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什麼時候申報?
企業房產稅申報時間是什麼時候的
(一)企業房產稅申報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產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其稅率分 為兩類:按照房產餘值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房產稅繳納按年徵收、分期。各地地方稅務局 具體規定略有差異,請諮詢當地地稅機關。
房產稅報稅時間是多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鑑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什麼時候交
根據《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8號)的相關規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這裡“建成”的概念應理解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結轉為“固定資產”科目,或者實際投入使用。
2.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所謂“驗收手續”,應當是房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手續,也就是常說的“質檢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臨時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結束以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者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當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企業停產後對原有的房產閒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徵免。企業撤銷後,對原有的房產閒置不用的,可暫不徵收房產稅。對撤銷後,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徵稅單位使用的,應從使用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5.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的房屋,在辦理驗收手續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簽訂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時間或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均有相關規定。
6.根據國稅發〔2003〕8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判定“交付使用”或者“權屬轉移”或者取得“權屬證書”,成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焦點。如果在沒取得“權屬證書”前進行裝修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已將房屋(鑰匙)交給購買人,購買人並未使用的,是否屬於“交付使用”呢?對此,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分析。
(1)從開發商的角度而言,簽訂了購買合同,將房屋的使用權(鑰匙)交給購買者時即為交付使用。無論購買人是否使用、是否裝修、是否辦理“權屬證書”,都應從開發商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納稅。
(2)如果購買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中約定了交付使用時間,應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但由於開發商原因未能如期履行的,應以實際交付使用權(鑰匙)的時間為準。
(3)如果購買人在確定購買房屋時委託開發商進行裝修,並統一結算價款,這時對購置人未發生納稅義務,待裝修完成交付使用時確定納稅義務發生。
房產稅申報期限一般是多少
按房產原值計徵的是每年的4月份申報上半年的房產稅,10月份申報下半年的房產稅。按租計徵的是次月申報。
房產稅是什麼時候申報
看到上海這個新聞了。不過也沒有具體稅率。
什麼時候實施呢?
房產稅納稅申報開始時間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蓋章的申請表;(2)房屋買賣合同;(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7)購房者身份證明(複印件核對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
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什麼時間申報 繳納
沒有這兩個稅種不意味著不徵收,具體看你是否租住了房產或者持有房產,按照稅法,這兩個稅的申報日期是每一年4月份和10月份上旬申報。延期的話會產生滯納金。具體諮詢稅務部門即可
2016房產稅什麼時候網上申報
目前還沒有政策說2016年的房產過戶稅費要有變動的說法,還是按原來的房產政策計算過戶稅費,稅費約為房產報稅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於5年的唯一住宅免)、營業稅5.5%(房產證大於2年的免),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
新成立企業何時開始申報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自建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986] 財稅地字第8號)相關規定: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弧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出讓、轉讓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或者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86號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納稅申報期限是多久
房產稅按照房屋所在地,如果納稅人的房產在不同地方,那麼就要按照房屋不同的地點分別向稅務機構進行申報繳納。若房產稅是按照房屋的原值計算的,那麼企業按季度,個人半年分期履行房產稅的繳納義務,並且要在期滿之日開始15天內進行申報納稅,如若是按房租進行徵收的,房產稅則需要按月進行繳納稅款,時間為收取租金次月的十五日內進行。另外,在房產稅的計算問題上,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房產稅具體的實施辦法,要按照不同的省市,自治區或者直轄市的政府規定來進行,不過大題都是一致的。房產稅的發生時間,如果納稅人將自己房屋進行生產經營使用,那麼該月起就要繳納。若納稅人生產經營的房屋是自己建造的,那在建成之日的次月起開始繳納。若是納稅人委託企業建造的,要在辦理驗收的次月起開始繳納,若該房屋納稅人在辦理驗收前已經對其進行出租活動,那麼就要在出租或者出借的當月開始,進行房產稅的繳納。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職責,也是國家的強制規定,納稅人需要根據當地有關條例規定,按時進行納稅申報,並如實填寫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