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復員? ?
什麼叫做復員?
是退出現役的一種。
軍官和三級以上士官(新制度上士以上)要退出現役時,可以選擇轉業和復員,轉業就是回到地方,安排工作,給點轉業費,比較少,而復員就是一次買斷,自己回去找工作,給的錢相對多些。
士官二級以下(新制度中士以下)和義務兵只能復員,沒有轉業一說。
復員是什麼意思
復員這個概念現在基本上不用了,其本意是:軍人退出部隊。
一、複員軍人
在我國,新中國成立後,大批軍人退出部隊回地方參加勞動建設,現在提到的複員軍人,一般特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
二、退伍軍人
相對於複員軍人,退伍軍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持有退伍或複員軍人證件的人員。
三、現在的復員,一般理解為本來可以安排工作的,選擇了自主擇業:
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現為三期以上的士官)退出現役以後,回參軍地區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如果選擇國家安排工作,就叫轉業;如果選擇自主擇業,不要求國家安排分配工作的,就叫復員;
這二者之間的補償標準是不同。復員費要高很多。
四、退伍:
普通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後,按照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由原徵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現在一般不安排工作,只是發給一筆退伍費,自己找工作或創業。
五、什麼情況下,國家安排工作?
軍人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別士官沒有轉業的說法,只有三期以上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才有轉業的選項。
退伍、轉業、復員分別是什麼意思?
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部隊也有幹部和兵之分.幹部退出部隊叫轉業.如果你是城市戶口,那你在部隊當兵2年回來,那你的戶口所在地就會負責唬你安排工作。
如果你是農村戶口,當兵未滿12年,那就不會給你安排工作。
復原就是當兵2年從部隊回地方,就叫復原。
軍人部隊安排復員是什麼意思
復員這個概念現在基本上不用了,其本意是:軍人退出部隊。
一、複員軍人
在我國,新中國成立後,大批軍人退出部隊回地方參加勞動建設,現在提到的複員軍人,一般特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
二、退伍軍人
相對於複員軍人,退伍軍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持有退伍或複員軍人證件的人員。
三、現在的復員,一般理解為本來可以安排工作的,選擇了自主擇業:
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現為三期以上的士官)退出現役以後,回參軍地區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如果選擇國家安排工作,就叫轉業;如果選擇自主擇業,不要求國家安排分配工作的,就叫復員;
這二者之間的補償標準是不同。復員費要高很多。
四、退伍:
普通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後,按照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由原徵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現在一般不安排工作,只是發給一筆退伍費,自己找工作或創業。
五、什麼情況下,國家安排工作?
軍人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別士官沒有轉業的說法,只有三期以上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才有轉業的選項。
軍人復員、轉業、退伍各是什麼意思?意思相同嗎?
最新< <兵役法>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新修訂的兵役法將陸、海、空軍義務兵服現役期限一律改為2年。 兵役法>
復員是指服役期滿是因服役期滿而自然終止服兵役義務,複員軍人是指軍隊官兵退役回到地方的人員。
轉業軍人是指部隊官兵直接從部隊轉入地方分配工作的,稱轉業軍人,軍人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別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
退出現役的軍人稱退伍軍人。
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稱現役軍人;經過登記,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
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士官。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士官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週歲。士兵服現役期滿,應當退出現役。因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經軍隊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合繼續服現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現役的,經師級以上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現役。 士兵退出現役時,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由部隊確定服士兵預備役;經過考核,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服軍官預備役。士兵預備役的年齡,為十八週歲至三十五週歲,根據需要可以適當延長。
軍官實行職務軍銜等級工資制,士官實行軍銜級別工資制,義務兵享受供給制生活待遇。
在鄉復員是什麼意思
在鄉複員軍人身份認定
申請條件: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在鄉人員。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個人書面申請;
②復員證或復員登記表原件及影印件;
③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申請人復員後未安置工作的證明;
④《山東省在鄉複員軍人審批表》;
⑤戶口簿、身份證及影印件;
⑥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軍人證姓名不一致的,應出具派出所證明其是同一人的證明材料;⑦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
辦理流程:
①提交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受理與稽核。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稽核,材料齊全且符合條件的,填寫《山東省在鄉複員軍人審批表》,並簽署稽核意見,連同相關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
③縣級民政部門受理與稽核。經縣級民政部門稽核,符合條件的,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山東省在鄉複員軍人審批表》上籤署意見,上報市級民政部門;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認定在鄉複員軍人身份決定書》,將申請材料逐級退還申請人。
④市級民政部門受理與審批。經市級民政部門稽核,符合條件的,在《山東省在鄉複員軍人審批表》上籤署意見,加蓋公章,辦理定期補助證件;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認定在鄉複員軍人身份決定書》,將申請材料逐級退還申請人。
戰士復員什麼意思
你想清楚在復員,復員,轉業,退伍,完全不同的概念
復員有兩種情況,
一, 犯了嚴重的錯誤,還不夠刑事處罰,未移交軍事法庭的,強制按戰士復員處理,這樣的情況一分錢都沒有
二, 本人自願提出自由擇業,不用軍轉辦安置的,也稱為復員。這樣比轉業多拿一些錢
復員指揮類和非指揮類是一樣的,但轉業就不一樣了,兄弟勸你還是轉業吧,復員多拿拿點錢沒用
指揮軍官轉業,公檢法是非常青睞轉業的指揮軍官,而非指揮軍官則不然
軍官轉業到武警部隊,保留原軍銜,
正常老兵復員退伍 是什麼意思?
就是按照規定的服役期限,準時復員退伍的,就叫正常復員退伍。比如服役為兩年、5年、8年、12年等等,都是屬於正常退伍。如果不是在這個年限退伍的,就是非正常復員退伍。
軍人轉業.退伍.復員各有什麼不同.分別是什麼意思?
樓上的不懂,請不要隨意回答。
轉業: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轉到地方,由國家統一安排工作;
復員: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以後,回參軍地區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國家不包分配工作;
退伍:軍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以上答案,源自《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第167頁。
復員和轉業有什麼區別
軍人退出現役稱復原,但是同樣是復原,軍官和士兵復員的叫法以及工作的分配等都是不一樣的。
三級以上士官(中級士官以上)、排長(少尉軍銜)以上軍銜的軍官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則稱為轉業,意思是轉一個職業。
而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復員則稱為退伍,意思是退出現役。
另外轉業軍人和退伍軍人會到地方對工作的分配也是不一樣的。
最後我說一下退役,其實我軍是沒有“退役”這個詞的,這個詞是從臺灣傳到大陸的,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所以我認為退役也就是我們說的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