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
判決書生效時間
如果是一審,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後就生效,生效後三日內是對方支付的時間,超過三日,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12月9日拿到判決書,上訴期到12月23日,這期間未上訴,12月24日判決生效,12月27日前為履行期間,12月28日起的二年內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超過二年就過期了。
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怎麼算
民事一審判決書,在沒工人上訴的情況下,在送達簽收之日起十五天後生效;二審以及再審判決書,在送達簽收之日就生效。。。。。。
你想問的是什麼判決書?
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怎麼執行?
如果是一審,判決書上的這個日期還不是最終生效生日,還要看對方是否上訴,過完十五日上訴期後正式生效;如果是二審,此日期為生效日期;
判決執行,一龔會在判決書寫著對方應當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履行完畢,你這個不一定得對方主動找你,你也可以主動去提醒對方!
法院判決書什麼時候開始生效?
民事案件一審的判決書,如果沒上訴的話,以人民法院送達判決書後第二天開始計算,十五天後生效。如果有一方當事人提出上訴,該一審判決書的效力暫時中止,以後是否生效要根據二審的結果來確定。這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上訴被二審裁定駁回,維持原判。該一審判決矗立即生效。該案進入執行階段;
2、上訴由二審審理,並做出新的判決(即二審判決)。該案二審((即終審)判決書生效,該進入執行階段,一審判決失效;
3、上訴被二審裁定發回重審。原一審判決書失效,由原審法院重新審理並做出新的一審判決書。對新的一審判決書不服的在法定的上訴期內仍然可以上訴,進入新的上訴階段。這種人一審到二審,再從二審到一審的循環往復,沒有法律規定的次數限制。
當庭宣判的一審民事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骸八條第二款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
可以看出:雙方當事人自簽收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都沒有提起上訴的,判決生效,如有一方上訴,還要進行二審訴訟,一審判決不生效,在雙方簽收二審判決之日生效。
法院判決什麼時候生效
一審判決下發後,在判決後會明示救濟權利,會寫清如不服此判決(裁定)**日內上訴。超過此日期沒有上訴的,判決生效。民事、行政案件上訴期限一般為15天,裁定為10日。
如果是二審判決,因我國是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下達之日即為生效。
法院判決後多久生效?
如果是民事案件一審,有15天的上訴期,超過15天不上訴,判決就生效。
如果是二審,判決後立即生效。
如果是刑事案件一審,有10天的上訴期,超過10天不上訴,判決就生效,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民事訴訟一審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呢?
民事訴訟一審判決自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之日起超過15日上訴期雙方均沒有提出上訴,即生效。如有一方或多方上訴,應自二審判決作出之日生效。
判決書下來後多久會生效
民事判決是15天,刑事判決是10天,這是上訴期,過了上訴期,判決書就生效了
判決書下來了多久能開生效證明
判決書,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根據審判程序,又分為一審判決書和二審判決書,二者的生效時間是不同的。
如果是一審判決書,其生效的期限為雙方均收到判決書第二日起,15日均未上訴,發生法律效力。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被告未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前,需要法院出具判決書生效證明。
如果實二審判決書,雙方簽收即發生法律效力。判決生效後,在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內對方不履行的,可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