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本級和市有什麼區別?
財政預算中的市本級和全市有什麼區別
您好!市級總預算包括所屬縣(縣級市)和區;市本級預算不包括所屬縣(縣級市)和區。謝謝閱讀!順祝猴年大吉大利,萬事如意!
市級和市本級有什麼區別???
市級包括所屬縣、區 市本級不包括
“區市以上”是什麼意思? 和“省級”有什麼區別?
區市以上其中包括區市省等的行政區劃。省級只能說明是省這一級
會計從業省級和市級的區別
什麼市級 省級都是沒有區別的,只要蓋上章 就是全國通用,另外現在不需要年檢 只要參加培訓(交錢)
市跟省的難度這個是無從考證的 如果熟練掌握原理 其實就是以不變應萬變了
至於優勢就像上面所提 已經是通用 又何來什麼優勢 ,稜計從業不過是會計中最基礎的證書而已 並沒有重大的優劣之分
看會計人員 還要從經驗 ,以及證書上觀察 ,而不是由市省來區分
縣級市和區的區別是什麼?
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的區別如下:
從新中國市制的法律地位的確定、政策法律規定的調整及設市的實際變化情況看,我國市制有如下一些內容和特點。
1、市制由多層次的行政區劃建制構成,從法律上劃分包括直轄市、省轄設區的市、不設區的市及自治州轄市三個層次。1998年底全國有直轄市4個,省轄市627個,自治州轄市37個。從行政等級上劃分包括省級市、副省級市、地(州)級市和縣級市四個等級,到1998年底,有省級市4個(四個直轄市),副省級市15個(在行政區劃統計中歸為地級市),地級市212個,縣級市437個。所以,我國市制的構成可以概括為“三層四等”。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稱謂,我國市制只有“直轄市”和“市”之分,直轄市不入省的行政區域範圍,由中央直接領導,其法律、行政地位與盛自治區平行。除自治州轄市外,所謂“地級市”、“縣級市”都屬省轄市。在省轄市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只有設區的市和不設區的市之別,沒有“地級市”和“縣級市”之分。地級市和縣級市的稱謂在文件中正式使用是80年代前期才出現的。主要源於市領導縣體制大範圍推行後對省轄市進行分類管理的需要。1983年5月18日國家勞動人事部、民政部在《關於地市機構改革的幾個主要問題的請示報告》中首次使用“地級市”和“縣級市”,同年在國務院有關行政區劃批覆中正式使用地級市和縣級市。此後,地級市和縣級市之別廣泛體現在機構編制、幹部配置及工資待遇、經濟和行政管理權限以及司法制度等各個方面。
地級市即指行政地位相當於地區和自治州的市,主要是省轄設區的市。在分稱“地級市”和“縣級市”之前,省轄市有三種類型,一種是由省直接領導的市,一種是由地區(專區)代盛自治區領導的市,一種是自治州領導的市。其中省直接領導的市一般規模較大,並多分設市轄區,這類市即是地級市的主體。推行市領導縣體制以後,地級市不僅設有市轄區,而且還領導縣。1983年以來地級市的數量增幅較大,由144個增加到1998年的227個(含15個副省級市)。新增的地級市大多數是地改市、少數是縣級市升格而來,227個地級市中設區的市有222個,只有5個地級市不設區,即浙江省湖州市、廣東省中山市和東莞市、海南省三亞市、甘肅省嘉峪關市,其中湖州市不設市轄區但領導縣,其他4市不設區也不領導縣,俗稱“直筒子”市。
縣級市是指行政地位相當於縣,包括省轄縣級市和自治州轄縣級市。縣級市不設市轄區,從直接行政領導關係看,縣級市一般由地區、地級市代管,自治州轄市則由自治州領導。改革開放以前,縣級市一般是從縣域範圍內分出一個或幾個鄉鎮設市而來,也就是常說的“切塊設市”。那時,我國縣級市發展緩慢,一定時期內比地級市還少,如1975年全國有地級市96個,而縣級市只有86個。改革開放以後,加快了設市速度,改革了設市模式,特別是1983年以後撤縣設市越來越多。到1998年底全國共有437個縣級市,比改革開放前的1977年增了347個,其中80%是撤縣設市而來。
副省級市是從計劃單列市發展而來的,全國只有15個,由於《憲法》和《組織法》沒有規定,因此在行政區劃系列中仍列在地級市之中。為加快中心城市的發展,1983年2月國務院首先批准重慶市在國家計劃中實行計劃單列,1984年又陸續批准對武漢、瀋陽、大連、廣州、哈爾濱、西安實行計劃單列。此後又有一些城市實行計劃單列,總計實行計劃單列的市有重慶、武漢、瀋陽、大連、廣州、哈爾濱、西安、長春、青島、廈門、寧波、成都、深圳、南京等14個。實行計劃單列的市,主要計劃指標的基數與省劃開,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直接納入國家計劃進行綜合......
副省級區和副省級城市有什麼區別
副省級市轄區是媒體對於中國大陸的一種行政區劃之俗稱,即各直轄市中具有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地位的市轄區,值得注意的是,副省級的說法並無在官方文件中出現,其行政架構仍為正廳局級,這與副省級城市所具有的副省級行政架構不同。正因為如此,其四大班子一把手的任免不需經過中央,由所在直轄市黨委直接決定即可。但由於這些市轄區有特殊的政治、經濟地位,其中共區委書記通常高配為副省部級官員,即為所在直轄市之中共市委常委兼任;區人民政府區長有時也高配為副省部級官員;而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政協主席仍為正廳局級官員。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所謂副省級區的黨政一把手高配為副省級官員,但在行政區劃層級上,其仍屬於縣級行政區。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各直轄市市轄區中由中共市委常委兼任中共區委書記的有北京市的海淀區、天津市的濱海新區、上海市的浦東新區和重慶市的萬州區。但海淀區和萬州區不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所以副省級新區通常只包含濱海新區和浦東新區。
其實副省級市轄區也就是國家級新區,
所謂國家級新區,是指新區的成立乃至於開發建設釘上升到國家戰略,總體發展目標、發展定位等由國務院統一進行規劃和審核,相關特殊優惠政策和權限等由國務院直接批覆,在轄區內實行更加開放和優惠的特殊政策,鼓勵新區進行各項制度改革與創新的探索工作。一般來說,國家級新區都有明確的發展定位,如:濱海新區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兩江新區是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先行區;舟山群島新區為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
目前全國共六個國家級新區,分別是: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兩江新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甘肅蘭州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其中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系行政區,設立區委區政府,其餘新區都是行政管理區,只設立管理委員會。
副省級市(又稱副省級城市)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為計劃單列市。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初期的1980年代,一些市由於其特有的經濟地位而被稱為“計劃單列市”,享有省一級的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但受省級行政區管轄,副省級市的市長與副省長行政級別相同。根據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中編[1994]1號),經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原14個計劃單列市和杭州市、濟南市共16個市的行政級別定為副省級。1995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副省級市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編髮[1995]5號)[1],明確將前述16個市定為“副省級市”,但仍為省轄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領導。1997年3月,重慶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副省級市減少為15個。在後來的使用中,“副省級城市”這一名稱也被習慣性的使用,包括很多官方場合,但就中編辦最初的文件來說,“副省級市”當為規範的名稱。
副省級市是指城市的“行政級別”,不是指城市的“行政區劃級別”。所謂的行政級別,是指城市的行政機構,也就是政府機關主要領導的級別,主要是指市長、副市長、市政府的組成機構、工作部門等領導的行政級別。也就是說,副省級城市的市長的行政級別是副省(部)級,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市政協主席職務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其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
副省級城市是四個班子一把手都是副部級,副省級城市的一把手都是省委常委兼任。一般省會城市的市委書記都是由省委常委兼任的,但是除了十個副省級省會城市,其它的省會還是普通的地級市,並沒有因為市委書記是省委常委,而提高城市的行政級別。值得區分的是市委書記的行政級別和城市的行政級別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省委常委或副省長兼的市委書記,只是他個人高配,市委書記是副......
地級市和地市級有什麼區別?
1、地級市是地級行政單位,行政區劃級別相當於地區、自治州、盟級別的市。地級市一般下轄市轄區,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代管縣級市。
2、地市級就是廳局級。廳局級是我國公務員的一個級別(不包含黨內高級職務)。廳局級包括:中央組成部門內設室處正,副職,國務院內設室處正,副職,國家各部委的內設局局長,省委省政府的組成部門一把手,廳長閥地級市(自治州、地區行署)的書記、市長(州長、專員),人大主任,政協主席等黨委常委。一般本科院校(除32所中央直屬大學)的校長和黨委書記等常委。中央直屬企業(央企)直接下屬單位的CEO(總經理,廠長),書記,CFO(總會計師,財務總監),副總等黨委常委。
市級單位和區級單位有什麼區別?
有損失,市一般是廳級,區是縣級。差了一個級別。還有參公掉事業的話,你就失去了參公身份,意味著不能進入公務員隊伍——參公可以直接調入公務員。再有就是你如果沒有專業技術職稱的話去事業單位沒有任何經濟效率。
工商註冊省級和市級有什麼區別
在投資經營浮面沒有明顯的好處,就是對外宣傳企業形象好說點,說明省級工商部門註冊的實力強。 大的優惠政策還要靠協調爭取。
求問設區的市級以上和省級及設區的市級有什麼區別?
設區的市級以上種植業發展規劃是說市級的情況,市級以上都可以這樣做;省級及設區的市級漁業發展規劃是說省市的情況,省級和市級都可以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