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過好組織生活?

General 更新 2024-12-27

如何過好黨的組織生活?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生活的重複內容,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據黨支部,黨小組開展的活動。主要形式有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民主生活會以及黨課,民主評議黨員,評選先進黨組織和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黨的組織生活的內容,一般包括;對黨員進行黨的知識教育,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黨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業務知識,傳達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文件、指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發展黨員,處理違紀黨員和不合格黨員,開展適合黨員特點的各種形式的活動。★黨員為什麼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這是黨章規定的一項制度,是加強對黨員的管理教育和監督的一項組織保證,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黨章對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有何規定? 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按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特殊黨員。★如何開好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是黨支部的領導機關,在黨支部中享有最高決策權、選舉權和監督權。支部黨員大會要定期聽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要開好支部黨員大會,必須明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支部黨員大會的會期。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支部黨員大會可提前召開,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宜推遲舉行。按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是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具體體現,對於發揮黨內民主,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監督黨支部的工作,完成黨支部所擔負的任務,都具有重要的意義。(2)支部黨員大會的會前準備。做好會前準備,是開好黨支部黨員大會的重要環節。支部委員會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會前準備:第一,支部委員會應在會前確定好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議題要明確,中心要突出。第二,支部委員會應在會前將支部黨員大會的內容、目的、時間和要求等通知全體黨員,讓黨員明確會議所要討論和解決的問題,以便在支部黨員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第三,要求全體黨員(包括預備黨員)都應參加支部黨員大會,如個別黨員因故請假,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應儘可能在會前聽取這些同志對議題的意見,並把他們的意見轉達給支部黨員大會。第四,根據支部黨員大會的內容,有些支部大會可適當吸收一些非黨同志參加,如討論吸收黨員的支部黨員大會,可以吸收一些非黨積極分子列席。(3)支部黨員大會的基本程序。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應由黨支部書記主持。如果支部書記因故缺席,要由支部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第一,主持者要報告本支部黨員的應到數、實到數、缺席數,說明個別黨員缺席的原因,宣佈會議是否有效。第二,圍繞會議的中心議題,按預定議事程序進行。每個黨員要充分發表意見,認真展開討論。需要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應提出具體的要求;對需要作出決議的議題,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第三,要做好會議記錄。記錄的內容:會議時間、地點、黨員出席和缺席情況,大會的中心議題,黨員發言的要點,討論中的不同意見,支部黨員大會作出的決議等。會議結束後,記錄要歸案保存。 ★怎樣開好黨支部委員會?加強黨支部集體領導的關鍵之一,是開好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幹部參加。會議議題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貫徹上級黨委的決議和指示;討論制定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的方針辦法;研究黨的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方面的問題;研究有關幹部選拔、調整方面的問題;研究培養、發展新黨員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協調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

全會後怎樣過好組織生活

六中全會後,怎樣過好組織生活?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和載體,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標、原則、任務、舉措。那麼,《準則》對我們黨的組織生活有哪些要求呢?

如何避免“拍腦袋”作決策?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堅持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建設必須堅持的基本要求之一。然而在決策過程中,一些黨員幹部過於強調個人意志、忽視群眾聲音,使得黨內的“民主”和“集中”失去效力,民主集中制無法貫徹執行。

針對這一問題,《準則》提出,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始終堅持,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這項制度。

復旦大學政黨建設與國家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鄭長忠說,這項原則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應該充分發揚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貫徹執行。

黨員意願如何充分表達?

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

“‘一把手’大權獨攬”“黨內不同層級間溝通渠道單一”“普通黨員意願難以及時有效表達”……一段時間以來,部分黨組織民主執行能力欠缺等問題較為突出,使得普通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與監督權無法得到保障。

根據《準則》相關要求,要堅持和完善黨內民主各項制度,提高黨內民主質量,黨內決策、執行、監督等工作必須執行黨章黨規確定的民主原則和程序,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

除了這項明確要求外,《準則》還提出,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黨的各級委員會作出重大決策部署,必須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中央黨校教授辛鳴說,黨要長期執政,必須發揚黨內民主,保障每個黨員的民主權利,拓寬黨員表達意見渠道,不斷激發黨內正能量。

選用幹部要注意啥?

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

2016年和2017年,我國地方領導班子將集中換屆,這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黨中央高度重視,對加強換屆風氣監督提出明確要求。然而,一些地方在選人用人過程中仍然存在任人唯親、封官許願、跑風漏氣等情況。今年10月18日,中央組織部對一批違反換屆工作紀律的案件進行了通報。

《準則》提出,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必須嚴格標準、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規範程序,使選出來的幹部組織放心、群眾滿意、幹部服氣。

“營造良好政治生態,需要打造一支過硬的人才隊伍。”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黨的各級組織應該自覺防範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嚴格按政策、原則、制度辦事,加強選人用人監督問責,對用人失察失誤的嚴肅追究責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導向。

如何解決黨的組織生活渙散、弱化問題?

嚴格制度約束

“一些基層黨組織生活、中心組學習等流於形式”“有的黨組理論中心組組織活動不健全等問題突出”“一些黨員黨的觀念和黨員意識淡薄”……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了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的27家單位的反饋情況,指出這些單位普遍存在機關黨委作用弱化、基層黨建薄弱等問題。

《準則》提出,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任何黨員都不能遊離於黨的組織之外,更不能凌駕於黨的組織之上。

《準則》還要求,每個黨員無論職務高低,都要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黨組織......

過好組織生活,需要注意哪些心態

少數黨員幹部對開好接下來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和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存在一些不正確的心態。

一是降格以求的心態。思想上認為組織生活會涉及面更廣、量更大,進行全面指導難度大,不知不覺降了標準、減了程序。實際操作中對部分黨支部存在的對交心談心不深、思想溝通次數不夠、突出問題收集不到位、批評和自我批評點到為止、民主評議表內容“千篇一律”等現象沒有及時指出,使活動打了折扣。

二是應付了事的心態。部分黨員在思想上不重視,認為組織生活會只是一種形式,是上級安排的一項任務,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應付一下就行了。存在“擡頭不見低頭見”、“多栽花、少種刺”的老好人心理,批評領導,怕穿小鞋,批評同事,怕失人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開展批評,明明是官僚主義的問題,批評的卻是性格的問題,明明是形式主義的問題,批評的卻是工作態度的問題,明明是奢靡之風的問題,批評的卻是生活小節的問題。在民主評議中,簡單打打勾,沒體現真實評議效果,評議結果沒有及時運用,不合格黨員沒有及時按規定處理。

三是鬆氣歇腳的心態。部分領導存在民主生活會“闖關成功”的思想,沒有將自己作為一名普通黨員去參加組織生活會,自覺不自覺地以領導者自居,要求指示過多,把生活會變成了佈置工作會。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沒有選好第一個發言和第一個提批評意見的人,主題沒扣緊、標準沒把握,普通黨員過分依賴領導帶動,被動發言、被動點評,把生活會開成了庸俗化、格式化的會。

以上幾種心態必須引起重視並加以糾正,專題組織生活會也要以整風精神開展,不放“禮炮”、“啞炮”和“空炮”,確保每一位黨員接受一次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取得“紅紅臉、出出汗、治治病、鼓鼓勁”的效果。

長期外出黨員怎樣過組織生活?

組織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基層組織的一項重要工作。對長期外出的黨員,黨組織要區別不同情況,採取多種辦法,解決好他們過組織生活的問題。 ( 一 ) 因公外出的黨員,如被借調到另一單位幫助工作,或者被派到外單位實習、進修等,時間超過半年的,應帶組織關係介紹信,時間在一月以上、半年以內的,可帶黨員證明信,由所到單位的黨組織,把他們編入支部和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閱讀黨內有關文件,聽取有關報告,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二 ) 對由單位組織長期外出執行任務,時間超過半年,正式黨員在三人以上,均應成立黨支部或黨小組,組織他們過好組織生活。黨支部或黨小組負責人應定期向原單位黨組織彙報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 ( 三 ) 對自發組織長期外出的黨員,地點固定,正式黨員在 3 人以上的,應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由原單位黨組織或所在地黨組織領導,安排並監督他們過好組織生活。其臨時黨組織的負責人應與原單位或所在地黨組織保持聯繫,定期彙報組織生活及黨員的思想和表現情況。 ( 四 ) 對政策允許,單獨外出,地點固定,外出時間在一月以上、半年以內的黨員,應開黨員證明信;外出時間在半年以上的,應轉組織關係,由所在地黨組織把他們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2015年黨員怎樣過好組織生活

通過黨員大會、個別談心等方式過組織生活

黨支部的制度有哪些?怎麼過好組織生活?

如果比較全面系統的話有下列一些制度,但是實際上可根據黨支部的情況來定,其他的按照上級黨委要求去做就行了,不一定非要自己定製度。

1、基層組織任務與職責

2、如何建立黨的基層組織

3、基層組織換屆選舉制度

4、黨員組織關係轉移

5、發展新黨員

6、黨員檔案的管理

7、黨費的使用、收繳、管理

8、經常性黨組織活動開展要求

9、流動黨員管理

黨員組織生活可包含:黨性教育、民主評議制度、志願服務活動、黨員學習研討會議等多種形式,可自行確定不同的主題組織開展即可。

基層黨組織怎麼過好組織生活

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在上級黨組織的支持下,制訂計劃按照中央精神和上級部署,開展有針對性有意義的的活動。

如何過好組織生活及加強班子團結

如果真心誠意地為人民服務,想著如何提高人民的水平,就自然而然團結。可是現在的確太多人為了自己的私利窩內反,怎麼會團結呢。說到底,還是要再精神和領悟方面上提高。狂開會,填鴨式灌輸都是事倍功半的,所以應該讓大家在心理上認同某種價值觀,這是一項比較艱難持久的提升,不過,也是必經之路。

過好黨內組織生活有哪些基本要求

發揚黨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提高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增強領導班子團結幹事能力。

黨支部怎樣過組織生活的最新相關信息

支部有七項組織生活制度:

(1)會議制度。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

(2)黨日製度。每週用半天時間進行黨的組織活動。

(3)黨課制度。每月進行一至二次黨課教育。

(4)報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員會按季度或工作階段,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工作報告和自身建設情況的報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或支部黨員大會進行交心通氣,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6)黨員彙報制度。黨員每月向黨組織彙報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務的情況,遇有重要問題應當及時彙報;外出時間較長時,應當作書面彙報。

(7)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對黨員特別是幹部黨員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範作用,採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議,每年至少一次。

過好組織生活的建議:

一、 莫讓批評變味

二、建立組織生活日記制

三、做參加組織生活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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