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風土人情?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30日

滿族的風土人情(簡單點)

滿族傳統住房一般為西、中、東三間,大門朝南開,西間稱西上屋,中間稱堂屋,東間稱東下屋。西上屋設南、西、北三面炕,西炕為貴,北炕為大,南炕為小,來客住西炕,長輩多住北炕,晚輩住南炕。

滿族人孝敬長輩,注要禮節,在路上遇見長輩,要側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長輩走過再行;不但晚輩見了長輩要施禮,在同輩人中年輕的見了年長的也要施禮問候。親友相見,除握手互敬問候外,有的還行抱腰接面禮。過春節時要拜兩次年,年三十晚上拜矗次,為辭舊歲,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內西炕不得隨意坐人和堆放雜物;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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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乾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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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釦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繡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髮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釐米、寬約10多釐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髮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繡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繡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釐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釐米,最高的可達25釐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餘下全文>>

關於滿族的聚居地區、風土人情和民族習慣

去滿族人孝敬長輩,注要禮節,在路上遇見長輩,要側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長輩走過再行;不但晚輩見了長輩要施禮,在同輩人中年輕的見了年長的也要施禮問候。親友相見,除握手互敬問候外,有的還行抱腰接面禮。過春節時要拜兩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為辭舊歲,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內西炕不得隨意坐人和堆放雜物;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滿族將西牆作為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在此掛衣物,張貼年畫;西炕俗稱"佛爺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諱人們尤其是女人隨便坐臥。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許將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這裡,每年除夕夜還要把祖先畫像,俗稱“老影”懸掛在西屋牆壁上進行祭祀。滿族也和我國西南的瑤族、瓦族 等遊獵民族一樣將家犬視為重要財產不許輕易宰殺,有忌打狗、殺狗和食狗肉的習俗。傳統的滿族老人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不許從鍋灶、火塘的三腳架上越過,不能用腳蹬踏或者隨便坐在鍋灶上或火塘邊;不準在鍋灶口或塘上烤腳、襪子、鞋靴;禁止將吃剩下的食物、骨頭、魚刺等扔進鍋灶或火塘裡

滿族人有什麼生活習俗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乾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釦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繡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髮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釐米、寬約10多釐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髮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繡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繡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釐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釐米,最高的可達25釐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餘下全文>>

滿族有什麼特別的習俗?

滿族的風俗 滿族的生育習俗與漢族的大體相同,但是由於地理環境、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的不同,滿族的生育習俗中又保留了一些本民族特有的風俗。 滿族信奉薩滿教,因此,若三十而無子,則要請薩滿求子。婦女懷孕時有諸多禁忌,不準坐鍋臺、窗臺、磨臺,不準參加他人婚禮,不準侍奉神祖等。孩子出生前,要請薩滿向佛託媽媽禱告。產房不能設在西屋。孩子出生時,炕上要鋪草,孩子生下來,叫“落草”。生的如果是男孩,則懸弧(樹條作成弓形,中間插一羽毛作箭)於門左,如果是女孩,則掛紅佈於門右。孩子生下第二天,,要請兒女多、身體好的婦女給他喂第一次奶,稱為“開奶”。然後,在第三天時為孩子行沐浴禮:用放了槐樹枝、艾蒿葉的水給孩子沐浴,並說一些祝福的話。再用薑片和艾蒿給孩子擦身,用新布沾茶水擦嬰兒的牙床,讓嬰兒大哭為大吉,稱“響盆”。用一根大蔥打嬰兒三下,是“一打聰明,二打伶俐,三打明明白白的”之意。孩子生下第七天,要抱進搖車,稱“上車日”。搖車,也叫悠車。“養活孩子吊起來”,是關東“三大怪之一”。悠車育兒方便工作而且安全,這是由於狩獵生活而遺留下來的育兒傳統。孩子滿一個月後,要做“滿月”,掛上長命鎖,下搖車,取名;滿百日時,孃家送饅頭一百,謂之“蒸(增)百歲”,送錢一百,謂之“百歲錢”。滿族有睡“扁頭”的習俗,即讓嬰兒仰臥,枕內裝小米或高粱米,各為“睡頭”,時間長了,後腦勺就變扁平了。孩子至一週歲時,有“抓週”之禮,以測試孩子將來的志向。往昔,滿族自孩子降生時起,要給他掛上豬牙,以求孩子體健身強,可早立世。孩子五歲前,必須“跳喜神”(家祭)。在這一天,殺雞做糕,祭祀祖先。 滿族還有一個習俗是“換鎖”。孩子降生時,懸於門外的弓矢和紅布條,待其滿月後收回拴在子孫繩上,放在西牆的子孫袋中。向佛託媽媽祭祀求福時,將子孫繩拉到院中柳樹上,薩滿用柳枝給孩子灑水,驅除邪魔。然後,將子孫繩上的五彩線套在孩子身體上,三天後,收回放到子孫袋裡,因五彩線俗稱“鎖線”,所以此俗稱“換鎖”。 滿族是一個重禮節的民族,俗稱“滿族禮大”。滿族先世古風中有尊上、敬老、好客、守信等美德,又接受了儒家思想,恪守“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道德,因而形成了一整套繁瑣、嚴格的禮儀。 尊上敬老是滿族的傳統美德。路遇老者必鞠躬垂手而問“賽音”(滿語的“好”之意)。平日裡對老人三天請小安,五天請大安。 請大安又稱“打千兒”,滿語稱“埃拉搭拉米”。動作是:先撣箭袖,袖頭伏下,左膝前屈,右腿後彎,頭與上身稍向前傾,左手貼身,右手下垂。 請小安就是問安,即垂手站立問好。婦女請安時,雙腿平行站立,兩手扶膝一弓腰,膝略屈如半蹲狀,俗稱“半蹲兒”。往昔滿族貴族之家,晚輩對長輩每天都要請安,謂之“定省”,分早安稱“省晨”和晚安。 抱腰禮是滿族大禮,也稱抱見禮。行禮時,行禮人右腿搶上一步,兩手張開,左膝著地,雙手抱住受禮者腰部,頭輕輕頂於受禮者胸下,受禮者略彎腰,雙手輕撫施禮人的頭。 擦肩禮是平輩相見時,“打千兒”後,互碰雙肩表示親近,俗稱碰肩膀頭。 叩拜禮是滿族大禮,也叫“叩頭”,一般在重大莊嚴的場合時施此禮,有頭撣袖、跪、叩頭等動作。祭祖跳神燒香時叩三個頭,見皇上則要三拜九叩。 拉拉禮是滿族婦女的常禮。一般兩個平輩婦女相見時,互拉雙手問好,稱“拉拉禮”。 撫鬢禮是滿族婦女拜見公婆或賓客、長者時施的禮。行禮時,婦女以右手指從眉上額頭至鬢角連撫三下,隨後點頭目視。 滿族有重小姑的習俗,滿族未婚姑娘在家中地位很高。 滿族人大方好客,有客人來均熱情招待,盡出所有,東北民間待客上菜仍以成雙碗碟為習,且內眷不避。 在滿族聚居的地方,鄰里之間......餘下全文>>

滿族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

先說一下,在重慶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他們那的擺手舞很不錯。。還有過幾萬人一起跳的,之隆重,你可以找酉陽的人發給你看一下圖片或者SP,我的被我不小心刪了,

苗族的服飾在各地各有其特點。黔西北、滇東北的苗族男子穿帶有花紋的麻布衣服,肩披織有幾何圖案的羊毛氈;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對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長褲,束大腰帶,頭纏青色長巾,冬天腳上多纏裹綁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長髮,挽椎髻於頭頂,插木梳或髮針,戴耳環、手鐲、項圈等飾物。至清代末期,他們已不再蓄髮挽椎髻,有的改梳長辮子。各地區苗族婦女服飾差異較大,式樣約幾十種之多,但大多數地區婦女穿大領對襟短衣和長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長及腳面,有的短至腿根,僅七、八寸長。湘西,貴州鬆桃、凱里,廣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區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著寬腳褲。湘西苗族的上衣無領,衣袖和褲腳繡有寬大花邊,頭纏格子布或青布頭巾,戴耳環、項圈、手鐲等飾物。苗族婦女的頭飾式樣繁多,挽髻於頭頂,配上各種式樣的包頭帕,有的包成尖頂、圓頂,有的把頭髮繞在支架上高豎於頭頂上,別具風格。她們的盛裝以黔東南獨具特色,把銀飾釘在衣服上成“銀衣”,頭上戴著形如牛角的銀質頭飾,高達尺餘。

黔東南、湘西、海南島和廣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紅薯、小米等雜糧;黔西北,川南,滇東北的苗族,則以玉米、土豆、蕎子、燕麥等主食。黔東南地區的苗族把糯米飯和蔬菜一起封存壇內,一、二個月後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種特具風味的酸醃菜。飲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喪、節日或親友來訪,都用酒招待賓客。

苗族的建築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別。黔東南居民住木製平房和樓房。樓房一般為兩層,建築形式多為“吊腳樓”(即按山坡斜度豎樁,在樁上建築),屋頂為雙斜面。頂棚上層貯藏糧食、雜物,吊腳樓下堆放雜物或圈養牲畜。湘西和貴州鬆桃等地,採用木質結構、雙斜面瓦頂或草頂平房,每幢3~5間,“偏廈”作灶房或牲口圈。過去,地主或富裕人家還築有庭院,並砌高牆或石碉圍護。雲南文山地區苗族居民住宅的牆壁多用竹條編織、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頂為平形草頂。昭通地區的苗族居民多住“權權房”,即一種用幾根樹幹交叉搭糊,蓋上茅草,用樹枝或竹子編織、糊泥作牆的房屋。一般隔為兩間,人畜各一。海南島苗族住的是長而窄的茅草房,三間一幢,屋簷較長,簷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牆草頂或瓦頂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財產由男子繼承,主婦在家庭中享有較多的權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養。有的地區,有父子連名的習慣,子名在前,父名在後,平時都只呼本名,不連父名。由於受漢族宗法封建的影響,有的制定字輩、建立宗祠、修纂家譜。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較自由,男女青年通過“遊方”(黔東南)、“坐寨”(廣西融水)、“踩月亮”(雲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會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動,自由對歌,戀愛成婚。雲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擇配良偶。也有父母包辦婚姻的,一般通過親友撮合,講門當戶對。苗族婦女有婚後“不落夫家”的習俗,特別在黔東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區苗族還有“還姑娘”、“轉房”、“妻姊妹婚”等習俗。

滿族的風土人情20字

滿族生活中有許多忌諱,犯忌則被視為無禮貌。

滿族不興戴狗皮帽、吃狗肉,最忌諱別族人戴狗

皮帽進家來。西炕不許隨便坐人。院中有鎖龍杆,

不許拴牲口等。

介紹滿族的聚居地區,風土人情和民族習慣共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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