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員是什麼編制?
法院執行人員具體幹什麼
法院有三個部門,審判部門 維持部門 執行部門,即審判庭 法警隊 執行庭
審判庭是審理和判決民事 刑事 行政案件是否合法並宣判的部門
法警隊是維持次序和押解犯人審判以及協助執行庭的日常工做
執行庭是判決以後無法自行履行時而強制執行法院的判決的部門
請問一下,法院執行人員到底是什麼意思?平時幹什麼工作?參與審判嗎?是法院嗎?待遇如何?
一般是屬於法院正式工作人員。主要工作是來執行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書和裁定書的。打個比方說,別人欠你錢不還,你打官司勝訴了,法院判決他於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把錢還給你,結果過了這個時間他還是不還,這時候你就可以到法院申請執行,就是由法院的執行人員通過司法手段強制性地從對方執行貨幣或財產來償還你的賬。現在法院一般都設執行局,以前叫執行庭。
執行人員是不參與審判的,待遇當然不錯了。
法院的執行人員是什麼職位?
考吧,別管什麼職位,找個喜歡的地方,只要是法院檢察院,先進去再說。預祝成功,歡迎成為同仁。
法院執行廳什麼編制
一般是公務員編制,也有部分是合同工的。
人民法院將執行人員編到哪個部門?
人民法院執行局庭
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屬於警察序列嗎?
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不屬於司法警察序列,屬於法院的公務員。法院的司法警察大隊屬於司法警察序列。
人民法院執行局,這個單位是幹嘛的啊?
執行法院判決、調解書、行政機關的決定等,就是過去法院的執行庭,現在叫局,規格提高啦,就是加大執行力度。
法院執行員工作好嗎?
法警和執行員的工作各有利弊,要說前途肯定是執行員有前途,執行員的工作就是辦理執行案件,法警屬於輔助人員,輔助提押人犯,值庭,工作比較簡單,但比執行員要省心的多,而且因為法警有警銜津貼和執勤補貼,所以法警的工資要比執行員要高,但很多法院的法警也在辦理執行案件。現在最高法院對任命執行員的條件沒有具體規定,各個法院都不一樣,有的法院規定具有助理審判員職稱以上的法官才能擔任執行員,有的法院規定只要是法院正式幹警都可以擔任執行員廠包括法警。工勤編制是工人身份,行政編制是幹部身份,待遇都差不多,只是工勤編制的人員無法提拔。
法院執行人員必須是有法官資格嗎
法院執行人員不必有法官資格。
1、《人民法院組織法》第41條第1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執行員,辦理民事案件判決和裁定的執行事項,辦理刑事案件判決和裁定中有關財產部分的執行事項。”
2、《民事訴訟法》第209條第1款規定:“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
3、《法官法》第52條第1款規定:“對人民法院執行員,參照本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現行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執行員的任職條件。《法官法》規定對執行員參照管理,但如何參照卻沒有相應的具體規定,讓人無所是從。既然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什麼樣的人能當執行員就可能因各級法院的認識而定。因此當前法院執行人員成分複雜,有審判員(即法官),有執行員,有書記員,有法警,甚至還有聘用的法警及臨時招聘的人員。有的法院認為執行員乾的是重活粗活,只要身強體壯即可,有的甚至認為“執行執行,有人就行”。由於沒有統一的任職資格規定,勢必造成認識上的差異,也就必然造成執行員隊伍在素質上良莠不齊。
法院事業編制人員有執行公務證嗎
法院沒有事業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