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經營性項目?
什麼是經營性投資
簡單來說,經營性資產投資就是正常經營生產產品,促進整個生產流程的投資,例如買機器和買原材料。但是金融資產投資就是利用流動現駭和一些變現容易的資產去進行金融投資獲利的。
請問什麼是經營性項目,什麼是非經營性項目
經營性項目,有關於到金錢方面。買賣,有利益的項目。
非經飢性項目,指免費服務大眾化的項目,沒關於錢方面的事宜,所產生的項目
我是自己瞎寫,不知道是不是。呵呵。
經營性資產包括哪些項目
經營性資產指用於從事生產經營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業務往亥產生的應收款、存貨、廠房、設備、生產用地等,要準確計算的話按各會計科目分析填列,否則大致上把流動資產加固定資產(廠房、設備)+無形資產(土地)就差不多了。
怎樣看什麼是經營性,什麼是非經營性應付項目????
經營性應付項目就是經營活動形成的應付項目,比如購買材料形成的應付賬款等。
非經營性應付項目是投資或籌資活動形成的負債,比如購買固定資產形成的應付票據等等。
這是現金流量表裡面的項目。
什麼是經營性和非經營性
經營性是指以盈利為目的的項目,非經營性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項目,如公益性項目
什麼是經營性用房?
經營性用房是指利用房屋進行各類商業服務、生產經營(辦公)等經營性活動的房屋,
這個定義是從房屋的用途來限定和區別房屋是否為經營性用房;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不屬於經營性房屋,
是從房屋的使用主體的角度來限定和區別是否為經營性用房的;
角度不同,出現不同的結論是很自然的,後者的“不屬於”可理解為“不視為”,
如果用絕對的“是”與“非”來同時理解兩個判斷,就是鑽牛角尖了,
例如:按第一個判斷屬於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如果由第二個判斷中的主體“自用”,即不納稅,
如果改變了主體或以上主體不是“自用”,則應當按經營性用房納稅,
所以在不同的條件下,會出現不同的結果。
另外,我國法律是一個尚在完善中的體系,對同一個主體不同的法律從自身角度會出現側重點不同的規定,《稅法》和《物權法》可能都對經營性房產有所規定,這是很正常的,有時不僅是重複問題,甚至可能會出現矛盾,但這都是正常的----為解決以上問題,我國法律體系規定了“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總原則,所以在實際執行中不會因此而出現根本性的衝突
看得出樓主很認真
但有些問題不必過於較真
我國法律本身就處於逐步完善的進程之中
再者法律之間相互補充、相互完善也是有必要的
什麼叫經營性建設用地
經營性用地一般是指經營性項目的用地,按照現行的政策,經營性項目用地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
經營性項目一般指商業、旅遊、娛樂、金融、服務業、商品房等項目。
廣義是指一切經營活動的用地。按法律要求和中央紀委要求實行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39號令)中的經營性用地是特指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用地。經營性用地具備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條件。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資源市場配置機制,根據現行規定,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
什麼是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
(一)按建設性質劃分l、新建項目,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項目。有的建設項目原有的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的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項目。2、擴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為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新建主要車間或工程項目。3、改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為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科技含量,採用新技術,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新產品方向,對原有設備或工程進行改造的項目。有的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建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算改建項目。4、遷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於各種原因經上級批准搬遷到另地建設的項目。遷建項目中符合新建、擴建、改建條件的,應分別作為新建、擴建或改建項目。遷建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5、恢復項目,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資產全部或部分報廢,以後又投資按原有規模重新恢復起來的項目。在恢復的同時進行擴建的,應作為擴建項目。(二)按建設規模大小劃分基本建設項目可分為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小型項目;更新改造項目分為限額以上項目、限額以下項目。基本建設大中小型項目是按項目的建設規模或總投 確定的。習慣上將大型和中型項目合稱為大中型項目。(三)按項目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劃分二、生產性項目,也就是經營性項目,指直接用於物質生產或直接為物質生產服務的項目,主要包括工業項目(含礦業)、建築業、地質資源勘探及農林水有關的生產項目、運輸郵電項目、商業和物資供應項目等。2、非生產性項目,指直接用於滿足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項目,主要包括文教衛生、科學研究、社會福利、公用事業建設、行政機關和團體辦公用房建設等項目。(四)按建設過程劃分1、籌建項目,指尚未開工,正在進行選址、規劃、設計等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的建設項目。2、施工項目,指報告期內實際施工的建設項目,包括報告期內新開工的項目、上期跨人報告期續建的項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復工的項目、報告期施工並在報告期建成投產或停建的項目。3、投產項目,指報告期內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形成設計規定的生產能力(或效益)並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包括部分投產項目和全部投產項目。4、收尾項目,指已經建成投產和已經組織驗收,設計能力已全部建成,但還遺留少量尾工需繼續進行掃尾的建設項目。5、停緩建項目,指根據現有人財物力和國民經濟調整的要求,在計劃期內停止或暫緩建設的項目。(五)按項目工作階段劃分l、前期工作項民指已批准項目建議書,正在作可行性研究或者進行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的項目。2、預備項目,指已批准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正在進行施工準備待轉人正式設計的項目。3、新開工項目,指施工準備已經就緒,經批准,報告期內計劃新開工建設的項目。
何為生產經營性項目
生產經營性項目;一般是指企業生產經營範圍內的各項生產活動,即企業營業執照範圍內所許可的經營項目內容。
經營性收入項目是什麼?
是指納稅人通過經常性的生產經營活動而取得的收益,即企業在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通常表現為現金流入、其他資產的增加或負倆的減少。
與經營有關的收入項目就是經營性收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