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定義?
刑法中公共場所定義
縱觀刑法分則條文,“公共場所”多次出現,除了刑法第293條的規定以外,還包括刑法第236條第3款第3項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刑法第237條第2款的“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91條規定的“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
體系解釋是刑法刑法解釋的一種重要方法。
所謂體系解釋,就是將法律條文或者法律概念放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來理解,通過解釋前後法律條文和法律的內在價值與目的,來明晰某一具體法律規範或法律概念的含義。體系解釋最基本的考慮是要保證法律體系的融貫性,防止法律的前後矛盾性的解釋。
從體系解釋一般又可以推導出以下規則:
一是同一律規則:即同一用語在刑法體系中應具有相同的含義一般應對其作出同義解釋;二是排他律規則:即如果刑法通過明示列舉的方式確定了某罪名的適用範圍,那麼,凡不屬於明示列舉的事項當然被認為排除在該罪的適用範圍之外;三是同類解釋規則:即當刑法條文的罪狀中設置了概括性規定時,對於附隨於確定性詞語之後的概括性詞語,應當根據確定性詞語所涉及的同類或同級事項確定其含義及範圍。
根據體系解釋,個人認為只能將刑法第293條規定的“公共場所”解釋為現實的公共場所,這是體系解釋的要求。否則可能得出在虛擬的網絡世界同樣可以構成強姦、強制猥褻婦女的荒唐結論。刑罰是一把雙刃劍,用之不當,則國家和個人兩受其害。
法律上的公共場所是怎麼界定的啊
公共場所 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所。公眾是指不同性別、年齡、職業、民族或國籍、不同健康狀況、不同人際從屬關係的個體組成的流動人群。公共場所是提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遊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築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
公共場所的定義
公共場所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於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反應一個國家、民族物質條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根據功能的不同,公共場所一般分為賓館旅店類、公共浴池及理髮店類、影劇院舞廳類、體育場館公園類'、展覽館及圖書館類、商場、候診(車、機)室類、兒童活動中心等幾大類。它們有共同的衛生學特點:人口相對集中,相互接觸頻繁,流動性大;設備物品供公眾重複使用,易汙染;健康與非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其環境的衛生質量與整體人群的健康水平關係及其密切。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即使同一城市或地區不同階層人群的經濟收入、消費需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各種公共場所的檔次也很懸殊,即有車馬小店,也有星級賓館;即有單純的理髮小店,也有高檔的美容美髮廳等。這也給公共場所的統一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無論何種公共場所首先應保證使用者的健康、防止疾病的傳播,以達到人們豐富生活內容、提高生活質量的美好願望。
公共場所管理條例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已經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紶條 本條例所稱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並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與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第二章 設 立]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或者在娛樂場所內從業:
(一)曾犯有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賭博罪,洗錢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四)因賣淫、嫖娼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條 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
第七條 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
(五)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第八條 娛樂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得低於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設立含有電子遊戲機的遊藝娛樂場所,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主......
一,公共場所的概念 什麼是公共場所
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所的總稱。
公眾是指不同性別、年齡、職業、民族或國籍、不同健康狀況、不同人際從屬關係的個體組成的流動人群。
公共場所是提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遊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築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
什麼是室內公共場所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明確指出,公共場所是指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琺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店)、書店;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共7類28項。
公共場合和公共場所有啥區別?
公共場合是指處在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於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時產生的場合。一般表現為三人以上的場所。例如學校教室、學校寢室等,學校寢室一般4~6人,也應該視為公共場所。
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所的總稱。公眾是指不同性別、年齡、職業、民族或國籍、不同健康狀況、不同人際從屬關係的個體組成的流動人群。公共場所是提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遊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築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
法律是怎樣定義公共場所的 10分
你們的行為可以說已經不屬於法律界定公共場所的問題了,而是一種人格上的侮辱行為。
至於公共場所,就是公眾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誰都可以去的地方。店鋪、廣場、街道等等這些地方,都屬於公共場所。
對於你們的店鋪,你們當然可以決定誰能進誰不能進,但是這種規定必須要符合社會公序良俗,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規定,都是無效的,對於這種帶有歧視性、侮辱性語言的規定,更是不能被法律所認同和保護。
露天公共場所的定義是什麼?
像戶外體育場、游泳池、公園、景點、遊樂園、植物園、動物園、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貿市場、露天菜市場、廟會、露天電影院、露天舞臺(例如:歌舞、樂器、相聲、戲曲等)、溫泉;雨下大就無法舉辦了。
公共場所在哪部法律中有所定義
公共場所 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所。公眾是指不同性別、年齡、職業、民族或國籍、不同健康狀況、不同人際從屬關係的個體組成的流動人群。公共場所是提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遊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築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
公共場所的定義
公共場所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於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反應一個國家、民族物質條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根據功能的不同,公共場所一般分為賓館旅店類、公共浴池及理髮店類、影劇院舞廳類、體育場館公園類'、展覽館及圖書館類、商場、候診(車、機)室類、兒童活動中心等幾大類。它們有共同的衛生學特點:人口相對集中,相互接觸頻繁,流動性大;設備物品供公眾重複使用,易汙染;健康與非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其環境的衛生質量與整體人群的健康水平關係及其密切。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即使同一城市或地區不同階層人群的經濟收入、消費需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各種公共場所的檔次也很懸殊,即有車馬小店,也有星級賓館;即有單純的理髮小店,也有高檔的美容美髮廳等。這也給公共場所的統一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無論何種公共場所首先應保證使用者的健康、防止疾病的傳播,以達到人們豐富生活內容、提高生活質量的美好願望。
公共場所管理條例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已經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並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與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第二章 設 立]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或者在娛樂場所內從業:
(一)曾犯有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賭博罪,洗錢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四)因賣淫、嫖娼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條 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
第七條 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
(五)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第八條 娛樂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得低於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設立含有電子遊戲機的遊藝娛樂場所,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主......
公共場所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社會公德是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基礎,加強社會公德建設,形成良好的道德風尚是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指出,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大力倡導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的社會公德。同時提出了加強社會公德建設要遵循的基本原則,為社會公德建設指明瞭方向。?
??一、充分認識社會公德的本質和特點?
??社會公德,是指社會全體成員都必須遵守的維護社會正常生活秩序的最基本的公共生活準則,是調節公共生活領域中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社會公德涉及人們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它依靠社會輿論、習俗和人們信念的力量,調節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規範人們的言行,起著維護社會秩序穩定,促進社會風氣好轉的重要作用。社會公德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城市、一個單位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一個人社會公德意識的強弱,也是一定程度上反映著他的精神境界和思想素質。?
社會公德具有共同性、群眾性、繼承性等一系列特點。?
??1.社會公德具有共同性。?
??社會公德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社會生活行為準則。人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裡,就需要有一個公共生活的秩序。那些反映了人類維護公共生活秩序願望和要求的公共生活準則,不具有明顯的階級性,是對一個合格社會成員在道德上的起碼標準和最一般的要求。因此,它具有共同性的特徵。比如,不管是哪個階層的人,不管是從事什麼職業的人,到了公園就是“遊客”,到了商店就是“顧客”,到了電影院就是“觀眾”,到了火車、汽車、飛機上,就是“旅客”,都要遵守這些公共場所的規定,如果破壞了這些公共場所的行為準則,就會造成社會生活秩序的混亂,受到人們的譴責。人類共同的社會生活,要求社會中每個成員都要共同遵守公共生活準則,養成自我約束的道德規範,這就是社會公德,它是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基礎,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2.社會公德具有群眾性。?
??社會公德,是全社會共同利益的反映。它維護社會的正常生活秩序,使社會生活能正常進行。它不僅對社會全體成員都是必要的,而且需要社會全體成員共同維護和遵守。因此,社會公德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維護社會公德,就會得到群眾的支持和讚揚;破壞社會公德,就會受到群眾的反對和譴責。在現代社會裡,公共生活領域不斷擴大,人們相互之間的社會交往頻繁,社會上少數人不講社會公德的現象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因此加強社會公德建設,提高全體公民的社會公德水平,已經成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從自身做起,強化社會公德意識,自覺遵守公共道德,促進社會風氣好轉。?
??3.社會公德具有穩定性和繼承性。?
??社會公德是在社會生活中逐步積累起來的維護正常生活秩序經驗的結晶,是社會進步、人類文明的標誌之一。社會公德一旦形成之後,就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許多歷史形成的良好的公共道德規範在當今社會公共生活中仍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例如,講究文明禮貌,待人要誠實守信,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秩序,愛護公共設施等等。每個時代的社會公德觀念總是在繼承沿襲過去公共道德有益方面的基礎上,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豐富、發展和創新的。?
??二、社會主義社會公德的主要內容?
??六中全會《決議》提出,講社會公德,要求做到: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這五句話簡明扼要,言簡意賅,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這三種基本關係。在社會主義社會裡,社會公德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維護人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