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做什麼的? ?
司法所是做什麼的?
司法所是做什麼的: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的基層單位,是基層政法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落實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向廣大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和法制宣傳等重要職能。
司法所主要工作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處疑難,複雜民間糾紛;
2、承擔社群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群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
3、指導管理福層法律服務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5、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1、銜接管理制度:(1)每收到監所有關接人通知,應及時動員其親屬如期接入。(2)接監所移交釋解人員檔案後,三日內向所在村發放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通知。(3)刑釋解教人員迴歸後,三日內由鄉(鎮)安置幫教工作站根據現實情況落實兩名安置幫教責任人。
2、定期走訪制度:安置幫教責任人對一般幫教物件實行每月走訪一次,對重點幫教物件實行每半月走訪一次,主要任務是瞭解幫教物件現狀,幫助解決其思想、生活疑難。
3、資訊反饋制度;村級安置幫教組織每月向鄉(鎮)安置幫教工作站彙報一次工作,發現重要問題隨時彙報;鄉鎮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季度向縣安置幫教辦公室彙報一次工作,遇有難以處理問題隨時彙報。
4、安置幫教記錄卡制度:鄉鎮安置幫教組織對幫教物件實施安置幫教活動要有記錄,記錄內容要真實,安置幫教記錄卡實行一人一卡。
5、例會制度。工作站每月要召開一次由各成員單位、村(居)委會治安民調主任、幫教組長出席的會議。每月召開會議的時間要相對固定,也可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或民調工作每月例會合並召開。內容:彙報刑釋解教人員思想動態及其安置情況、幫教小組活動情況、交流安置幫教資訊、佈置近期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6、接待制度。對刑釋解教人員或家屬來訪要熱情接待,耐心聽取陳述,依據法律和政策給予解答,對確屬工作範圍內的合理要求,應積極做好協調工作,並給予答覆。切忌方式簡單粗暴,置之不理,或者超越許可權、政策範圍答覆。接待時要記錄有關情況。
7、考核制度。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半年對本鄉鎮所轄村(居)、企事業單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率、幫教率和重新犯罪率進行統計和考核,並向縣綜治委和司法局彙報考核情況,作為年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
8、“五談心、五必訪”制度。“五談心”即犯了錯誤談心、遇到挫折談心、思想有疙瘩談心、情緒反覆時談心、重點幫教物件談心。“五必訪”即婚喪嫁娶必訪、家庭鬧矛盾必訪、幫教物件生病必訪、家有困難必訪、家有特殊情況必訪。
9、村(居)安置幫教工作小組職責:(1)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口糧田、責任田;(2)督促、檢查幫教責任人履行定期走訪制度、資訊反饋制度;(3)力所能及地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生活、就業困難。
社群矯正工作原則
一、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的原則
二、依法適用、適時辦理的原則
三、分工負責、相互配配合的原則
四、公開透明、接受監督的原則
社群矯正工作制度
工作例會制度。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究貫徹上級機有關社群矯正工作的方針 、政策和上級相關部門的指示、決議,部署本地社群矯正工作的開展,協調處理社群矯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通報工作進......
司法局是做什麼的?有發展前途不? 10分
司法局是負責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群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群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監獄管理局和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鄉鎮鄉村司法所是幹什麼的?
處理群眾的爭議,裁決,就類似於城市中的法院!
司法所和法院到底有什麼區別?
司法所是因為我們國家許多比較落後的地方很多人考不過司法考試,不能擔任律師,但是這些地方又需要一些懂法律的人員從事相關活動,於是就出了這麼個變通措施,即設立司法所,然後司法所的司法服務者只要通過地方的考試就能夠取得在地方執業的資格。也就是說,通過了中國三大考之一的司法叮試的人,就成為全國範圍內可以執業的律師,沒有通過司考,但是又懂點法律,在落後地方從事法律工作,通過了地方考核取得地方執業資格的就是法律服務者。
司法所具體管什麼的
司法所是我國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的職能工作部門,作為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承擔著面向基層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等項重要任務,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一)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二)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三)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四)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五)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七)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八)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司法所是幹什麼的?
司法所,在基層政法機構體系中,司法所是基層政法組織機構之一,它與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構成我國鄉鎮(街道)一級的政法體系,成為中國基層司法執行機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體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參與基層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員單位,處在化解人民內部矛盾、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第一線。
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
2、負責社群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群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
3、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什麼是司法(部門)?它有哪些組成?
司法行政機關是我國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司法體系和法制建設中佔有重要地位。新中國成立後,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於1949年10月30日設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佈後,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同時在各大行政區成立了行政區司法部,大行政區撤消後,又陸續建立了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地區、市一級設有專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機構。建國初期的一年裡,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在改革舊的司法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建立律師公證制度,創辦政法院校,培養法律專門人才,培訓司法幹部,開展法制宣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鞏固人民民主政權,促進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1959年,全國司法行政機關被撤消,直至“文化大革命”結束,這種狀況整整延續了20年。1979年9月召開的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決定,加強司法行政工作,重建司法部。同年10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迅速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機構的通知》。我國的司法行政工作揭開了健康發展的新篇章。
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和任務主要有12項:監督和指導全國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國勞動教養工作;制定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檢查各地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管理法制報刊;監督和指導全國的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在華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和指導全國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委託港澳地區律師辦理在內地使用的公證事務;指導全國的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工作;管理部直屬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導全國的中等、高等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組織參加聯合國有關預防犯罪領域的會議和活動,承辦聯合國有關對口部門的往來業務,組織參加國際有關人權問題的法律研討和交流活動、開展政府間的法律交流與合作;參加與外國簽訂司法協助協定的談判,負責國際司法協助協定執頂的有關事宜;參與國家立法工作,組織司法領域人權問題研究;監督大型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司法廳(局)領導幹部。
5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為鞏固人民民主政權和國家長治久安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為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服務,為保護人民民主權利,方便人民群眾生活服務,開拓創新,艱苦奮鬥,使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蓬勃發展,目前,全國已建成20所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 15所現代化文明勞教所,罪犯、勞教人員改好率達90%以上,重新犯罪率為8%,我國成為世界上重新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律師制度的改革推動了律師各業的發展,全國已有律師事務所9,000多家,專兼職律師近110,000名。各級公證機構達3179個,業務範圍擴大到200多項。全國恢復和新建普通法律院校(系、專業)333所(個),新建地方成人政法院校29所,新建司法學校、監獄警校53所。從1986年開始的全民普法教育,使全國8.1億普法物件中的7. 1億人接受了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依法治理是實現依法治國的生動實踐和必由之路,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185個地級市、 1686個縣(市、區)及65%的農村、工廠、學校、街道等基層單位和100多個行業、部門、總公司開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全國已建成鄉鎮司法所33290個,成立了98.4萬個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9......
各地的司法所是幹什麼的,他們有哪些職責和義務
宣傳法律法規,普法。 司法調解,消除民事糾紛,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可以幫民眾寫起訴書等等,好像是收費的,不過很低。 可以幫你介紹好律師,如果誰想打官司的話。
鄉鎮司法所是幹什麼的
司法所是我國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的職能工作部門,作為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承擔著面向基層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等項重要任務,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一)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二)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三)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四)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五)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七)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八)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司法部門是幹什麼的?主要負責什麼工作?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法律服務機構和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基層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群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負責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群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