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採購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採購合同注意事項:1.簽訂銷售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對一些有歧義、不合理的條款要和商家落實清楚。以免出現問題時,解決起來遇到麻煩。2.要求商家在銷售合同上註明產品的品牌、型號、單價、數量,在標註產品的數量時,最好將產品的平米數和片數都標註清楚,方便驗貨時核對產品的數量。3.銷售單要加蓋銷售單位或者市場的公章。4.對特定條款加以註明。如:退換貨的辦理方式、違約責任說明、送貨時間等。屬於可以再加工的產品,對這些產品的退換貨問題也要加以約定。現在市場上的通行慣例是加工產品概不退貨。5.在訂購時可以適當訂多一些。要和商家約定好,沒有用完的產品可以退貨。6.瞭解和落實退補貨原則。現在市場上的商家對於瓷磚的退補貨問題,都會有一些約定,多長時間內可以退貨,什麼樣的產品可以退貨,也要落實清楚。對於富餘的產品或者不夠的產品,要儘快到商家處辦理,以免出現退不了和沒有相同色號的問題。7.在訂購合同上註明產品的等級,防止商家以次充好。8.適當地交一些,等到貨送到家,驗收無誤後再付全款。同時最好約定產品不符合要求可無條件退貨,退回定金。相關法律知識:採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係”的法律性文件,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和履行,並且是雙方聯繫的共同語言基礎。簽訂合同的雙方都有各自的經濟目的,採購合同是經濟合同,雙方受“經濟合同法”保護和承擔責任。
採購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項
一、採購合同簽訂之前的風險控制
(一)主體資格審查
簽訂合同前,應對供貨商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查。供貨商作為採購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對其資格進行審查是防範合同風險的第一道防線。要想保證交易安全,首先應當瞭解“交易對手”。通過主體資格審查,判斷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訂立合同的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主體資格審查主要可分為自然人,法人兩類。對自然人而言,要查驗其身份證,確認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週歲),否則該自然人不具有簽約資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時清潔的採購合同,不建議與自然人簽訂採購合同。
採購合同的供貨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審查公司法人的主體資格,一般查驗對方的營業執照,特別專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檢狀況。營業執照不方便查驗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其基本狀況。在瞭解上述情況過程中如果發現異常,如未通過年檢,採購方要適時調整合同條款或者不再與之簽約。
(二)履約能力調查
通過履約能力調查,查明對方當事人的經濟實力、信用情況和不良行為記錄,為避免合同風險提供有力保障。履約能力調查是通過公共信息、特別渠道信息和對方提供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公共信息主要是通過網絡收集對方的銷售規模、市場聲譽等相關信息。
特別渠道信息主要是業務人員通過自身資源瞭解對方的具體情況。對方提供的情況也是判斷其履約能力的重要依據。例如,功過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斷對方提供的相關情況是否真實,從而判斷其誠信程度。
二、採購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採購合同的簽訂過程實際是合同雙方確定並填寫合同條款的過程。
1、合同的主體
採購合同的主體指買受人和出賣人,亦稱需方和供方或買方和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合同權利、義務的具體承擔者。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業或單位應當使用全稱,保證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致,可以將營業執照作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應當與其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同時寫上身份證號碼。
2、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3、價款及支付方式
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4、標的物交付
標的物的交付即所謂的收貨、送貨,是採購合同中至關重要的內容,其涉及到貨物風險的承擔、所有權的轉移等諸多問題,所以,應在採購合同中對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地點、時間及運輸費用的承擔等事項約定明確。
5、質量標準
在這個問題,很多采購人員存在誤區:如果存在國家強制性標準,則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不必寫;如果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沒什麼可寫。結果導致採購合同中並無質量標準的具體內容,這對採購方非常不利。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採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
採購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項
1 合同正式簽訂後口頭更改的有效力嗎?
答: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如主合同約定變更應採取書面形式的,應遵循主合同約定採用書面的形式訂立變更補充協議,如果未作出明確的變更形式約定,口頭變更也是有效力的。
2 合同加蓋什麼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當事人為企業法人的,使用企業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當事人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適用財務章等其他領域專用章訂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觀體現訂立合同時蓋章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一點上容易產生爭議。
3 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沒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均是有效的,並不規定簽字一定要配合蓋章,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帶未加蓋企業公章,原則上說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發法律風險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利訂立合同,如沒有加蓋企業公章,則易被認為相關合同行為是個人行為而非企業的行為。
4 合同當事人一欄的填寫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儘量寫明身份證號,以避免發生對自然人身份的爭議;合同一方當事人是法人的,要寫清企業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與企業法人簽約的,不能只在合同當事人欄中填寫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導致合同相對方不明確。
5 是否只有書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房地產轉讓合同、長期的租賃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等。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6 合同中塗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單方對合同進行塗改,以改變了原有合同約定的,則改變的部分無效,維持原合同約定內容。合同簽訂之後,任何一方想進行合同修改的,必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或在原合同相應條款作修改或補充,並在修改地方加蓋雙方公章(個人手印);若只有口頭答應但沒有對合同做修改或者沒有在任何一處有修改變動的地方蓋章(手印),視為無效,合同維持原有內容繼續生效。
7 什麼是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有什麼風險?
答: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實務合同關係中多存在格式條款,如出賣方的銷售合同條款、出租人的租賃合同條款等。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易被認定為無效。法律規定,如果格式條款存在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如果企業利用制定格式條款的優勢而將條款制定的極其不公平,使相對方無法保護權益的,很容易被認定為無效條款。
8 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寫的部分有衝突的,以哪個為準?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條款(為重複使用而定製的),那麼手寫的部分與打印的格式條款相沖突的,應當以手寫的部分為準,因為手寫部分更能反映雙方當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9 籤合同之前有口頭約定,籤合同時出於信任沒有認真校對合同條款,合同敘述與口頭約定不一致,導致被騙,如何維權?
答:法律規定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可以變更或撤銷,如果有證據證明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口頭約定而非正式合同,則可向法院申請變更相應的合同條款。
10 什麼樣的合同是無效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1 回扣條款是否有效?
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勞務買賣中,賣方從買方支付的價款中退回給買方或者買方......
採購合同要注意哪些要點
採購合同注意事項
公司法律顧問作為公司合同制訂、審查、管理的負責人,如果合同出現問題,公司法律顧問首先不應該將責任歸在他人身上。雖然是這樣,但是公司的採購合同裡面很多的儀器、模具、數據等,如果不是專業人員根本就不知道我們要簽訂的合同的標的是什麼模樣,不可能在合同裡寫出這些設備的質量要求或驗收標準了,所以採購合同的採購部門要與法律顧問密切配合共同擔當起抵制採購合同風險的責任。
一般合同主要包含以下要素:1、主體,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合同解除、中止、終止,8、違約責任, 9、爭議解決方法。而法律顧問主要的審查任務應該是:1、主體,2、合同解除、中止、終止,3、違約責任,4、爭議解決方法,以及合同其它風險的防範如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標的物滅失風險問題。像標的、數量、質量等一般應屬採購所要審查事項,因為標的的規格、數量是比較專業和細緻的,法律顧問接觸的機會少,不夠專業,如果由法律顧問來審查的話,可是說是外行人審查內行人的東西,吃虧的可能性極大。由公司採購審查對方的貨物,則有利於工作效能的提高,有利於降低公司交易風險。
合同主體 關於合同主體是個很關鍵的部分。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來籤合同的話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驟,而如果是代理人來籤合同的話,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權限、行為能力、是否是表見代理。其他問題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營業執照是否通過年審。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進行黃金交易。還有就是要注意對方對標的所有權。
數量 只有公司同意,買多少對我們法律顧問來說都沒什麼關係。
質量 質量是我最關心的問題,也是採購合同出現問題最多的地方。我審核合同時,關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質量問題。因為公司採購部門一般是獨立的(即先由申請部門向上一級申請採購,待批下來後由採購部門統一採購)因此採購部門給過來的合同對標的質量只是一筆帶過,而且連驗收標準也是模糊不清。 對於採購合同來說,一般都應該由申請採購部門提出質量要求以及詳細的驗收標準。
價款 價款並不是法律顧問應該關心的問題,但是合同上我們應該記得價款得大寫。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約裡面有規定就可以了,一般採購部門會提供。
合同解除、中止、終止 這裡面主要是注意在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以及雙方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中止或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採購合同裡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如對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裡完成送貨就得賠償總貨款的1%,違約責任裡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裡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後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爭議解決方法 這裡面只要注意管轄法院,採購合約,如果是採購方一般都會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這個主要是看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而定。當然絕對不能既選擇仲裁又選擇法院,也不能在選擇仲裁時所選擇的仲裁不是唯一的。
其它事項 採購合同裡面還有一些很重要的東西如標的物所有權的歸屬時間、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以及關於知識產權等問題。
採購合同的注意事項
在簽訂採購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審查採、供貨雙方的基本情況在採購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的真實身份。若出面簽約的是某業務人員時要注意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委託證明,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別應注意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二、嚴格審核採購合同主要條文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特別應注意: (一)簽訂的合同對商品的標準必須明確規定。簽訂合同時,雙方對買賣商品的名稱必須準確而規範。對所購產品的質量標準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免所交貨物因質量不符合所想要採購的標準而引起糾紛。(二)交貨地點應明確簽訂合同時,要寫明交貨地點,保證貨物能夠及時簽收,避免丟失貨物,尤其是在跨國採購時應注意。(三)接受貨物時間應明確為了避免所採購的產品因過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在採購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貨物到交貨地點後採購人的收貨時間。三、合同必須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採購合同雙方應就違約事項約定解決方式以及法律責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約定在違反合同事項時支付違約金。
第一次代表公司簽訂購銷合同,簽訂時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建議你找律師諮詢更好。因為購銷內容不清楚。下面的內容僅供參考:
高度注意的六條:
1、總價條款每個採購合同都有它的總標的額,採購人一定要在合同中標明總價所包含的內容,避免供應商再另外收費。一般情況下,總價包括了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2、文件條款 眾所周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實,還有許多文件也應包含在合同中,例如供貨一覽表、交貨地點一覽表、技術規格響應表、投標承諾、服務承諾、中標或成交通知書、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3、授權條款 這一條款說起來簡單,但作用卻不可小覷。這一條款,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政府採購處處長王俊崗給採購人的建議。這一條款可以如此表述:“乙方(供應商)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供應商)應承擔全部責任。”
4、違約責任條款 由於這一條款是每一份合同的必備條款,因此大家對它的重視程度自然不必說。這裡要建議採購人的是,違約的情形一定要規定得全面。例如,供應商不交貨或逾期交貨怎麼辦,交的貨不符合規定怎麼辦,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退貨,未按約定進行售後服務怎麼辦等等。
5、爭議解決條款 一般情況下,合同會規定一旦雙方發生爭議,先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進入仲裁或訴訟程序。陝西省財政廳政府採購處處長李宇認為,應在此條款前加上一條:如對產品的質量發生了爭議,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採購人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供應商承擔。”李宇說。
6、重視補充協議
經過種種的準備,在簽署合同的當天,還會有一些意外發生,有時還需要採購人和供應商雙方簽訂合同規定事項之外的補充協議。由於補充協議也是採購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採購人要掌握兩條規則,一是補充協議不準改變合同的標的物,另一個是若改變採購資金則不得超過總標的額,對合同進行追加的除外。陳澤說:“除此之外,採購人也要睜大眼睛,不利於己的補充協議不要籤。”
具體內容:
一、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標準化要求。
凡使用品牌、商標的產品,應特別註明品牌、商標和生產廠家。
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設備目錄。
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執行。
價格、金額,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貨期限,可以合同約定。一般來講,提貨的以乙方通知提貨日期為準(應給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代辦託運的以貨交承運人為交貨日期,送貨的以送達目的地為準。
可以約定分批交貨。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有國家標準GB、部頒標準、企業標準QB。如果要填寫,須有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我方一般的購銷合同,多數泛泛約定為國家標準。如果對於特定產品,或對產品質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具體約定為哪個標準,或商定的條件、樣品(共同封存樣品,分別保管)、補充技術要求。
約定供方對其所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在保證期內,發現質量問題,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導致。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交貨地點,涉及“標的物交付”,也是風險轉移的分界點。
交貨地點,作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糾紛的司法管轄權。當約......
簽訂買賣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1)在簽訂和履行買賣合同時買方應注意以下幾點1)確定賣方提供的物有無權利瑕疵,買賣合同標的物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為保證買方能夠取得不受爭議的財產,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在合同時提前說明,該出賣物是其擁有所有權和合法處分權的財產,如果賣方未將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權利的情形預先告知買方,則買方有權請求降低價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2)確定標的物有無質量缺陷。賣方出賣的標的物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的約不定期,如果標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接受標的物的當時提出;如果標的物有隱蔽缺陷(即需要經過技術鑑定或在物的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買方已接受的,賣方應根據情況承擔降價、修理、更換、退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願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 3)敦促賣方按和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整地音樂會標的物和辦理有關手續。例如對於房產、機動車輛、船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2)在簽訂和履行買賣合同時賣方應注意以下幾點1)主動明確價格條款。價格是買賣合同的一項重要條款。如果價格條款沒有或不明確,買方付款就沒有標準,沒有依據,很容易發生糾紛。2)敦促買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在即時清結的買賣合同中,買方應按規定支付價款,否則,可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責任。3)敦促買方接受標的物。一般來說,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標的物,買方會按約定接合同的約定及時接受標的物這會給賣方造成不利。賣方若遇買方無故拒不接受標的物或由於買方的原因無法音樂會的情況,為終結買賣關係也可將標的物交公證機關或有關單位。
簽訂採購設備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簽訂銷售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對一些有歧義、不合理的條款要和商家落實清楚。以免出現問題時,解決起來遇到麻煩。
2.要求商家在銷售合同上註明產品的品牌、型號、單價、數量,在標註產品的數量時,最好將產品的平米數和片數都標註清楚,方便驗貨時核對產品的數量。
3.銷售單要加蓋銷售單位或者市場的公章。
4.對特定條款加以註明。
如:退換貨的辦理方式、違約責任說明、送貨時間等。屬於可以再加工的產品,對這些產品的退換貨問題也要加以約定。現在市場上的通行慣例是加工產品概不退貨。
5.在訂購時可以適當訂多一些。要和商家約定好,沒有用完的產品可以退貨。
6.瞭解和落實退補貨原則。現在市場上的商家對於瓷磚的退補貨問題,都會有一些約定,多長時間內可以退貨,什麼樣的產品可以退貨,也要落實清楚。
7.在訂購合同上註明產品的等級,防止商家以次充好。
8.適當地交一些定金,等到貨送到家,驗收無誤後再付全款。同時最好約定產品不符合要求可無條件退貨,退回定金。
審查購銷合同時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對對方當事人簽約資格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了合同,也是無效的。所以,在簽約時,應調查對方的資信情況。首先,可以通過有關機關和銀行等單位進行了解,確定對方的主體資格。其次,應當要求對方出示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如執照等等。具體到簽約的身份問題,應要求其出具有效的授權證明,如委託書等,以瞭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範圍。
審查對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要嚴肅認真的瞭解對方的企業信譽及其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上當受騙。
(二)欺詐防範
有些簽約人不僅在身份上有可能進行欺詐,還有可能在合同中故意設置陷井,進行詐騙。所以,談判者在最後審查合同時.應結合談判原始文件,看是否有遺漏、不一致,相抵觸或真實確認談判原意之處.並且要審查合同的文字.看它是否準確,明瞭地表達了意思。對那些重要項目談判所訂的合同,不僅談判人員應反覆審查,還應交由有關專家審查.加法律專家、語言專家、相關專家等,從各個角度嚴格把合同關,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三)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這也就是對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可以從下面幾個角度進行考慮。首先,此次的談判活動是否完備。其次,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有無與法律、法規或國際慣例相悖之處。
如果此次談判活動或程序上有問題應立即糾正,手續不全的應立即補辦,否則合同即使簽署也是無效的,有的還會產生不應有的法律後果。如果合同內容上與相關法律法規或國際慣例相違背,應立即刪改、否則合同也難以成立。
(四)條款是否完備
合同中的條款應該具體詳細,並具備合同能夠成立的主要條款,如標的、價格、數量、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另外,合同的普通條款也很重要,只有在合同具備起碼的條文後,才能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於合同的履行,避免爭議的發生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五)合同是否有效
對合同簽訂是否有效進行審查,有兩個角度,一是談判者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格,是否經過合法授權,以及權力範圍如何、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二是合同本身的內容有無前後矛盾,相互衝突的部分,如有,必須及時修改、調整、否則便會影響條文的效力。
擬定採購合同的格式、要點以及注意事項
採購合同有專用合同文本格式,主要是貨物品種名稱,一定要寫全,不要簡稱;二是數量,不同規格要分開寫,必要時標註大寫;三是價格,不同規格要分開寫;四是交貨方式,自提、送貨要註明,送貨地點、時間要寫清,是付費送貨還是免費送貨要註明;五是付款方式,可以先付一點定金,餘款在到貨驗收合格後再付現金支票或限定期限內付清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