體身份進行的;
3.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為投資者個人所有,即投資者對個人獨資企業享有財產的全部所有權,可以直接支配;
4.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經營的一切風險及債務以其個人所有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個體工商戶跟私營企業有什麼區別?
個體工商戶是一個人的企業,且是無限責任,其家庭財產對企業負有連帶責任。嚴格意義上講,個體工商戶不能算企業,只是經營的一種手段或方式。
私營企業可以是一個人公司,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是股份制公司。這類企業按股東投資承擔責任,並據此享受利益和權利。
觸 這兩類企業是不同的分類,個體戶是企業經營性質,而私營企業是所有權性質。
民營與私營有什麼區別?
你好!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係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儘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
私營企業中老闆算什麼職務?
1:單位是企業法人的私營企業老闆稱為法定代表人;
2:非法人企業的其他企業的老闆稱為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