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可以抵扣進項稅?
哪些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1. 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2.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3.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4. 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5. 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費。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納稅人自用的應徵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四條條文範圍很廣,狹義理解是購進環節不能抵扣進項,廣義理解是購進使用 維修等環節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不能抵扣進項,不過,實際工作中,多地稅務機關還是以廣義理解為準。本人認為既然企業購進徵收消費稅的小汽車是不能抵扣進行稅額(原因是此類汽車無法區分是用於個人消費、集體福利還是辦公用途),那麼該車的維修費和油費自然也不能抵扣進項,這和不動產在建工程領用材料不得抵扣進項應該是同一道理。如果油費是用於其他可以抵扣增值稅的貨車,其增值稅必然可以抵扣,這一點不存在任何爭議。 由於國家稅務總局沒有具體的實施文件出臺,建議企業取得油費發票時先行抵扣增值稅,日後真不行再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請問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可用作抵扣,還有哪些發票是可抵扣進項稅的?
建議你就看下增值稅暫行條例即可,如下: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埂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這個就是最權威的了,不明白再問我!
進項稅額增值稅可以抵扣是什麼意思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價外稅,由消售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講算出銷項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現。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舉例:
銷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稅單價80元,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就為100*80=8000元
設增值稅稅率為17%,那麼A商品的銷項稅額為:8000*17%=1360元
購進A商品時,每件支付60元(含稅),總金額為100*60=6000元(含稅),應化成不含稅為:6000/(1+17%)=5128.21元,稅額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價值為8000-5128.21(不能減6000,因為6000是含稅,要化成不含稅)=2871.79元,稅率是17%,所以應納增值稅稅額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稅法當中是不採用這種算法的,在此是為了讓你對增值部分有個更直觀的理解,才這樣舉例的,稅法上正確的算法如下:
應納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1360-871.79
=488.21元
備註:兩種方法算出的結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購進時6000元為含稅金額化為不含稅時之差,為正常情況,實踐中按防偽稅票上的稅額計算即可)
哪些發票能抵進項稅
1、會議費:可以抵扣進項稅。
2、業務招待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餐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
3、差旅費:酒店住宿費可以抵扣進項稅,車票和餐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過路費和租車,可以抵扣。
4、培訓費:培訓發生的住宿、培訓費可以抵扣進項稅。
5、辦公品、低耗和電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費:用於福利而購買的商品不可以抵扣進項稅,所以不用在意開什麼發票了。
7、廣告費:可以抵扣。
8、修理費:可以抵扣。
9、水電費:記得去電網和自來水公司換專票,可以抵扣。
10、租賃費:可以抵扣。
彙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同時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否則不可以抵扣進項稅。例如辦公用品、低耗能,開具“貨物一批”的專票,如果沒有清單,是不可以抵扣的,要注意。
注:發票都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哪些發票能抵進項稅
總結一下希望有用。(發票都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1、會議費:可以抵扣進項稅
2、業務招待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餐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也不開增票)
3、差旅費:酒店住宿費可以抵扣進項稅,車票和餐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過路費和租車,可以抵扣
4、培訓費:培訓發生的住宿、培訓費可以抵扣進項稅
5、辦公品、低耗和電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費:用於福利而購買的商品不可以抵扣進項稅,所以不用在意開什麼發票了
7、廣告費:可以抵扣
8、修理費:可以抵扣
9、水電費:記得去電網和自來水公司換專票,可以抵扣
10、租賃費:可以抵扣
營改增後哪些進項稅額能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一、哪些項目可以抵扣?
前提:一定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不能抵扣的項目
1、福利費
2、差旅費(除住宿)
3、免稅項目支出
4、供貨商無法取得抵扣證
5、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舉例
1、招待費
舉例:小王招待客戶吃飯花了2000員餐費,其中餐費、娛樂都是不能抵扣的。答:即使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行。酒店住宿期間發生的餐費也要扣除,不能抵扣。
2、差旅費
舉例:我要出差了,營改增有哪些變化?
答:出差發生的交通費、餐費和住宿費中,只中有住宿費是可以抵扣的,而且一定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多人出差,租車費開專票可以抵扣。
3、福利費
舉例:作為福利的所有支出都不能抵扣。
4、辦公用品
舉例:
(1)甲乙兩家買辦公用品,都是1000元,甲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乙開 了增值稅普通發票,哪一種正確?
答:一樣的價格,一定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稅金才可以抵扣!
(2)針對例一中,丙說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是854.7元,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另加稅點,加完稅後是1000元,這和甲的選擇有什麼區別?
答:丙加了稅點後的價格和甲一樣的,差額正好是17%的稅金,成本相同的條件下,稅款抵扣有延遲,這個普票也是對公司有利的。
5、會議、培訓費
舉例:最近開會花了10000元,其中餐費400.
答:會議費專用增值稅發票的稅款是可以抵扣的,但是註明了餐費的部分是要摳出來,不能抵扣。
6、合同價格
舉例:
(1)原來籤的合同價格如果改開增值稅發票,都是價稅合計全額。
(2)最近要籤合同需要注意啥事項?
答:增值稅下,籤合同一定要註明是含稅價格還是不含稅價格?約定 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
四、風險提示
1、營業稅的票據用到什麼時候?
答:營業稅的票據過渡到6月30日,這以後取得的手撕發票肯定是不能用了。沒有報銷的儘快報銷把。
2、虛開增值稅發票在法律上已經上升到刑法層面了,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虛開增值稅發票!
哪些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
一、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二、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 納稅人自用的應徵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什麼是“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廠家買原材料之類的東西時,賣家已經交過原材料所需要交的增值稅了,而買家把原材料加工後再出售時,仍然要就交相應的增值稅,這樣其中的原材料就交了兩次稅
為了防止重複交稅,在廠家買入時設置可抵扣增譁稅進項稅額的相關科目記錄原材料所交增值稅,貸出售貨物時予以抵扣
所有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能抵扣嗎?
吉林國稅小王告訴你:
1、如你提問中列舉的項目,原材料、輔料、包裝物、文具、水電費,只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都可以抵扣進項稅。但前提是這些商品,只能用於生產經營。有兩種情況下,不可以抵扣:一是外購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如:你買了原材料,用於蓋房子,就不能抵扣;再如買煤用於職工食堂/浴池。二是外購貨物用於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如買文具獎勵職工,買豆油分給職工福利等。
2、外購固定資產, 有的可以抵,如用於生產經營的機器設備等。只有三種固定資產不可以抵,那就是汽車、摩托車、遊艇。
一般納稅人哪些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未按照規定取得並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照規定註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其發生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
(3)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非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築物,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屬於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
(4)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5)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6)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 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以外的損失,包括:自然災害損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黴爛變質的損失;其他非正常損失。
(7)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8)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發生(1)、(2)、(8)這三種情況的,應將不能抵扣的進項稅列入貨物或固定資產的成本。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發生上述(3)、(4)、(5)、(6)、(7)所列情況的,應將該項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額中抵減。無法準確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實際成本=進價+運費+保險費+其他有關費用應扣減的進項稅額=實際成本×徵稅時該貨物或應稅勞務適用的稅率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不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而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不予抵扣項目的賬務處理 對於按規定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賬務處理上採用不同的方法: (1)購入貨物時即能認定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如購進固定資產,購入貨物直接用於免稅項目,或者直接用於非應稅項目,或者直接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記入購入貨物及接受勞務的成本。 例1:B公司從C公司購入一臺不需安裝的設備,價款為10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稅款為17萬元,款項已支付。 借:固定資產1170000 貸:銀行存款1170000 (2)購入貨物時不能直接認定其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方法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如果這部分購入貨物以後用於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應將原已記入進項稅額並已支付的增值稅轉入有關的承擔者予以承擔,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的“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如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按增值稅法規規定的方法和公式進行計算。 例2:某民營製造企業購入一批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20.4萬元,材料價款為120萬元。材料已入庫,貨款已經支付(假設該企業材料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材料入庫後,該企業將該批材料的一半用於工程項目。根據該項經濟業務,企業可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120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04000 貸:銀行存款1404000 ②工程領用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