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產假請假條怎麼寫 ?
公務員產假請假條怎麼寫
不管是什麼型別的請假條,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內容,也是很多請假人最不會寫的部分。第二步寫完稱呼之後,另起一行,空兩格寫請假條的正文內容。根據國家規定,產假一般為90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況,可以參照“注意事項”。產假請假條的正文應該寫明預產期和具體的請假日期,譬如“本人是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預產期,經醫生建議,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產,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請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假期結束,期限為_____天。”寫完請假日期之後,另起一行並空兩格,寫上“特此申請,懇望批准”或“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的字樣。這樣,產假請假條的正文就完成了。
公務員向領導怎麼請假條
單位都有專門的請假條,有領導簽字,天數,理由等等,直接去辦公室要一個就可以,讓科長領導等等把字一簽給辦公室存檔就可以了
公務員父母生病怎麼寫請假條
父母病很重,我想去看看
參加公務員考試請假條 考公務員該怎麼請假
公務員考試不是在週末嗎?還需要請假?
女性公務員產假為多長時間 5分
一般為98天產假。
詳細規定條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場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適用物件: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公務員產假多少天?
關於公務員產假多少天的規定: 公務員也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國家規定的產假一般是90天。 在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關於產假的規定是這樣的: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後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列優待: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求一份關於上公務員培訓班的請假條
參加公務員培訓班儘量不要請假,因為培訓班一般課程都很緊張,中間缺一天很可能前後不能連貫,而且也很難補回來!而且畢竟是花了很多錢,還是要把東西學到手
關於國家公務員休產假的規定,附規定出處
公務員生育方面的權利是有的。但怎麼規定都是內部的,至少目前國家對這個唬有進行明確的規定。。。就像公務員沒有社保一樣,但公務員都是公費醫療啊。。享受的好處多了去了。
國家請假規定,包括病假、產假、等
法定假日(帶薪)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釋出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第一條 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週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四條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第五條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產假及哺乳假(帶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病假(按以下規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第四條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累計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病假待遇: 病假在六個月內的,按連續工齡的長短髮給工資,不満2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2年—4年的,。本人工資的70%,4年—6年的,發給本人工資80%,6年—8年,支付本人工資90%。8年以上者,發給其100%。停止工作醫療期超過6個月的,發給疾病救濟費。連續工齡不満一年的,發給本人工資40%,1年—3年者,發給本人工資50%......
我在職想考公務員怎麼寫假條
這個自己想辦法好了,
畢竟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單位是個什麼情形,還有領導的喜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