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銷犯法嗎?
網絡傳銷算違法的嗎?
當然是犯法的,目前是因為網絡上目標不像現實中那麼明顯,所以查找起來也會有一定的難度。不過我想也是遲早的事了吧
有個同學在做網絡傳銷,請問這樣違法嗎?如被抓會有什麼處罰?很擔心他
建議報警,儘早把他救出來!看他這個架勢,發展下線,鼓動其他人加入,這樣發展下去,很快就會達到“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標準。他現在是受害者,如果不加以管束,很可能成為組織者、領導者,此輕則治安處罰,重則犯罪。
網絡傳銷犯法嗎?判刑是怎麼樣的?
傳銷都犯法,不分什麼手段,判刑一般是3年起,根據涉及金額,和社會危害性定罪,上不封頂,嚴重的可判處死刑
傳銷犯法嗎?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傳銷是刑事犯罪嗎
傳銷是刑事犯罪。組織、領導實施傳銷行為的組織,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參與傳銷違法嗎
參與就是違法了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也是違法
被迫的,但是也發展了下線,屬於違法。
現在只是對主要骨幹進行打擊和處罰,一般人員都是教育為主,然後遣返,沒有車費的,公安局還給車費的的。
如果沒有其他惡劣的行為,只是發展了幾個下線的話,最好是可以主動向當地派出所提供有效信息,幫助解救更多被騙群眾,這樣的話不僅沒有處罰,還有獎勵,而且還有機會把被騙的錢給追回來。
我不知道你是福裡的,如果你是我們北海的,可以百度一下北海政府網,上面的政務公開版塊有互動,可以直接在上面給政府寫信,然後和我們北海公安局的經偵科打傳隊連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網絡傳銷投資298元算犯法嗎
有意思的問題,既然已經定義為傳銷,那麼就是違法的,即公司沒合法註冊,產品沒有合法的檢驗,客戶沒有合法權益渠道保證,當然了還有偷稅漏稅。
然而知道是傳銷還往裡面砸錢,不外乎以下幾種原因,第一,錢多燒的。第二,貪,想騙人錢了。第三,一條道走到黑,深陷其中的。第四,不是自己白痴就是把別人當白痴的。
還有,你做不違法。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證。但是其中為什麼要這麼做難道就沒有認真想過麼?
參與網絡傳銷但沒發展下線 違法嗎 會被抓嗎 如3M互助(即MMM)
我已經是見你第三次了- - 現在MMM GJ的定義是合法的國外投資, 還在考察中, 暫時不會打擊, 你要想當初印度打擊 也只是關閉了平臺,不可能出現抓人情況,而現在印度因為群眾的反應,又重新開了MMM, 這事情你覺得呢? 對於這種平臺,GJ最大的力度也就是關閉平臺,不可能抓人
傳銷到底犯法不犯法?
傳銷,就是傳銷組織通過多層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獨立傳銷商來銷售或提供勞務,每個傳銷員除了將貨物銷售以賺取利潤外,還可以介紹、訓練他人為新的傳銷人,並建立新的銷售網絡來銷售公司貨物,在公司獲取更多利潤的同時,每個傳銷員也在自己的銷售網絡中獲取相應的差額。傳銷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較為流行,傳銷企業因此獲取大量貨物的差額利潤,但並非佣金。正因為傳銷的巨大商業利潤,趨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傳銷的方式開展非法傳銷,將正當傳銷演變為“網絡連鎖”等非法形式,變相聚斂財富、欺詐群眾,從而連鎖引發非法傳銷人追求財產為核心的各類型犯罪。傳銷產生於美國哈佛大學兩位數學系學生的天才想法,二人開始只是研究倍增學,比如1變2,2變4這樣的數學模型。後來被引用到市場營銷學中成為了傳銷。其實在美國也摸索了很多年,名稱也不統一,有叫直銷,有叫傳銷,直到1979年美國將傳銷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傳銷與直銷六大區別:
區別一:有無入門費
非法傳銷通常有幾大明顯的特點,首先是有無相對高的入門費。一些非法傳銷公司會收取硬性的入門費,數額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當然還有一些“聰明”的非法傳銷公司,他們會有其他的變通形式,比如:以入門認購產品為由來收取幾百到千元不等的費用。據瞭解,這些非法傳銷企業參加者通過繳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繳納入門費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的資格,並以此獲得回報。而在正規的直銷公司是沒有這一塊費用的。
區別二:有無依託優質產品
這也是非法傳銷公司和直銷企業的一個根本區別,非法傳銷公司往往依託的產品是無價值但價格高的產品,一套只值幾十塊錢的化妝品可以標價為幾百甚至上千元。而規範直銷企業的產品標價則物有所值。
區別三:產品是否流通
非法傳銷企業不過是個“聚眾融資”遊戲,高額的入門費加上無法在市場中流通的低質高價產品,不會維持太長時間。他們的銷售方式是採取讓入門的所有銷售代表都要認購產品,但這些產品不在市場上流通,只作為拉進下一個銷售人員的樣本或者宣傳品。最後的局面是所有銷售人員人手一份,產品根本沒有在市場中流通或者銷售。
並且這些非法傳銷公司的組織者的收益主要也來自參加者繳納的入門費或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的費用,因為產品不流通,組織者多半利用後參加者所繳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
但直銷企業則完全相反,一方面企業產品要求質量好,另一方面,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也比較好。對於直銷企業而言,產品優良與否是決定產品銷量的根本原因,因為產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產廠家通過營銷代表到顧客手中的,中間沒有其他環節,並且少有廣告。
區別四:有無退貨保障制度
據瞭解,非法傳銷公司的產品一旦銷售就無法退換,或者想方設法給退貨顧客設置障礙。
這一點在直銷企業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規的直銷企業都會為顧客提供完善的購貨保障。比如給一般顧客承諾在購貨後7天內退回仍具有銷售價值的產品,可獲100%現金退款。對於優質顧客有的直銷企業還承諾在購貨10天內可退回曾經使用或不具銷售價值的產品(剩餘量至少達一半)可獲得50%現金退款或50%等值購貨額。
區別五:銷售人員結構有無超越性
以拉人頭來實現獲取收益的非法傳銷公司,在銷售人員的結構上往往呈現為“金字塔”式,這樣的銷售結構導致誰先進來誰在上,同時先參加者從發展下線成員所繳納的入門費中獲取收益,且收益數額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決定,其後果是先加入者永遠領先於後來者。
這種不可超越性在直銷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銷企業中無論參與者加入先後在收益上表現為“多勞多得”。
區別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