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應盡的義務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11-05

一個普通公民應盡的義務是什麼?

說法不準確,公民有很多義務,服役只是其中之一。

公民在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主要有:

(1)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義務《憲法》第5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公民有遵紀守法的義務。《憲法》第5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護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憲法》第5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紶、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4)公民有保衛國家的義務。《憲法》第55條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5)公民有納稅的義務。《憲法》第5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6)公民有撫養、贍養及計劃生育義務。《憲法》第49條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除此之外,公民還有其他憲法和法律規定應盡的義務。

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和道德義務有哪些呀?

義務—— 指每個公民應當承擔的責任。既包括法定義務,又包括道德義務。 法定義務—— 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如:九年義務教育、贍養父母、撫養子女、依法納稅、愛護公共財物 道德義務—— 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的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 如: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尊老愛幼、熱心助人。。。。。我國公民的基本道德規範 自覺履行道德義務的意義:有利於形成溫馨、和諧的人際關係,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

作為一個公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都有哪些???

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體現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結合,體現了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基本義務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應該履行的對國家、社會和他人的某種責任。

(1)基本義務表明公民的憲法地位。

(2)基本義務具有制度保障或法律保障的性質。

(3)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的一體性。

1.憲法第52條規定,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憲法總綱規定,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1.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公民必須保守國家祕密;

3.公民必須愛護公共財產;

4.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

5.公民必須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須尊重社會公德。

1.祖國安全是指國家領土、主權不受侵犯和國家各項機密得以保守,社會秩序不被破壞。

2.祖國的榮譽是指國家的尊嚴不受侵犯,國家的信譽不受破壞,國家的榮譽不受玷汙,國家的名譽不受侮辱。

3.祖國的利益對外是指中華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榮譽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對內是指相對於個人利益、集體利益的國家利益。

(一)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二)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我國實行義務兵役製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三)具體規定:

1.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對被羈押的人不徵集服兵役;

3.因身體條件不適合的免服兵役;

4.對全日制學生和是家庭唯一勞動力的人實行緩徵。

(四)我國公民服兵役義務的形式:

1.服現役--參加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

2.服預備役--參加民兵組織和經過預備役登記;

3.參加軍訓--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的學生的軍事訓練;

4.承擔優撫費--人民群眾對義務兵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依照法律納稅;

(6)計劃生育。

中國公民享有哪些權利?應盡哪些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

每個公民的義務是什麼?

我國的憲法既確定了公民當享有的基本權利,又規定了公民應盡的義務。基本內容有:

(1) 以主人翁的態度積極參加國家的經濟、政治等各項社會生活,關心國家大事,履行和監督公職人員的工作,同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作鬥爭。(2) 自尊自重自愛,盡力發揮自己的作用為社會作貢獻。

(3) 自覺遵守紀律,維護法律,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言行。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

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依法服兵役、納稅;有勞動和接受教育的義務;以及贍養父母、教育子女和實行計劃生育等義務。

公民應當履行憲法規定的義務,下列哪些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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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盡的義務 盡是什麼意思

就是法律規定了要求每個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

公民的道德義務有哪些?

“愛國守法”是公民對國家的最首要的道德義務。

公民應當熱愛國家、建設國家、保衛國家,維護國家的尊嚴,保守國家的機密,敢於同一切危害國家利益和安全的行為作鬥爭,把對國家的一切義務和責任看成是自己的天職。“守法”是公民道德的最低層次的要求。公民應當維護法律確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會秩序,盡法律所規定的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同時,“愛國主義”體現了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原則,公民通過愛國守法去實踐集體主義的道德要求。

無產階級的道德義務,是根據共產主義道德原則和規範提出來的,它反映了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無產階級的道德義務要求把履行對階級、民族、國家的義務放在首位。對於共產主義者來說,道德義務不只是外在的要求和職責,更重要的是為共產主義事業而鬥爭的內心需要和高度自覺。

公民應盡的義務有哪些300字小作文

“文明禮儀伴我行,爭做文明小公民”這是我校舉行的“三文明”活動的口號。我校舉行“三文明”活動已有三個學期了。我認為,自從學校舉行這個活動以來,有些同學還存在不太文明的行為。通過我們同學之間的觀察,那些不文明的行為有以下幾點: 1、亂說粗口話。 2、隨地扔垃圾。 3、經常打架。 4、隨地吐痰。 5、在公共場所破壞公物。 6、說話時唾沫四處飛濺。 7、隨地大小便。 8、未經過別人同意,亂動別人的東西。 9、經常在同學之間作惡作劇。 10、下課時在樓道間追趕打鬧。 11、排路隊時,不遵守次序。

我們應該提醒我們周圍有不文明行為的同學要講文明,還要幫助他們改掉那些壞毛病。同時,我們也要注意自身存在著的不文明習慣。

總之,“文明禮儀伴我行,爭做文明小公民”!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做一個文明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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