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轎車幾年審一次?

General 更新 2024-11-30

現在家用轎車幾年一次年審?

新車的話現在是6年一次年審。超過6年的車每年年審一次。如果超過15年的話一年需要審2次。

一般年審在車輛管理所制定的監測站進行,可以在需要年審日期的前三個月就可以審了,時間對照自己的上牌時間即可。

年審的時候需要攜帶身份證和行駛證,有效期內的交強險單子,車內要配上滅火器和緊急停車指示牌,費用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定,一般不高。

小轎車幾年審一次車

看你行駛證副本上年檢截止日期就行。

7座以下客車、轎車(非運營車輛),前六年每兩年年檢一次;第七年起每一年年檢一次,第15年起每半年年檢一次。

貨車或中、大型客車,每年年檢一次;第十年起每半年年檢一次。

摩托車,前四年每兩年年檢一次;第五年起每一年年檢一次。

現在家用轎車幾年一次年檢?

現在家用轎車在新車註冊上牌之後是前六年一檢,六年到十五年一年一檢,十五年以上一年兩檢,但是前六年的每兩年要求當地機動車檢測站帶著車子行駛證,車主的個人證件還有交強險保單原件的副頁去當地機動車檢測站打車子行駛證副頁。

現在汽車是幾年年檢一次

小車6年

小轎車多少時間審一次?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註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

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尾氣檢測

先排好隊,到收費窗口交檢測費,等候上線。檢測前會有工作人員進行初檢,主要是核對發動機號與行駛證是否一致,再簡單看看外觀、車況等,然後填寫尾氣檢測表。檢測時,由檢測員開車上線,一般新車都很容易過關,拿到合格的尾氣檢測表就可以到窗口交錢領尾氣合格標。如果不合格,需要到汽修廠調試後重新上線,當然要再交一次檢測費。

第二步:查違章

查詢窗口領取並填寫“機動車定期檢驗登記表”,可憑行駛證領取。填好表中事項交工作人員查詢有無違章記錄,沒問題的表上會加蓋“已核對,可驗車”章,有違章的,拿著違章告知單儘快處理違章。

第三步:交押金

押金窗口繳押金,拿好押金條,領取並填寫外觀檢驗單。

第四步:外觀檢驗

持外觀檢驗單到外觀工位,先查相關手續,核驗第三者保險(強制性保險)是否在有效期內。手續查完之後才開始外觀檢驗,這項檢查主要看燈光有無破損、車身外觀是否符合原樣、懸架有無變動,還有天窗、輪胎等。

第五步:上線檢測

外觀檢驗沒問題,排隊等候上線檢測。檢測線負責剎車、大燈(遠光)、底盤等內容的檢測,大概5-10分鐘,車開下線就可以領到一張計算機打印的表,大致有制動、燈光、喇叭等項目,合格的項目打印“0”,不合格的打印“X”。一般都是燈光和剎車不合格。不要緊,檢測場都有調整燈光和剎車的地方。剎車調整後要重新上線,燈光不用,調完以後蓋個章就行。

第六步:總檢審核

都過關了,準備一張身份證複印件,到大廳總檢處簽字蓋章。

第七步:交費,領標

各窗口交相關費用,退回押金,交工本費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標後和行駛證副證上均打印有效期。綠標背後會寫上有效期,就是下一次檢驗的月份。檢字會打孔,有孔的月份就是下次檢驗的月份。

小車多久年審一次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註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今年新小轎車幾年審一次?

汽車使用年限報廢標準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各階段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我國對汽車使用年限的報廢標準為: 1、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微型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使用八年,達到報廢期後,不得延長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輕、中、重型貨車,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4、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5、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使用期為9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審批。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3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6、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週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 7、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延緩報廢申報材料

延緩報廢申報材料 (一)填寫《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表》; (二)行駛證正、副本(複印件); (三)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機構“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四)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複印件。 (五)對於吊車、消防車、鑽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延長使用年限3年(含3年)以上,須按單位隸屬關係分別經省汽更新辦或省轄市汽更辦審核批准。 (六)有下列情況不得申請機動車延緩報廢: 1、微型載貨汽車(總質量小於1.8噸,含越野型)、帶拖掛的(全掛汽車列車)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19座以下)。 2、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 3、右置方向盤汽車,達到十年使用期。 4、達到使用年限前未即時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5、一個檢驗週期三次不合格的(含環保排汽汙染物檢測不合格),不得申請延期使用。

辦理程序及期限 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機動車達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內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提出檢驗標誌申請。 車輛所人有向公安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後,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現在汽車年檢多久一次

小型汽車,前六年免年檢,但需每二年申領一下合格標誌,六年後每年年檢一次,15年後每半年年檢一次

車子多少年年審一次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年檢驗2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現在小車幾年審一次

新車六年之內每兩年年審一次,第七年開始每年年審一次。

2009年之前是按汽車牌最後的數字相對應的月份年審的,2010年之後就改為你的車註冊領牌的月份年審的。比喻你的車是2005年5月購車上牌的,你就要在2012年5月去年審,你的駕照副證上已註明有下次的年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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