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監事? ?

General 更新 2025-01-05

什麼是監事?

第一,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的專職監督機構。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以出資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監督權力,其監督具有如下特點:一是監事會具有完全獨立性。監事會一經股東大會授權,就完全獨立地行使監督權不受其他機構的干預。董事、經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二是監事個人行使監督職權具有平等性。所有監事對公司的業務和帳冊均有平等的無差別的監督權。

第一,監事會的基本職能是監督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以董事會和總經理監督物件,在監督過程中,隨時要求董事會和經理人員糾正違反公司章程的越權行為。為了完成其監督職能,鑑事會成員必須列席董事會會議,以便了解決策情況,同時對業務活動進行全面監督。監事會向股東大會報告監督情況,為股東大會行使重大決策權提供必要的資訊。

第三,監事會監督的主要形式。為了完成監督職能,監事會的不僅要進行會計監督,而且要進行業務監督。不僅要有事後監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監督(即計劃、決策時的監督)。監事會對經營管理的業務監督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通知經營管理機構停止其違法行為。當董事或經理人員執行業務時違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從事登記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時,監事有權通知他們停止其行為。二是隨時調查公司的財務狀況,審查帳冊檔案,並有權要求董事會向其提供情況。三是稽核董事會編制的提供給股東大會的各種報表,並把稽核意見向股東大會報告。四是當監事會認為有必要時,一般是在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可以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此外,在以下特殊情況下,監事會有代表公司之權:一是當公司與董事間發生訴訟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督機構代表公司作為訴訟一方處理有關法律事宜。二是當董事自己或他人與本公司有交涉時,由監事會代表公司與董事進行交涉。三是當監事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稽核帳冊報表時,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或其他監督法人。

監事一定要股東當嗎?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監事不一定是股東。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不一定是職工代表大會中的職工代表。

參考資料:《公司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俯式民主選舉產生。”

股東可以擔任監事嗎?

可以,監事就是股東大會選出來的。但是一旦當了監事就不能入董事會當董事,而且也不能參與經營管俯,就是不能當經理。

什麼叫監事

檢視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修改)就清楚了

【1】監事的設立:

第五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三條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2】監事的職權: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五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十六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七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3】監事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鄲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階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

股東是公司可以當監事嗎?

由該公司以股東的身份委派。

股份公司的監事必須是股東嗎?是股東與不是股東的區別

股份公司的監事不一定是股東。

股份公司必須設立監事會。

監事會為3人以上,其中必須有職工監事,比例不能少於三分之一,具體由章程規定。

那麼非職工監事由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來選舉/聘任,即非職工監事可以聘任非股東擔任,也可由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選舉股東得出。

職工監事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得出。

所以,綜上,股份公司監事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是股東與不是股東在相對於監事的智慧來說,沒有本質的差別。

PS:不光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當中設立監事會的,或者不設監事會只設1到2名監事的,監事也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舉例:國有獨資公司,它的股東為國家,委託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代為執行股東權利,但是它的董事會、監事會、高階管理人員都是聘任的。

PS::::不懂還可繼續問。。

董事監事是什麼意思

董事監事是公司中的職位

公司所有權屬於股東,對於特別重大的事項,股東們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來討論決定。

公司是由經理層具體經營的。

在股東會和經理層之間,股東們又設定了董事會和監事會。 董事會成員叫董事,監事會成員叫監事。董事和監事可以不是公司的員工,也可以是。

董事會負責選舉產生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階管理人員,並且決定公司比較重大的事項;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和經理層。董事會和監事會都向股東會負責。董事會又被視為公司的決策機構。董事和監事一般由股東會任免,也有由職工代表擔任的。

總而言之,董事和監事是股東之下、經理層之上的公司管理者。

職工監事的職工監事與股東監事關係

職工監事與股東監事共同組成監事會,共同行使監事會職權,他們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與股東監事不同的是,他不對股東會(股東大會)負責,因此股東會(股東大會)無權罷免他,只有選任他為監事的職工組織才有權罷免職工監事。

請問公司中監事和董事的區別?

董事 董事指對外代表公司、對內執行業務的公司常設機構的成員。佔據董事職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當公司董事時,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 監事 股東大會領導下的公司的常設監察機構,執行監督職能。監事會與董事會並立,獨立地行使對董事會、總經理、高階職員及整個公司管理的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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