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有什麼條件?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公務員考試報名有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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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報考要求】

具體招錄要求以招考公告及職位表要求為準!

公務員報考需要具備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務員考試分為國家公務員考試、地方公務員考試。

[筆試]

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部分。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報考者都參加這兩科的考試。部分崗位需參考外語水平考試或專業考試。

各地方公務員考試和國家接近,基本沿用國家的模式,大部分省考試大綱也是參照國家的。例如:四川公務員考試一般情況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江蘇公務員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測》和《申論》三部分。

[面試]

鄲 公務員考試分為國家公務員考試、地方公務員考試。面試具體內容略有差異。

公務員考試面試形式分為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

面試測評八大要素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 。

具體考試內容請參見對應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公務員考試要具備什麼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招考優秀村幹部的職位可放寬至40週歲;招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的職位要求25週歲以下(法院在編人員和編外聘用的書記員或速錄員,在法院工作滿3年的,年齡放寬至35週歲);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大專以上學歷(招考優秀村幹部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那麼就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應具備招警簡章規定的條件; 7、具備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另外,報考者必須身體健康且年齡在35週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的學歷問題說明 一、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二、經國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頒發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文憑的民辦高等院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畢業生,若符合報考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參加公務員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六)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2月11日前取得;

(七)2011年2月11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鄉鎮職位招考範圍若限在“本設區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國家統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2011年應屆畢業生對待;

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在2010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應屆畢業生對待;

(八)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各類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

招考職位中註明“專門職位”是專門面向參加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並於2011年2月1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招考。其中服務期為二年及以上的,可以報考所有專門職位;服務期為一年的,可以報考縣(區)、鄉鎮和監獄、勞教監所的專門職位。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公務員招考優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服務期未滿五年(含試用期)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徵得所在機關同意方可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應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以上與基層工作經歷、辭退、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均以2011年2月1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後、錄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

報考公務員有什麼條件?

公務員這個職業具有兩大特點:工作的穩定性和福利的可靠性。20世紀80年代初,國家政府部門的一些人才,因為種種原因,大都呈現出向企業流動的趨勢。到了20世紀90年代,國家政府部門精簡機構,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上形成人才一邊倒的趨勢--外企成為人才的第一選擇。因為在外企上班,自身價值比在政府部門體現得要快得多。另外,外企高薪工資也是其中比較主要的因素之一。近兩年來,企業人才出現了飽和,並同時出現一些專業人才過剩,這樣企業人才競爭達到了白熱化,工作開始出現不穩定的因素,同時勞保福利也成為進入企業後,人才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而政府公務員在這些方面的優勢開始顯現,一旦能被政府部門選中,其良好工作環境、穩定的工薪加上發展前景廣闊等因素,足以吸引一大批人才重新審視擇業的首選。同時,這些因素的存在,也成了人才迴流最有利的理由。

進入企業雖然比當國家公務員在一段時間內有一定優越感,但企業的激烈競爭帶來的不穩定因素一旦顯現出來,這些優勢將黯然失色。由此可以看出,在企業工作存在著很多不穩定的因素,有些因素根本就不是員工從主觀上可以抗拒的,所以公務員將成為未來人才就業的重要熱門職業。

可以這樣說,良好的福利待遇和充分的職務保障,使國家公務員少了許多後顧之憂,這恐怕也是目前大學畢業生"考公務員熱"升溫的一個重要原因。再加上做公務員名聲還好聽,而且加薪可能成為一種趨勢,所以,公務員考試一年比一年熱門就不足為奇了。

中央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

做公務員有這麼多優點,那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報考呢?在討論能不能報考之前,先要把各類公務員考試區分清楚了。我國每年都會舉行幾十次大大小小的公務員考試,從縱向來劃分,可以分為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兩種;橫向來分又可分為各個系統的公務員考試,例如公安系統公務員考試、司法系統公務員考試、海關係統公務員考試等,但是一般系統單獨招考的情況比較少,都是由人事部門統一招考各系統的公務員,所以,公務員考試中最主要的就是中央和各省人事部門組織進行的統一招考。

那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有什麼區別呢?

一、 從概念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各項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二、 從考試性質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屬於招聘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

地方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聘考試兩種,例如北京市的公務員考試就是一種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北京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聘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

三、 從招考對象來說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

各省市對參加考試的應屆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務員考試的招考公告中對外地生源的規定是"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取得留京資格的大學本科以上外地生源應屆畢業生";上海市規定報考者應為"上海高等院校、國務院各部、委、辦、局所屬高校(含已劃轉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設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

考公務員都有哪些要求

你想考公務員,首先公務員有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考試內容基本是一樣 的就是考行測和申論。關鍵你現在很多都不懂,那麼你可以下載2013年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和2013年省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這看你是哪個省的。公告看什麼:看報考條件,考試時間。職位表。以及報名流程。

你去看公告理解這些你的印象會深一些。這裡就不幫你列出來了。看了公告趕緊去買教材開始準備。關鍵是早點行動。下面有篇文章推薦給你:

一、弄明白你為什麼考?

許多考生參加公務員考試,既沒有確定考試目標,也沒有經過認真準備,而是因為看見別人報考,便跟風式地一起報考。由於是倉促上陣,進了考場還懵懵然,自然很快敗下陣來,可謂考得糊里糊塗。在每年的公務員考試中,至少有70%的考生是這種綠葉式的陪襯,所起的作用,不過是讓考場上的人數顯得多一些而已,他們註定是公考的炮灰。要成為一名公務員考試的真正參與者和競爭者,必須明確考試目標。公務員考試與普通的過關性考試完全不同,這是一場競爭激烈的選拔性考試,只有領先一步,充分準備,才有可能脫穎而出。

二、弄明白公考“考什麼”?

要制定科學的備考計劃,首先必須明確公務員考試“考什麼”?從歷年的公考真題看,涉及的學科似乎很多,內容可謂包羅萬象。拿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來說,就包括從語文到數學,從法律到邏輯,從圖形到統計等等。如果考生按照專業考試的複習方法去準備,一門一門地去過知識關,不僅範圍如大海撈針,而且時間上也不允許。怎麼辦?

如果換一個角度來分析,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公務員考試是測查“誰最具備從事行政工作的能力,誰在將來的行政工作中更有發展潛力”的一種選拔性考試。對“行政能力”的考查,其重點並不是專業的知識水平,而是一個人的潛能、素質,或者說是考查一個人從事行政工作的能力提升空間有多大。瞭解這一點至關重要,它告訴我們公務員考試決不是對專業知識的考查。它不像高考、考研那樣,考查你對專業知識掌握的怎麼樣,而是要考查你的素質和潛力。雖然從題目的字面上看有語文有數學,有法律有邏輯,其實,題目只是一個載體而已,它們所要考查的都是行政工作的基本能力——反應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表達能力、執行能力,政策水平和思想水平,其核心是行政能力。

以“反應能力”為例,國家和地方公務員考試都對考生的反應速度有特別高的要求,具體表現為:閱讀速度為每分鐘不低於300字,書寫速度為每分鐘不少於30字,解題速度為每道題不多於50秒。許多考生由於不清楚這個要求,在備考時缺乏相應的速度訓練,而是像平時考試那樣慢吞吞地答題,或者不知取捨,糾纏於某些難題,在一道題上花費好幾分鐘,有人則一分鐘只能寫十幾個字,結果到了交卷的時候,行測往往還剩下十幾、幾十道題沒有做,或者申論最後的作文題沒有答完。像這樣的沒有答完的“半邊卷子”,要想達到合格分數線恐怕很難。實際上,這樣的考生,不管他的學問大小、水平如何,首先在“反應能力”方面就已經不符合國家設定的招錄公務員的要求,其被淘汰自然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因此,要參加公務員考試,必須明確考試要求,學會從一個公務員的角度去分析和處理問題,而不能僅僅靠專業知識去得分。只有明白了這個道理,才能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複習計劃,事半而功倍。

三、最有效的備考方法:“模擬實戰”,重點突破。

既然公務員考試不是知識性考試,那麼,衡量備考效果的關鍵就不是看掌握了多少知識點,而在於是否掌握了有針對性的解題思路和解題方法。所以備考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達到一個明確的目標:成為公考考場上的優勝者。掌握了許多知識卻不會運用於公務員考......

考公務員有什麼要求

公務員這個職業具有兩大特點:工作的穩定性和福利的可靠性。20世紀80年代初,國家政府部門的一些人才,因為種種原因,大都呈現出向企業流動的趨勢。到了20世紀90年代,國家政府部門精簡機構,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上形成人才一邊倒的趨勢--外企成為人才的第一選擇。因為在外企上班,自身價值比在政府部門體現得要快得多。另外,外企高薪工資也是其中比較主要的因素之一。近兩年來,企業人才出現了飽和,並同時出現一些專業人才過剩,這樣企業人才競爭達到了白熱化,工作開始出現不穩定的因素,同時勞保福利也成為進入企業後,人才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而政府公務員在這些方面的優勢開始顯現,一供能被政府部門選中,其良好工作環境、穩定的工薪加上發展前景廣闊等因素,足以吸引一大批人才重新審視擇業的首選。同時,這些因素的存在,也成了人才迴流最有利的理由。

進入企業雖然比當國家公務員在一段時間內有一定優越感,但企業的激烈競爭帶來的不穩定因素一旦顯現出來,這些優勢將黯然失色。由此可以看出,在企業工作存在著很多不穩定的因素,有些因素根本就不是員工從主觀上可以抗拒的,所以公務員將成為未來人才就業的重要熱門職業。

可以這樣說,良好的福利待遇和充分的職務保障,使國家公務員少了許多後顧之憂,這恐怕也是目前大學畢業生"考公務員熱"升溫的一個重要原因。再加上做公務員名聲還好聽,而且加薪可能成為一種趨勢,所以,公務員考試一年比一年熱門就不足為奇了。

中央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

做公務員有這麼多優點,那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報考呢?在討論能不能報考之前,先要把各類公務員考試區分清楚了。我國每年都會舉行幾十次大大小小的公務員考試,從縱向來劃分,可以分為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兩種;橫向來分又可分為各個系統的公務員考試,例如公安系統公務員考試、司法系統公務員考試、海關係統公務員考試等,但是一般系統單獨招考的情況比較少,都是由人事部門統一招考各系統的公務員,所以,公務員考試中最主要的就是中央和各省人事部門組織進行的統一招考。

那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有什麼區別呢?

一、 從概念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各項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二、 從考試性質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屬於招聘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

地方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聘考試兩種,例如北京市的公務員考試就是一種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北京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聘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

三、 從招考對象來說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

各省市對參加考試的應屆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務員考試的招考公告中對外地生源的規定是"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取得留京資格的大學本科以上外地生源應屆畢業生";上海市規定報考者應為"上海高等院校、國務院各部、委、辦、局所屬高校(含已劃轉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設......

公務員考試具體需要哪些硬性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0月15日。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4)現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

3.201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職業、培、訓、教、育網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

公務員考試有什麼學歷要求嗎?

公務員考試學歷要求

國家公務員:

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省考公務員:

一般情況下,自學考試考試本科學歷,可以報考多數省一級公務員考試的招考崗位,當然,不排除有些用人單位有需要學士學位才能報考的要求。而國家級公務員考試,一般都要求本科學歷者應獲得學士學位,以及英語水平應達到四級。年齡也是有一定的限制,多數要求在30歲以下,有些單位還有基層工作年限的要求。以上是一般情況,具體你想要報考的崗位以及年齡,建議參考每次公務員考試的招生簡章。

二、公務員最低學歷要求:

中專是中等教育,和高中差不多,是不能報考公務員的,全日制大專可以,但是受很多限制。公務員考試分中央,省,市,縣等,還有單位及系統(如公檢法)。報考條件不一樣,但幾乎要求本科以上的應往屆畢業生,往屆不超過2年(而且是全日制),你這種情況很難。你可以專升本,或者本科同等學力(非全日制),相比希望較大,如果再向上讀全日制碩士,希望會較大,有時博士可以免筆試,但是有面試。你現在這水平太沒有競爭力了。

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需要什麼條件

國家公務員 報考條件 :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按報考時間計算),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即按報考時間計算);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告。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學歷要求在 大專 以上。 公共科目筆試科目: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申論。書籍可以去新華書店購買。 每年時間都不固定,你可以參閱去年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 筆試時間: 2010年12月5日 成績查詢:2011年1月17日

希望採納

公務員考試政審的條件有哪些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四)貪汙、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五)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六)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七)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的;

(八)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九)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因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十一)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十二)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十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四)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十五)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十六)自2008年3月10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十七)自2006年3月10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十八)2010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09、2010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十九)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二十一)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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