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責任險包括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09-03

校方責任保險的保險範圍是什麼

1)在被保險人的在校活動中或由被保險人統一組織或安排的活動過程中,因校方疏忽或過失引發的下列情況之一而導致註冊學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a.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不履行職責的,或者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b.學校安排學生集體活動,未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的; c.學校組織安排的實習、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d.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的; e.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的; f.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g.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的; h.未明確知道本校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而校方未採取必要的隔離防範措施導致其他學生感染的; i.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衛生、安全標準的; j.火災、爆炸、煤氣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k.高空物體墜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l.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學生不適應某種場合或者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未予以必要照顧的; m.事故發生後,學校未採取措施及時救護致使損害擴大的; n.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o.學生擁擠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p.發生依法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q.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被保險人為縮小和減少損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2)發生依法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意外事故,被保險人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費用,本公司在每人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校方責任險一般保什麼?怎麼報?

你好,校方責任險是一款責任保險。是由學校作為投保人,因校方過失導致學生傷亡的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學校也是受益方,是一種責任保險。

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學生在校活動中或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的活動(學校活動包括體育課、實驗課、課間操、課外活動、春遊等)過程中,因學校非主觀過失導致註冊學生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的直接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在校註冊學生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2、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仲裁或訴訟費用。

至於具體的投保方式,您可以選擇直接去保險公司諮詢投保,也可以在相應的網上保險平臺進行對比選購。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校園方責任險是什麼意思 20分

校園方責任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保險對象

第二條 凡取得合法資格的普通教育機構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向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被保險人的在校活動中或由被保險人統一組織或安排的活動過程中,因校方疏忽或過失引發的下列情況之一而導致註冊學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不履行職責的,或者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

規程的;

2、學校安排學生集體活動,未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的;

3、學校組織安排的實習、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4、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的;

5、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的;

6、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7、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的;

8、未明確知道本校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而校方未採取必要的隔離防範措施導致其他學生感染的;

9、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衛生、安全標準

的;

10、火災、爆炸、煤氣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11、高空物體墜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12、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學生不適應某種場合或者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未予以必要照顧的;

13、事故發生後,學校未採取措施及時救護致使損害擴大的;

14、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15、學生擁擠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16、發生依法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17、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被保險人為縮小和減少損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第四條 發生依法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意外事故,被保險人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費用,保險人在每人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五條 因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註冊學員發生傷亡事故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默許或放任其教職員工毆打、體罰學生的行為;

3.被保險人統一組織或安排的活動宣佈結束,學生已脫離被保險人管理範圍的;

4.被保險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其教學、建築設施不安全,仍繼續使用的;

5.學生自傷、自殺,學校及其教職員沒有過錯的;

6.學生打架、鬥毆、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但學生在學校範圍內被毆打時的正當防衛行為除

外。

7.學生體質特異,被保險人事先不知情的;

8.學生突發疾病,被保險人採取的救護措施並無不當的;

9.學生本人或他人過錯,而被保險人的行為並無不當的;

10.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

11.戰爭及類似戰爭行為;

第六條 本保險對任何性質的間接損失和精神損失不負責賠償。

第七條 本保險合同中載明的免賠額。

第八條 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一切損失、費用和責任。

賠償限額與免賠額(率)

第九條 賠償限額包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人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累計賠償限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第十條 每次事故免賠額(率)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協商確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保險期限與保險費

第十一條 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被保險人繳納保險費次日......

校方責任險和意外責任險的區別拜託各位大神

校方責任保險是我國責任保險中一個傳統險種,儘管是對校方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向保險公司進行轉嫁的保險,但它的間接保障對象是在校學生。 校方責任保險是以校方依法應承擔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2002年6月教育部所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將保險機制引入學生傷害事故的損害賠償過程,要求有條件的學校投保學校責任保險。此次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又首次明確校方責任險由政府購買。 政府為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後,一旦學生在校園內或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包括體育課、課外活動、春遊、夏令營和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等)過程中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將由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向受害學生提供賠償。 意外險包含很多不同的險種以適應被保險人的不同需求,這些產品中有些是可以單獨購買的主險,有些是隻能在買了主險以後才能附加在主險上的附加險。除了對投保人的死亡和殘疾進行賠償外,有些意外險險種還能對治療傷殘的費用進行補償。投保人需瞭解清楚待選產品的保障範圍。如果被保險人已經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障,就沒有必要再購買覆蓋醫療費用的意外險。如果被保險人已經購買了人身意外險也就可以不用購買交通工具意外險了。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因過失或侵權對第三方造成傷害後,依法應承擔以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什麼是校方責任險

校方責任險是產險責任險裡的一種。

簡單說就是學生在學校裡發生意外事故,而該事故屬於學校的責任,則可由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我校校方責任險的承保單位是什麼

在哪個保險公司購買,就是哪個保險公司承保

校方責任險

新保險法在第65條規定了責任險中遭受損害的第三人可以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金。

但在現實中,校方責任險幾乎都是學校來統一報案和索賠。故受傷學生不能像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那樣直接請求保險公司賠償。只有當校方責任保險合同中有約定,或學校的賠償責任已確定而學校怠於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時,受傷學生才有權直接請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金。

學校報案後,一般先要提交由校方填寫的《出險通知書》、索賠申請書、賠付協議書(加蓋學校公章)。受傷學生需要向學校提出索賠申請,提交身份證明、學生與

校方達成的賠償協議以及校方支付賠償憑證、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證明等其他必要的材料。保險公司才能進行定損、定責和履行賠付。

如果還有細節之處不明白的,可以打人人保險客服電話,面對面的瞭解清楚

學生平安險與校方責任險有何區別

目前市面上專為在校學生提供保障的保險主要有兩類:校方責任保險及學生平安保險。

校方責任保險是指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包括體育課、實驗課、課間操、春遊、夏令營等),因學校過失而導致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法由學校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校方過失所包含的具體範圍取決於保險合同約定,一般是能夠涵蓋幾乎所有因校方原因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值得注意的是,若校方行為並無不當之處,由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傷害事故校方是可以免除責任的,免責的範圍應當依照保險合同規定。

學生平安保險,又稱“學平險”。其被保險人包括在校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保障時間一般是一年,該險種包括疾病身故、意外傷害醫療以及住院醫療等多項保障。

保障高、繳費低是學平險的特點。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學生平安保險的身故保障,從1萬元到8萬元不等,一般醫療保障的額度會高於身故的賠付,而保費通常只需要幾十元。

校方責任險的參保意義

學生自我安全保護能力有限,安全隱患難以根除,尤其是複雜的社會治安狀況給教育教學的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威脅。學校和學生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影響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開展校方責任保險,對於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事故,保障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校方責任險是什麼意思

您好!校方責任險是由學校作為投保人,因校方過失導致學生傷亡的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的一種責任保險形式。對於教師來說,校方責任險能夠極大地保障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情況,能極大地提高教師教學的主動與積極性。

學校和學生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影響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開展校方責任保險,對於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事故,保障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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