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新鋪面需要注意什麼?
租商鋪需要注意什麼
承租商鋪應注意的十一事項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 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 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二、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四、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六、確認租約到期後如繼續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七、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八、明確約定合同終止後裝修物的歸屬原則
九、租賃合同期限與轉租權
十、明確約定承租優先權:
1.合同期滿後承租優先權期限.
2.承租人的租金價格與第三人出價租金差額在10%均屬同等條件.
十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承租人應該保存好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1.出租人同意裝修的證據
2.出租人簽字的租金收據
3.承租人的經營數據,如納稅記錄可做為預期利益損失的參考依據等。
另外,在承租商鋪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和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租商鋪,該注意什麼
近來,想租商鋪的人很多,對於原來租過商鋪或者沒有租店經歷的人來說,一些法律問題還是值得關注的。
疑惑 葉先生以前在外地打工,今年準備在衢州做生意。前幾天,他看中一個店面,準備租下來。他打進本報房友熱線諮詢,籤租店合同應該注意些什麼? 笪解答 陳慶林律師:承租商鋪之前,應當到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另外,租商鋪時裝修的處置一定要寫明。因為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於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於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於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為了使簽訂合同之後沒有疑慮,租房者可以要求進行租賃登記。
我們去租門面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1、 合同約定的門面租用期限 2 、年租金及交款時間 3 、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情況下租賃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改裝、裝修。 4 、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改變房屋用途或經營項目 5 、在合同期限內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不得強行收回出租門面否則賠償. 6 、在合同期限內除國家、地方城市建設需要以外方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拆毀或重建房屋。否則賠償. 7 、合同到期後,若租用方需要的話在同等條件下房主優先租於原租方使用
房子的房照 是不是房主 是不是一個房子兩個主人 合同的期限 在你租賃的期限裡你需要支付的費用 和你應有的權利 是不是可以在不通知房主的情況下 私自裝修房屋 還有就是在你租賃之後是不是有優先在租賃其房屋的權利 在租賃的時候能不能在漲價 還有就是把以前的債務徹底清算 水電 煤氣之類的 祝你好運
租賃商場門面需要注意什麼
在商場租賃經營,不論你經營什麼商品,也不論是租賃櫃檯還是租賃門面房,都要和房屋的產權人訂立租賃合同,這樣才能保護你的合法經營權,才有資格進行經營,才有經營的場所。所以訂立一個完善、合法的商鋪、房屋租賃合同,是商鋪經營的頭等大事,在訂立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做好訂立合同的準備工作:
1、全面瞭解該商鋪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和附屬設備、房屋的數量、房屋的堅固程度等具體情況,並從商業角度瞭解市場行情。
2、對商鋪的財產所有人進行了解,要了解出租的商鋪是出租人的還是承租人的,是不是他人轉租,出租人和房屋是什麼關係,包括該商鋪的房屋有沒有共有人,若為共有人是否有權出租房屋、房屋產權是否有爭議等。
3、同出租人進行初步交談,並準備租賃合同的文本。
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登記。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達成了書面協議,商鋪房屋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按規定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二、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
根據我國現行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私房管理暫行條例》和《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有:標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繕責任等。
在訂立合同中應注意的是:
1、標的、出租房屋狀況應在合同中明確體現,表明具體地點、門牌號碼、樓層、結構及附屬設備等。
2、出租房屋的數量,應載明出租房屋的面積或間數。
3、租賃房屋的用途,是經營還是自住。合同中應明確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賃房屋的使用性質正確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當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損失。
4、租賃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終止日期。
5、租金及支付租金辦法。應明確租金數額和出租標準,租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6、修繕責任。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沒有約定,則由出租方負責。合同中可以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正常維修,由出租人支付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
7、違約責任。雙方可約定在違反合同時的責任,如違約金數額或支付標準。
8、糾紛發生後處理的辦法和管轄等。
9、其他如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優先購買權等。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前期對商鋪房屋的考察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對出租人的具體情況瞭解的比較充分的話,並依據房屋租賃合同中的主要條款,根據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具體簽訂,經過雙方平等合理地協商,合同條款比較全面,就會避免在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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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跟開發商新租一個商鋪,請問需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價格,租期,違約責任,租後維修,物業費,裝修費分攤
商鋪出租轉讓要注意哪些問題?
甄商我愛我鋪表示商鋪出租轉讓要注意一下幾點:
一.調查的檔案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二.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簽定合同發生的費用
三.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麼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後,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後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四.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徵收,具體以代徵機關實際徵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徵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徵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諮詢實際代徵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後,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徵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簽定合同時要注意的重要內容
五.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於開展商業經意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註銷,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註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信息沒有註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註冊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註冊營......
出租商鋪要注意哪些問題?
平潭房天下解疑,門面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承擔。
其次,在承租商鋪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關於租商鋪要注意些什麼!
如果對方是房主,必須有:
1、房產證
2、身份證明(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如果對方不是房主,則必須有:
1、頂產證複印件(你要去房產局查訊其真實性)
2、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如果是轉租)或授權委託書(如果是房主委託出租),必須檢查對方是否有權轉租,如果沒寫就是沒這個權利
3、身份證明(房主的複印件和對方的原件),注意對比名稱是否與合同、房產證上相同
我想租一間新的門面不知該如何與房東交談,交談時應該注意些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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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門面籤合同要注意哪些
一旦找到理想的店面,就要當機立斷,迅速出手,否則夜長夢多,很可能會因你的片刻遲疑而被別人捷足先登,導致措施良機。如何拿下店面?談判自然是至關重要。
A、對於開店來說,房租往往是最大的一塊開銷,在與房東侃價之前,你自己心理首先要有一個預期,先自定一個能夠承受的最高價。
B、談好付款方式,繳付房租有多種方式,一般最常見的有按月結算、定期繳付和一次性付清三種。
有些商場除了固定的月租金外,還會根據你的經營狀況分享一定比率的利潤。有的門面房定下一到兩年的租金後,如果再要續租的話,常常要按一定的比率逐年遞增,這種情況下最理想的租金繳費方式是每半年或一年集中繳費一次,這樣的好處是一旦你有了新的店面或其他意向,就不會損失保證金了。
還有的店面是長期定租的,一租就是十年,如果你有足夠的資金,而且看好你選定的店面,也可以一次性的將房租全部付清,這樣既可避免店面中途被別人高價挖走,也能不受租金上漲的影響。
C、談好附加條件。與房東談判,除了談租金外,還要注意談妥有關的附加條件,這也可以給你省錢。
首先,你在租房前,應該對店面內現有的情況,包括裝修情況、設備情況等由一個瞭解,然後通過談判,要求房東在出租前對門面房進行基本的調整,如拆除原有的裝修和設備,對門面的房頂、地板和牆面等等做基本的修繕, 添置或維修水電設備。總之,要儘量爭取節省開銷。
還有就是,你可以通過談判要求免付押金。一些黃金地段的門面房押金也是往往非常可觀的,雖然這錢最終是要還給你的,但如果你一直經營下去,這筆錢也就等於白白閒置。對於資金緊張的創業者來說,這也是個不小的“包袱”,如果談得好,完全是有可能卸掉的。
D、簽訂店面租賃合同的細節。籤合同時千萬不要大意,作為承租者應該注意一下幾個方面。
第一,租金金額和繳付方式,房租期限。(這一條,大家都會想到,不會遺漏)
第二,在保證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自己有權按意願裝修。
第三,房主應保證房屋的正常供水供電,保證對房屋的基本修繕工作。
第四,如房屋需拆遷,應該提前通知承租人。若房主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單方面終止合同,應給予適當賠償。(最容易忘籤,但也最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