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為什麼要為父母守孝三年 ?

General 更新 2024-11-23

古時候為什麼要為父母守孝三年

漢董永,千乘人。少偏孤②,與父居。肆力③田畝,鹿車④載自隨。父亡,無以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主人知其賢,與錢一萬,遣⑤之。永行三年喪畢。欲還主人,供其奴職。道逢一婦人曰:“願為子妻。”遂與之俱⑥。主人謂永曰:“以錢與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喪收藏⑦。永雖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報厚德。”主曰:“婦人何能?”水曰:“能織。”主曰:“必爾⑧者,但令婦為我織縑⑨百匹。”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十日而畢。女出門,謂永曰:“我,天之弧女也。緣⑩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語畢,凌空(11)而去,不知所在。

【字詞註釋】

①選自《搜神記》。②偏孤:年幼時死去了母親。③肆力:盡力,極力。④鹿車:古時候一種小車。⑤遣:打發走。⑥俱:一起。⑦收藏(z4ng):收葬。⑧爾:這樣,如此。⑨縑(ji2n):細絹。⑩緣:因為。(11)凌空:升向空中。

【詩文翻譯】

漢朝董永是千乘人。年少時就死了母親,和父親住在一起。(父子)一起盡力種地,(董永)用小車載著父親,自己跟著。父親死了,沒有什麼東西埋葬,就自己賣身為奴,用(賣身的錢)供辦喪事用。主人知道他賢能,給了他一萬錢而且打發他自由地走了。董永行完了三年守喪之禮,要回到主人家,再去做奴僕。在道上碰見一個女子對他說:“願意做你的妻子。”於是董永就和她一起(到主人家去了)。主人對董永說:“(我)把錢給了你了。”董永說:“蒙受您的恩惠,(使我)父得以收葬。我雖然是貧窮無知的人,一定要勤勞服侍盡心盡力,來報答您的大德。”主人說:“(這)婦女會做什麼?”董永說:“會織。”主人說:“一定要這樣的話,只讓你的妻子替我織一百匹細絹(就行)。”於是,董永的妻子給主人家織絹,十天織完了。女子出了門,對董永說:“我是天上的織女。因為你最孝順,天帝讓我幫助你償還債務。”說完升上高空而離去,不知到哪兒去了。

中國人為什麼廢除了守喪三年的規矩?

在中國古代,人們所普遍採用的為去世的父母守喪三年的禮儀,以我們現代人的觀點來看,它不僅無法接受,也無法理解。但是,我要指出,它在古代並非像在現代那樣沒有可接受性和可理解性。

在《泰伯第八》第4章中,曾提出人類為什麼會如此重視人的死亡這一事件的三條理由:“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不難理解,重視死亡是生者在面對死亡、特別是親人的死亡時感受到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的喪失的沉重憂傷之後重新追求生命的永恆意義與價值的一種完全發自心靈內部的精神嘗試;這種嘗試也就是哲學的反思、宗教的皈依,是對於有限的生命的永恆意義與價值的基點的追求、發現與確立的過程,——而這基點也就是道德、正義與普遍的愛,它們是人類生命的永恆意義與價值的堅固基石,也是人類文明的堅固基石。人類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只能立足於這個基石之上,人類的文明也只能立足於這個基石之上。

因此,三年的守喪對於人們來說是一次徹底的精神的洗禮,一次徹底的心靈的淨化,一次徹底的有限生命向無限生命的超度。

通過它,人們將永遠遠離罪惡,永遠拋棄個人那狹隘有限的生活的意圖,而開始去過一種真正的精神生活、理性的生活、道德的生活與正義的生活。

因此,三年的守喪對人們來說完全具有宗教修道的意義。從物質方面來考慮,由於古代自然的富饒,自然生態體系的優越完美,以及人們生活樸素,慾望有限,再加上完美的人際關係和古樸的民風民俗所促成的人們對於守喪者提供的必要幫助,因此,守喪者一家人三年的基本物質需要是絕對不會成為一個什麼問題的。也正因為如此,三年守喪作為一種為人們普遍接受的風俗才具有可行性。

當然,隨著生態環境的人為破壞,人們為獲得自己所必須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應付出的勞動越來越多,三年守喪的可行性也就隨之消失,社會風俗(它是人們全部社會生活方式的總和)的變革也就不可避免。在這裡,儘管,人們很早就發現三年守喪的可行性已經在消失因而變革勢在必行,人們必須尋求新的進行精神洗禮的方法。

對死者表示哀悼並以一定的方式為他舉行葬禮,這是人類文明的一大普遍的特徵之一。我這裡提出的對三年守喪的辯護理由之一是人們對死亡的悲哀。當親人死亡之後,人們似乎只有通過長達三年之久的守喪才能向死亡的親人傾吐完自己的全部悲傷。並且在這話語的喻意之中,這種悲哀是人們仁慈、善良的心靈的表徵。這顯然是非常正確的。

因為冷漠的道德心處於僵持狀態之中的人對死亡將是無動於衷的。同樣對於那些將對他人造成明顯傷害的事情,他們也將是無動於衷的。

這種人,當他完全陷入非義的狀態,完全生活在非義之中時,他將毫無感覺,並且他將把這種非義的生活視為正常、視為自然。

因此,當人們都變成一些見哀不哀的人,這將會是多麼可怕的事情。顯然,三年守喪的風俗禮儀的辯護理由是深刻的。儘管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由於面對越來越大的生活壓力,他們越來越感覺到他們沒有可能堅持這樣做。但對於少數有能力這樣做的人是否仍然應該堅持這樣做呢?因為,那確實是人們重新對自己的生命和生活作全面系統而深刻的哲學思考與反思的極好的機會。在我的頭腦中,我似乎還依稀記得,在西方,在俄國,在印度也有類似守喪三年的風俗,在這三年守喪期間,貴族將完全退出公共政治生活。

父母去世之後兒女為什麼要守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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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三年”?——論語中數字化問題研究!

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解釋

什麼叫守孝三年。

早年在喪事中有許多陳規陋俗:做官的要告“丁憂”回鄉守孝,孝服滿後再陳請復職。“三年”守孝中不能參加宴會應酬,夫婦不能同房,家屬不能生孩子,否則經人告發就要辦罪。民間雖沒有這許多限制,但在守孝中是不能婚娶的,週年之內也不喜歡參加喜慶。如遇必須婚娶的,可在百日之內操辦,叫做“借孝”。官家也有借孝之例盯如當年曾國藩守孝掛帥,就是由咸豐皇帝下旨借孝的。 實際上在“三年”守孝之中,有逐漸淡化親屬思念的含意,由七七到六旬,由六旬到百日,由百日到週年,由週年到三年,逐漸拉長,也就逐漸淡忘。最後只有每年的“忌辰”(逝世紀念日了)。

父母死後,兒子為什麼要守孝三年

杜康做酒柳林醉,醉死三年又還生。中華文明八千年,三年守孝人人知。在中國上至宰相下至平民都知道:家裡有人去世都要發喪守孝,尤其是父母親去世要在靈堂停放少則七天,多在五七三十五天後下葬,下葬後其兒子要住在墓旁守孝三年,以防親人復活,數千年來一直沿習不斷至公元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為止,上至宰相下至平民都是如此,為官為相者告假,皇帝老子也得准假,為工為商者委託他人管理生意,自己回家守孝。明代宰相張居正因父母去世沒有守孝三年,因而身敗名裂。因人死後三年還能複復活,貧窮之家無能力發喪守孝,三天就入土而安,下葬後每天還要在墳墓四周捂四堆火併每天在墓地吃晚飯共三天,每逢七天為一七都要到墳墓前焚燒紙錢,共五次三十五天,以此防止墓中人復活。凶死之人,要用墓囚子囚於路旁,一旦復活,使來往行人能聽到聲音救其復活。可見中華民族是如何珍惜人的生命!!!嗟乎,此乃守孝三年之真正意義也。

守孝三年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李世民為什麼沒有守孝?

西周開始的吧,論語中宰我曾經問孔子為父母守孝三年、不聽音樂、不吃肉是不是時間太長了,孔子罵他說你就是個畜生,你爸媽把你養大要花十幾年,現在他們過世叫你給他們老老實實守三年孝難道就能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恩了嗎?春秋戰國禮崩樂壞,瓦釜鼎鳴,到後來守不守孝也就都看個人選擇了,不過後來許多官員父母去世還是要棄官回家守孝的

守孝三年 以前是真的嗎?

丁憂守孝三年,按照道理上說這三年國家是給俸祿的。對於老百姓來說丁憂守孝三年,一般要求你不能離鄉,不能婚娶,不能鄉試。所以這跟你種田無關。也就是說丁憂的時候你是可以種田的!

老人去世後守孝三年從哪一年算起?

你好。這是農村的習俗!我是南方的,老人去世要守孝三年,從第一年算起,新清,中清,老清。共三年。

日子很講究,具體哪一天,一般是春分那段時間。各地具體要求忌諱可能區別很大。

如果覺得對您有用請採納哦

一般人要怎麼守孝?

但是我感覺心裡有孝在哪裡都是守孝,再說當老人活著的時候多點孝順就行了。雖然爺爺過世了很傷心,但是還是以後多孝順活著的長輩吧。

大部分的守孝風俗是:“三年內不準結婚,週年內不準參加婚禮,如果必須結婚的話,那麼需要在百日之內完成,就是你爺爺過世百日之內,這叫做借孝”。

父親去世子女怎麼守孝

古禮裡面要求父母去世要守孝三年,現代這些規矩似乎都不講究了。但是毫無疑問的是:有些事情做子女的必須必須必須必須要知道!!

人去世後49天,一般會經歷一箇中陰身時期,在這個時期,四大分離苦不堪言。

這個時候,做子女的要為父母做功德,迴向給他們。

比如:買物放生,助印經書,唸佛唸經把功德迴向給他們。

第二,還要戒殺吃素,不能夠殺生祭祀,因為一旦為父母殺生,這些死亡的生靈都會成為父母的冤親債主,會去向父母討債,讓他們苦上加苦,苦不堪言,所以一定要戒殺吃素。

第三,還要戒邪淫,與妻子的房事也要停止。至少49天之內杜絕一切房事,這都是很忌諱,對父母有極大傷害的事情。

第四,不要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這都是不孝的表現,讓父母變成自己的冤親債主,將來會報復你,障礙你,使你造業,墮落。

第五,如果要為父母請法會的話,一定要用父母或者子女自己的錢做,而且子女以及相應的家親眷屬必須要親自參與法會的每一個步驟,認真,心地清淨,真誠地參與,這樣才真正有利益亡者的作用。

另外,如果父母剛剛去世,剛剛嚥氣,乃至嚥氣7天之內,還有可能有一個無比殊勝的辦法——讓父母超凡入聖,唸佛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因為這個時候,父母的中陰身應該還沒有投胎到其他的道上,換句話說他們有機會決定自己的去向。這個時候,他們受業力牽引,在世的時候做的善業多於惡業,眼前會出現美好的景象,引導他們往生人天善道;反之,則會出現及其恐怖危機的景象,使他們往生到地獄、惡鬼、畜生。(因為此時他們沒有身體,起作用的是心意識中阿賴耶識中含藏的善惡種子,在世積德行善多的,善緣厚,善種子起作用強於惡種子,反之亦然)所以,如果此時他們能夠萬緣放下,一心專念阿彌陀佛,專念西方極樂世界,西方極樂世界的種子起作用,他們就會往生極樂世界,親近阿彌陀佛,從此超凡入聖,永不輪迴,永脫捨身受身之苦。

但要做到這一點,一定要有好的機緣,還要有佛力加持,更要他們自己努力。做子女的要為去世的父母做好的增上緣。

這個做法就是聯絡一下助念團,請他們來為父母祝念,做子女的也要參與助念,而且子女一切必須要聽助念團的安排行事,萬萬不能做助念團不允許的事情,干擾助念,記住!助念團怎麼說,你就怎麼做,絕不可以懷疑,違拗,生死大事,不可馬虎!

這件事情如果真的能夠做好,那麼子女乃至子孫後代,乃至周圍的鄰里鄉黨,乃至這整個一個地區都會得到無量無邊的福氣!因為,有一個人從這裡往生成佛去了,天地鬼神統統沾光收益。

最後告訴你一個判斷人往生哪個道的辦法:頂聖,眼生天,人胸,腹惡鬼,膝蓋畜生,足底地獄。意思就是:人嚥氣後20小時至7天,人的整個身體都是冰涼冰涼的,但唯有一個點會一直髮熱7天,這個點如果在頭頂,而且全身柔軟如綿,說明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了,如果在眉頭附近,往生天道,如果在胸口,往生人道,如果在肚子,往生餓鬼道,如果在足底,往生地獄道。這是真實不虛的!久經考驗了

而且,往生極樂世界,人、天道的,身體都會柔軟,但是軟的程度,以極樂世界的為最軟。而且,往生極樂世界的人的身體會栩栩如生,紅光滿面,還有一系列不可思議的瑞祥(香氣、光明、音樂等等,歷史上這類的事情太多了,不必贅述)

好了,這基本上可以作為做子女送父母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大體方法了。

更加具體的介紹,可以參考印光大師的《臨終十要》《傷終須知》,以及《地藏菩薩本願經》上也有很多相關的經文。都是非常真實,久經考驗的真理,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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