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是什麼意思?
聘用制是什麼意思有沒有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區別
區別一,本質不同,聘任制是企業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會人事管理制度;
區別二,主體不同,聘任制的主體是企業與勞動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體包括人事代理機構、企業與勞動者;
區別三,協調對象不同,聘用制協調的是勞動關係,而人事代理制協調的是人事關係;
區別四,主管部門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門是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門是人事部門。
聘用和聘任的區別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聘任制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契約確定與人員關係的一種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單位採取招聘或競聘的方法,經過資格審查和全面考核後,由用人單位與確定的聘任人選簽訂聘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和受聘人員職責、待遇、聘任期等。
聘用期分為“無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聘任期是崗位的任期,一般1—3年。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管理是什麼意思?
簡單點來說就是事業單位招收合同聘用制的員工,享受和事業編制的人員一樣的福利待遇,但不是事業編制。試用一年合格正式聘用的意思是說試用期滿合格者要簽訂正式的勞動聘用合同,到期可續簽,檔案掛在人才中心而不是人事局。據說這是一種趨勢,將來的事業單位都要轉型,慢慢取消事業編制這一說。
聘用是什麼意思
聘用 [pìn yòng]
[釋義] 聘請任用。
正試聘用是什麼意思
正式成立的大學院校,官方準備約會準備進入該機構。 有非事業編制,如派遣,或臨時工不屬於。
聘用是什麼意思
指邀請人任職。
聘用的聘是什麼意思
基本字義
聘
pìn
訪問:聘問(古代指代表國家訪問友邦)。通聘。聘使往來。
請人擔任職務:聘書。聘用。聘請。招聘。
定婚或女子出嫁:聘禮(彩禮)。聘金。聘姑娘。
筆畫數:13;
部首:耳;
筆順編號:1221112512115
什麼叫做聘用制?
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於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瞭解和認識聘用合同的特徵,作為管理人員可以在實踐中更好地運用聘用合同這一形式,推進我國事業單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為事業單位和其受聘人員,可以更好地運用這一形式維護其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徵
聘用合同作為一種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徵,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而不是單方的法律行為。聘用合同與一般合同成立的條件一樣,只有事業單位和擬聘用人員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自願達成協議時,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這一點是雙方自由 表達意願的前提,也是雙方實現權利義務的重要基礎。事業單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於單位的法律地位高於聘用人員的地位,可以任意將其意志強加於對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於一般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聘用合同是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的有隸屬關係的協議,屬於身份關係協議的範疇,因此,聘用合同與調整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有重要區別。
二、聘用合同是廣義勞動合同的特殊形式
勞動合同是一種確立身份關係的協議,西方國家稱之為僱主與僱員之間確立僱傭關係的契約。在我國對勞動合同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廣義的勞動合同是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這裡所稱的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狹義的勞動合同僅指目前適用於企業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廣義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徵,是廣義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必須是用人單位,另一方當事人是受聘人員。這一特徵是勞動法律關係的重要特徵。用人單位佔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產資料,通過聘用勞動者,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勞動者通過訂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勞動,從而獲取勞動報酬。因此,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既不能都是勞動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單位。
2.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隸屬關係。聘用合同訂立後,作為勞動者一方通過簽訂聘用合同協議,成為該用人單位的一名職工,承擔用人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待遇
聘用合同制正式員工是什麼意思???
所謂正式,應該是指“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籤的通常是說明了幾年期限的。
我以前籤的合同,明白地標題就是無固定期限。望採納
聘用和錄用入編的區別是什麼?
錄用與聘用區別:聘用是指該用人單位無法接收畢業生戶口及檔案,畢業生戶口及檔案只能掛靠在該單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回生源所在地。錄用是指該公司能直接接收畢業生戶口為集體戶伐並且具備檔案管理專門的部門。(畢業生應確認單位是否能夠接收戶口、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