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之後怎麼處理?
撞傷人後該怎麼處理 250分
總結:
1、開車撞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撞人,不能撞自行車因為這個數字是沒有底的,而且非常繁瑣。
2、如果當時受害者願意直接私了,而他提出來的費用在1000元以內,強烈建議大傢俬了,然後一定要對方用紙筆寫下接受私下調解,如日後出現問題與該車及司機無關。但是這個私了可以在警察到現場再進行,這樣可以有個第三者,其實交警也希望你們私了!
3、開車撞人如果對方不願意私了,那麼你的車輛是一定會被扣留在相應轄區的交警停車場,那麼這時你一定要明確表示認識那個停車場或者明確表示願意自己開車前往,這樣你就可以節約下200元的拖車費然後你的車子最好是超過當天晚上12點送到相應的停車場你就可以再節約30元因為這兩個費用保險公司是沒有的報銷的。
4、看病你一定要全程陪同,防止他與認識的醫生串通,這樣對你是很不利的!
5、如果決定放棄私了,那麼建議全部走正規流程解決此案
6、在看病過程中自己盡一切可能不要為其墊付醫療費用,理由可以是沒帶錢,然後說沒有關係的後面你只要拿著所以發票,病例,看病清單,醫生開出的病假單等給我,我到保險公司理賠下來後會把錢如數歸還。但是你一定要為對方開具相應的收據明細(就是說明一下你收到了什麼單據啊,金額啊)。
7、在前往交警大隊處理事故的時候雙方預約好時間後,建議你早點前往,去那裡先找到辦案民警,這樣你可以有時間做好相關的公關工作或者尋找能幫上忙的熟人,這對案件後期的處理效率和處理結果都有好處,最重要的是想辦法通關係把你暫扣在停車場的車提出來,這樣免的支付30/天的停車費。
8、在責任認定的時候,如果你的車購買的是全額保險那麼建議你和交警說判我全責吧!因為這樣保險公司是全額對你賠償的,如果說你和對方是7:3的責任,那麼你認為對方會給你那30%的費用嗎?如果不給,你會為了這30%打官司嗎?如果不會不如自己認了全責來的好!
9、在醫院看病的時候你一定要明確表示請按照醫療保險範圍開具藥品,因為醫保外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的!
10、如果住院那麼一定要確定這個人的病是不是由於這次事故直接造成的,如果是誘發或者是舊傷那麼保險公司只承擔20%和0%。
11、那麼在住院期間第一筆的住院費你可以出於仁道,為其墊付,但是後面所有的費用要想盡辦法讓對方先行墊付,因為萬一後期保險公司有些費用不賠,那麼你就不容易吃虧。(當然保險公司不賠是有他的道理的,就算上法院也要將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院,他會幫你解釋的)而且住院期間護工費也是可以報銷的好像是60/天,但是你要時刻提醒住院部的主治醫生,不要超過醫保範圍。
12、最後如果對方提出各種補償例如:誤工費:月工資2000元一下可以直接由保險公司賠付,高於2000那對方需要提供事故當日之前連續的3個月的納稅證明(這個上網能夠查),如果是個體戶,是根據行業不同而制定的,保險公司的人表示最多好像只有60元/天。營養費:必須是該傷害康復必須的.營養費的標準及給付營養費期限應的根據被害人的傷殘情況參照醫院的證明確定.原則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失費:據說基本是隻有三種情況才成立:1、致死 2、大出血 3、長時間昏迷。
目前想到的就這些,等結案的時候還有什麼個人認為應該注意的事情後面再添加!其實本來是非常同情受害者的,但是後來檢查了醫院的所有項目完全沒事,他竟然開始提出各種無理費用要求而且非常離譜,那我只能動用我的那些好兄弟和我的智商!我們也不是好欺負的!...
開車撞死人後怎麼處理的流程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首先應該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次要根據事故責任來承擔相應的刑事或行政責任:
1、如果肇事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肇事者不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則不構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據相應的違章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機動車撞人後到交警大隊怎麼處理
交通部門認定責任,當事人協商賠償,調解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六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開車撞人後該怎麼處理
一、開車撞人後處理流程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1)立即停車。
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後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誌。保持頭腦清醒,要鎮定,切記不要慌張。
(2)及時報案。
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在報警的同時也可以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門呼救、求援。
(3)搶救傷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於能現場採取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並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4)保護現場。
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如遇下雨、颳風等天氣,應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將痕跡蓋起來保護好。如有必要,當事人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破壞。標圍現場時,應儘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後,再行疏通。
二、開車撞人後應該立即報警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二)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三)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四)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五)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六)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七)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八)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相信很多司機在撞人後會方寸大亂,此時沒有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那麼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害,甚至是二次交通事故。因此瞭解上文中的內容,對司機朋友來講還是很有必要的。
交通法規撞人後咋處理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汽車撞人後怎麼處理
你好!
這種問題我覺得可以這樣有兩種處理方法:1是私了了算了,協商一下,給他賠點錢算了,不浪費那時間了,到交警隊也還是得協商讓私了,還得把車扣到哪,交停車費;2,如果真不行就去交警隊,出個責任劃分書,讓後跟保險公司協商要點錢算了,就當自己倒黴吧!
以上屬個人觀點,滿意的話請採納!
我的車撞人之後怎麼處理?
應該把事故現場照相後送老人去醫院,以便交警處理。
現在你已經這樣處理了,你的本意是好的膽但是根據道路交通法,你負全部責任。
撞傷人之後醫好了後人家還要求賠償怎麼辦?
保險公司都有賠的!你要是全險的話!對方要是還糾纏就讓他起訴吧!一般沒什麼事!
開車撞人逃逸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後果。交通肇事後,受害人往往處於孤立無援的危險狀態,由於這種狀態是由肇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所以產生了肇事人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的法律義務。肇事後逃逸,不履行法定義務,事實上形成了新的違法行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
步驟/方法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裡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於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2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後果大小。
3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找代駕撞死人之後怎麼處理
一般代駕公司都會給代駕司機買代駕責任險,請查閱代駕公司提供的保險合同,查看保險責任和保險範圍,然後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