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彝族風俗文化?
彝族人的習俗
"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戀:"爬花房"是楚據彝族特有的風俗。姑娘年滿16歲,父母就為她另蓋一間小草樓,讓其單獨在其中過夜,而年滿20歲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愛姑娘的草樓談情說愛。他們在一起吹響蔑,對調子,互訴愛戀之情。即使同時有幾對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並無拘束。一旦愛情成熟,男女雙方只要徵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結婚,雙方父母一般不會干涉兒女們的選擇。
雲南小涼山彝族的婚禮相當別緻。結婚時,男方要備馬,攜帶酒、布、肉、養面等禮物去迎新娘。女方村裡的姑娘,可使出渾身本事向迎親的客人潑水,捉住拼命戲樂。送親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門前,要到太陽落山方可進門。進門前,由一人託著裝有羊肉、養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頭上繞一圈,以示婚後生活富裕。然後,新娘由表兄弟背進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著上菜。它是雲南無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間一種獨特的上菜形式和宴賓時的最高禮儀,是舞蹈、音樂與雜技完美結合的歷史悠久的傳統飲食文化。
宴賓時,通常用方桌沿兩則一溜擺開,賓客圍坐三方,中間留出一條"跳菜"通道。三聲大鑼 拉開"跳菜"序幕:大鑼、蘆笙、三絃、悶笛、樹葉等民樂齊奏;在姑娘小夥"嗚哇哩--噻噻"的吆喝聲中,只見頂著托盤的彝家男子雙手拱揖,腳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緩,另一個人頭頂和雙臂各撐一菜盤(共24碗)緊隨其後入場。他們合著古樸純厚的民樂協奏曲,臉上作著滑稽州怪相,跳著歪來複去而又輕鬆、優美、流暢、連貫的舞步,一前一暢登場。兩位手舞毛巾的搭檔,則怪態百出,形如彩蝶戲花般忽前、忽後、忽左、忽右地為其保駕護航。
一對託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檔把32碗菜擺成回宮八卦陣,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規矩逐一落桌,絲毫不亂。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婦女地位較低。遺產由諸子平分,絕業一般歸近親所有。彝族歷史上盛行父子連名,此俗在涼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繼續到建國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較高的聘金,交錯從表婚比較流行,夫死實行轉房。建國前雲南部分彝族地區還保持著公房制度,涼山彝族保持著嚴格的等級內婚。歷史上彝族多實行火葬,建國前,涼山及雲南沿金沙江一帶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區自明、清以來逐漸改為上葬。
服飾:
彝族服飾種類繁多,色彩紛呈,是彝族傳統文化和審美意識的具體體現。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生活在不同地區的彝族人民,創造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服飾習俗,在彝族物質民俗構成中佔有重要地位。 根據彝族服飾民俗的地域、支系表現,可將彝族服飾劃分為涼山、烏蒙山、紅河、滇東南、滇西、楚雄六種型別,各種型別又可分為若干式樣。這裡介紹其中幾種。 (1)涼山型 主要流行於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和毗鄰各縣,以及雲南省金沙江流域。由於大小涼山天塹壑障的隔絕所造成的特定自然地理環境以及特定歷史階段上的社會形態一一奴隸制,其服飾古樸、獨特,較完整地保持了傳統服飾的文化特徵。 涼山男女上衣均為右衽大襟衣。男女老幼皆披擦爾瓦,披氈,裹綁腿,套氈襪。男子髮式為傳統的“天菩薩”,即蓄一綹長髮椎髻於頭頂頭,大多頭上盤纏黑色或深藍色長巾,且常裹成一尖錐狀,斜插額前,稱為“英雄結”,左耳戴蜜臘珠、銀耳圈等飾物。下著長褲,並因語言,地域不同而有大、中、小褲腳之分,佩飾最富特色即為“圖塔”,是斜挎於身上的佩帶,用細牛筋編織成帶,帶面鑲......餘下全文>>
彝族的風俗有哪些
待客習俗
民間素有“打羊”、“打牛”迎賓待客之習。凡有客至,必殺先待客,並根據來客的身份、親疏程度分別以牛、羊、豬、雞等相待。在殺牲之前,要把活牲牽到客前,請客人過目後宰殺,以表示對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見面禮,在涼山只要客人進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後再製作各種菜餚。待客的飯菜以豬膘肥厚大為體面,吃飯中間,主婦要時時關注客人碗裡的飯,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隨時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誠。吃飯時,長輩坐上方,下輩依次圍坐在兩旁和下方,併為長輩添飯、挾菜、泡湯.
烤茶相親習俗
烤茶是我國高山峽谷地區少數民族的生活必需品,由於氣候寒冷乾燥,缺少蔬菜,故常以喝濃郁熱茶的方法來補充營養素的不足,所謂“每日必飲三次茶”。烤茶種類多樣,鹹甜苦辣,人生百味,既是艱苦勞作的能量之源,也是節慶待客的靈性之物。
據說在當地,若學不到一手烤茶技術,到姑娘家烤不出好茶,老丈人會認為你沒本事,而不願將姑娘嫁給你,因此,當地小夥十五六歲就要學烤茶,都有一套自己的烤茶絕招。
彝族人還流傳著百靈從無量山百丈高崖銜來茶種為人治百病的故事,為紀念靈鳥,客人飲茶時,少男少女總會模仿靈鳥翩翩起舞,而糊米罐罐香茶的每道工序也和百靈有關。[2]
婚俗
男女青年訂婚之後,便要進行婚宴的準備。婚宴多用豬、雞肉,一般不用羊肉(喪事則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夥伴聚餐痛飲之習;滇西的彝族,凡娶親嫁女,都要在庭院或壩子,用樹枝搭棚,供客人飲酒、吸菸、吃飯、閒坐,民間把這種用枝搭的臨時棚子稱“青棚”。
彝族的婚戀奇特而有趣,最有趣的是,舉行過“換裙禮”的少女,方可在“玩場”中與心上人結交戀愛,以及媒人說親和吃酒定親、讓新娘捱餓、親朋通宵哭嫁、向迎親者潑水、搶背新娘、洞房博鬥等傳統婚俗。
少女換裙帶禮
彝族姑娘進入成年時(一般多在15歲),依俗要舉行隆重的“換裙禮”。換裙禮儀式上,姑娘要讓姐妹們把她原來的單辮子改梳成雙辮子,盤於頭頂。還要把原先佩帶兩耳的白墜片或穿耳舊線扯下,換上紅瑪瑙似的珊瑚珠或銀光閃閃的耳墜,以示吉祥。最後,姑娘脫去原先的紅白兩色童裙,換上繡了花邊的上衣和黑、藍、黃、白等五彩相間的有褶拖地長裙。換上新裙後,姑娘便可到“玩場”跳舞唱歌,參加社交活動,開始尋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背新娘
按照彝家俗規,新娘出閣時,雙腳不得落地沾土,否則便有子嗣不蕃之虞,須由接親的小夥子來背新娘,並扶她上馬。迎娶歸途上還有種種規矩:倘山高路窄無法騎馬時,須由接親的小夥子輪流揹負新娘而行;過河涉水,更得由人背過河,新娘的繡花鞋萬萬不能沾水。
潑水接親
彝族認為,清水能驅惡除邪,送走妖魔,帶來幸福。因此,彝族新婚時一定要潑水,為能經受住這個考驗,在迎親時,男家選派未婚夥子去接親時,既要身體強壯,又要精明能幹,既能招架潑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搶走"新娘的艱鉅任務,往往在推薦人選時反覆審議,擇優錄用,有的不惜長途跋涉,選拔良才。
彝族的迎親是通過"搶"的方式完成的。在“搶親”的頭一天晚上,姑娘們向小夥子展開了猛烈的水戰。姑娘們用潑、淋、灌、射等各種方式凶猛地攻擊小夥子,使來“搶親”的小夥子難以招架。於是,聰明的小夥子便在天黑以前找到存水的地方,悄悄地倒掉一部分,以減輕“水災”的襲擊。
經過一晚上的水潑,當早晨來臨時,“搶親”便開始了。這時,姑娘們擁著新娘,小夥子們前去“爭搶”,姑娘們防守嚴格,小夥子必須機靈多變,乘一瞬間出現的漏洞,搶走新娘便跑,直跑出一二里山路才改為行走。可見,把新娘“搶”到婆家是多麼的......餘下全文>>
誰知道少數民族的彝族都有哪些風俗習慣
“火把節”慶祝共三天:
火把節第一天:祭火。這一天,村村寨寨都會宰牛殺羊,集體分享,並備酒肉祭祖。夜幕降臨時,臨近村寨的人們會在老人們選定的地點搭建祭臺,以傳統方式擊石取火點燃聖火,由畢摩(彝族民間祭司)誦經祭火。然後,家家戶戶,大人小孩都會從畢摩手裡接過用蒿草紮成的火把,遊走于田邊地角,效仿阿什嫫以火驅蟲的傳說。
火把節第二天:傳火。這一天,家家戶戶都聚集在祭臺聖火下,舉行各式各樣的傳統節日活動。小夥們要效仿傳說中的阿體拉巴,賽馬、摔跤、唱歌、鬥牛、鬥羊、鬥雞。姑娘們則效仿傳說中的阿什嫫,身著美麗的衣裳,撐起黃油傘,跳起“朵洛荷”、達體舞。在這一天,最重要的活動莫過於彝家的選美了。年長的老人們要按照傳說中阿體拉巴勤勞勇敢、英武神駿和阿什嫫善良聰慧、美麗大方的標準從小夥姑娘中選出一年一度的美男和美女。夜幕降臨,一對對有情男女,在山間,在溪畔,在黃色的油傘下,拔動月琴,彈響口弦,互訴相思。故也有人將涼山彝族國際火把節稱作是“東方的情人節”。
火把節第三天:送火。這是整個涼山彝族國際火把節的高潮。這一天夜幕降臨時,人人都會手持火把,競相奔走。最後人們將手中的火把聚在一起,形成一堆堆巨大的篝火,歡樂的人們會聚在篝火四周盡情地歌唱、舞蹈,場面極其壯觀。故也有“東方狂歡夜”之稱。
火把節是彝、白、納西、基諾、拉祜等民族的古老而重要的傳統節日,有著深厚的民俗文化內涵,蜚聲海內外,被稱為“東方的狂歡節”。不同的民族舉行火把節的時間也不同,大多是在農曆的六月二十四日,主要活動有鬥牛、鬥羊、鬥雞、賽馬、摔跤、歌舞表演、選美等。在新時代,火把節被賦予了新的民俗功能,產生了新的形式。
1)火把節歌調
彝族地區流傳著十分豐富的火把歌調,雖然形式多樣,但都有固定的火把歌調,由於彝語方言發音不同,大小涼山彝族稱之為“都則朵洛嗬”,“都則”即祭火,“朵洛”意為祝願,“嗬”即為歌;雲南楚雄彝族諾蘇支系稱為“朵則朵額”,“朵則”意為祭火,“額”則是“玩”的意思。彝族的火把節歷來最為隆重,並逐漸衍成了成套的節俗歌調。
在楚雄彝族的這一歌種中,包括有《燒火歌》、《送火歌》、《招魂調》、《同樂調》、《火把節對歌》、《火把節祭歌》等等。演唱這些歌調的時間、地點和歌者亦各有所殊,如《燒火歌》由合戶家長率領闔家在自家屋簷下的“節日火堆”旁圍圈齊唱,以示慶賀;《招魂調》則由各家主婦獨唱,同時手託祭物(糧、鹽、酒、肉),直向自家菜地或糧田走去,邊走邊唱,當返回時,便採一株莊稼苗,示意已將人魂、畜魂和莊稼魂一併接回家來共度火把節,同時象徵迎來人丁清吉、六畜興旺和五穀豐稔之年;《火把節對歌》僅供本寨人們聚會寨邊壩場對歌時所唱;《火把節祭歌》由〈生產和畜牧〉、〈獻酒〉、〈除祟〉、〈稻場祭經〉四部分組成,由祭司畢摩在火把節當夜進行祭祀時誦唸的歌調,反映了彝族以火除祟、祈神求福的原生宗教觀念。
楚雄彝族的火把歌調,唱詞多屬傳統相沿,五字韻句,詞頭句尾有相對固定的襯格,填以“哦夥嘀哩夥”、“阿夥喔、噢來”等類的虛詞演唱,其中部分歌調有較長的虛襯詞樂段,有獨唱、齊唱、對唱加和腔,一般不用樂器伴奏。各歌調以五聲徵調居多,羽調次之。在其徵調式歌調中,常出現徵、宮二重調式音韻交錯的現象,大多以上下樂句為主題演化成中、小型歌體和少量敘事歌體,採用二、三拍子,尤突出“××·×××”式節奏,總體上看,這類火把歌調情感開闊,歌腔質樸,富有力度,民族特色濃郁。
彝族民風民俗的資料
歷史】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長期發展過程中與西南土著部落不斷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
,居住在我國西北河湟地區的古羌人,開始向四面發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國的西南方向遊弋。到3000多年前,這支向西南遊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為單位,在祖國的西南地區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書中常出現的所謂“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勞浸”、“靡莫”等部族。當古羌人遊弋到西南時,西南地區已有與其先後到達的兩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後,他們了百濮、百越長期相處、互相融合,並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晉以後,昆明人與焚(濮)的融合發展為對僚人的融合。漢至六朝,漢文史籍把雲南東部、貴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稱為叟人,有時則以叟、濮並列。
隋唐以來,彝族先民地區有烏蠻與白蠻的分化,烏蠻系由昆明部落發展而成,白蠻系以叟、濮為主體,並與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長期形成與發展中,活動範圍曾遍及今雲南、四川、貴州三省腹心地帶及廣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區應是三省毗連的廣大地區。
彝族歷史上一個重要特徵,是長時期保持著奴隸佔有制度。公元前2世紀的西漢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會已出現遊牧部落與定居農業部落的分化。東漢至魏晉時期,各彝族先民地區繼續分化出一批叟帥、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礎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從原始部落向奴隸佔有制度的過渡。
8世紀30年代,蒙舍詔統一六詔,雲南彝族、白族先民聯合各族上層建立了南詔奴隸制政權,統治中心在今雲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帶,統治範圍達到今雲南東部、貴州西部與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佈地區。
南詔奴隸制王朝曾長期統治彝族先民地區,不能不對當地奴隸制的存在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唐天覆二年(902),南詔奴隸制王朝的覆滅,不意味著彝族先民地區奴隸制隨之消亡。兩宋300多年中,戎(宜賓)、瀘(瀘縣)、黎(漢原)3州的彝族先民,處在宋王朝與大理政權的相互爭取之中,出現了奴隸制經濟相對繁榮的局面。與之相配合,奴隸制生產關係出現了強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況。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騎兵自四川分三道進攻雲南,經彝族地區,促使處於分裂狀態的各彝族地區出現比較鬆散的反蒙古聯合,開始統一於羅羅族稱之下。與之相對應,蒙古貴族加強了對各地彝族茲莫即土長的爭取工作,發展為在部分邊疆民族地區分封各族首領世襲官職以統治當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繼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寧等地設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間,地跨雲、貴、川三省的水西(大方),烏撤(威寧)、烏蒙(昭通)、芒部(鎮雄)、東川(會澤)、永寧(敘永)、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茲莫)連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著基本上相同的奴隸制度,與低下的社會生產力相適應,各彝族地區基本上可以劃分為土司及黑骨、白骨與家奴3個等級。在上述等級關係的基礎上,明代水西、建昌、烏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隸制的上層建築。
康熙、雍正年間,清王朝在彝族地區推行“改土歸流”,給土司、土目、奴隸主勢力以沉重打擊。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部分地區比較迅速地由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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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間有各種各樣的傳統曲調,諸如爬山調、進門調、迎客調、吃酒調、娶親調、哭喪調等。有的曲調有固定的詞,有的沒有,是臨時即興填詞。山歌分男女聲調,各地山歌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彝族樂器有葫蘆笙、馬布、巴烏、口弦、月琴、笛、三絃、編鐘、銅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餘下全文>>
彝族有哪些風俗習慣?都忌諱些什麼?
一、建築習俗
彝族村寨,大多依山傍水,環境幽美。村民一般都依照水流和山勢的走向,選擇向陽、背風、汲水和交通方便的平緩山坡建造房屋。
平坦地區的彝族房屋,一般為土木結構的瓦房。住宅佈局大多是三間正房,分別作為堂屋、臥室和倉庫,左右各有兩間耳房作為廚房和雜物間,俗稱“三間兩耳”。正房正中一間是堂屋,內設俗稱“鍋莊”的大塘,上面置一個支鍋的鐵三腳或三塊支鍋石。火塘是煮飯燒菜的地方,又是全家圍火吃飯、談天、休憩和待客的場所。
在彝族的傳統住宅中,最具特色的是“土掌房”。它以塊石作牆基,用坯砌牆或用當地又粘又韌的紅土夯牆,牆上架樑,染上鋪以竹木,樹枝以及茅草或稻草,上面抹一層稀泥,再鋪以細泥土,灑水捶實、拍平,做成平臺屋頂。“土掌房”就地取材,簡便易建,冬暖夏涼,舒適宜人。生活在林區的彝民,他們的傳統住宅是“垛木房”。這是用破了口的原木,交叉堆垛為牆,屋頂蓋以劈開的木板為瓦,再壓上石塊,俗稱“瓦板房”。
二、飲食習俗
平壩彝區的老百性,平日以稻米、玉米小麥、洋芋等為主食,而高寒山區則以玉米、蕎麥、洋芋為主食。副食為蔬菜、豆類、瓜果和羊、豬、雞等肉類。
逢年過節,或貴客登門,主人要殺雞宰羊甚至殺豬待客。同時,他們殺牲不用刀,殺雞鴨用手捏死,殺羊、豬則用木棒等捶擊頭部,於是俗稱“打牲”,或曰“打羊”、“打豬”。有趣的是,宰殺之前,主人要請客人先驗看牲畜,以示主人的城意和對客人的尊敬。烹煮時,主人把剁成拳頭大小的肉塊下鍋燉煮。吃起來又鮮又香,十分可口。因肉塊似砣,又因用手託著吃,故曰“砣砣肉”。
彝民嗜酒,男女老少皆能飲酒,他們喝酒時,常先把酒倒進大碗裡,你喝一口遞給我,我啜一口傳給他,大家依次輪流喝著這一碗酒。於是,人稱彝家這種喝酒方式為“轉轉酒”。
彝族熱情好客。他們宴客時,往往只有男主人陪客,或讓客人先吃,女主人等客人吃完了才吃。所以,作客彝家,切不可把酒菜都吃光了。同時,就餐後告辭時,客人要贈送一些禮物或留下一些錢,以示答謝。
三、服飾習俗
彝族是個聰明、智慧的民族,他們用靈巧的手裝扮自己,加上彝族支系繁多,各地服飾均名具特色。因而,在中國各民族中,彝族服飾甚為多姿多彩。
在亥沙江邊的小涼山地區,彝族男女服飾風格古樸。男子一般都在額頂留一塊三寸見方的頭髮,彝民稱之為“子爾”,把它視為能主凶吉禍福的天神所在。它神聖不可侵犯,任何人也不得觸控,否則,便是對他的最大侮辱,並將災禍臨頭。於是,漢族尊稱為“天菩薩”。他們還用三四米長的黑布纏頭,並將頭帕的一端捲成姆指粗細的長椎形,彝語呼之為“子帖”。因它高挑在額前左方,顯得英姿勃發,漢族稱之為“英雄髻”。男子還有左耳戴一串紅黃色的大耳珠,珠下再綴飾紅絲線。他們一般上身穿黑色窄袖、鑲有花邊的右衽短布褂,下身著寬大多褶、頗似裙子的長褲,外面再披一件下端飾有長穗流蘇的披氈。彝族稱披氈為“查爾瓦”,用黑以羊毛織成。它的用處甚多:防風擋沙,晴天遮日,雨天避水,夜間用它一裹身子又可當被褥,於是人人心備,一年到頭不可或缺。
涼山區的彝族婦女服飾,頗為典雅。以中青年女子為例。她們頭蓋一塊繡花的方布帕,並將頭帕的前端疊成瓦式,遮於前額再用毛線和髮辮纏壓住。雙耳一般都戴有銀質耳環、耳墜,領口飾以一塊銀排花。她們身穿繡花右襟上衣,既寬又短,僅及腹部。下身則用黑、黃、藍、白諸種色布環繞拼接成百褶裙,裙長及地,修長優美,走起路來更是左右搖曳,婀娜我姿。她們外出時,也常常身披一件黑以的“查爾瓦”。
楚雄其他地區的彝族男子服飾,與涼山彝民有所不同。他們一般多用黑布包頭,而不留“天菩薩”,不扎“英......餘下全文>>
彝族的風俗
要圖文並茂,就得去百科看了:
baike.baidu.com/view/2731.htm?fr=ala0_1_1
涼山彝族自治州彝族同胞好不好相處,當地的文化,風俗習慣怎麼樣
彝族同胞熱情好客、沒有邪惡之心、特單純!
涼山彝族自治州位於中國四川省南部,青藏高原東緣橫斷山脈北段,向四川盆地的過渡地帶,北起大渡河,南臨金沙江。這裡是中國彝族最大的聚居區。一般簡稱為涼山州或涼山。
彝族的忌諱
彝族群眾最恨別人叫他們“老彝胞”和“蠻子”,他們認為這種稱呼是對他們的最大汙辱。到彝族群眾家裡作客,要坐在鍋莊 (即火塘)的上方或右方,不能坐在堆放東西和睡覺的下方和左方。忌用腳踏在鍋莊上,更不準從鍋莊上和堆放的柴上跳過。彝族對待客人、一般都用酒肉盛情款待。他們給你東西吃,你必須吃,即使不會喝酒也要少喝一點,表示謝意。不然,就認為你看不起他們。彝家給你吃的東西,只准在那裡吃,不準帶走。否則,就會說你對人不講義氣。
忌戲耍動頭;眾人面前說髒話;彝族家有病人時忌說死傷之類的話;忌說“殺年豬”,而要說“抓年豬”或“拿年豬”;忌對嬰兒用“胖”、“漂亮”、“重”之類的讚詞;忌夜間吹哨;忌拿靈長動物(熊、狗、猴、貓等)肉進屋,也忌食其肉;不論男女,忌跨火塘;禁婦女跨越男人;忌婚喪嫁娶日宰殺山羊;忌以苦蒿杆做筷子及打人;忌從客位方燒蕎粑;火燒蕎麥粑從炎塘裡拿出時,忌馬上翻動及用棍棒穿通;禁食馬、騾、狗、猴、烏鴉、蛇、蛙肉;忌作客不留肉;忌將飯端給主人;忌把鋤頭和斧子放在一起;忌在屋內將鋤或斧子扛於肩上;有孕之婦忌給新娘梳頭,也忌給新娘縫嫁裝
“天菩薩”又稱“指天刺”。是指彝族男子頭頂上的頭髮編成的小辮。習俗認為這是本人尊嚴的象徵。內藏“天神”,主宰著本吉凶禍福,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故他人不得隨意觸控,如被人觸摸了“天菩薩”。本人會以為是件倒黴的事,是凶禍的徵兆, 要與之相搏鬥。犯忌者也會認為是自己輸了理。如果雙方是同等級的,要主動打酒賠禮。如果犯忌者身份低下,輕則殺豬、羊宰牛,大辦酒席賠禮請罪;重則還會被斷臂,甚至被處死其是婦女,更不能亂摸男子的“天菩薩”。如果婦女觸摸了“天菩薩”,那是對“天菩薩”的褻瀆和觸犯,將對男子終生不利。除了女士殺雞買酒當眾賠禮道歉外,“天菩薩”還必須剃掉。否則死後不得昇天。彝族男子即使是仇敵相互械鬥時,雙方也嚴禁觸動對方的“天菩薩”。否則,也要砍去犯忌者的手臂。
宗教信仰
彝族宗教具有濃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崇奉多神,主要是萬物有靈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中,最主要是對精靈和鬼魂的信仰。
①彝族是個崇火的民族,認為火給人類帶來了光明、溫暖、熟食、擺脫了野獸的攻擊等。彝族堂屋的火塘在人們生活中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正因為他們一生都離不開火塘,於是便產生了對火塘的崇拜。彝族把火視為驅邪消災和帶來吉祥幸福的神聖之物,在節日裡,人們燒起篝火,圍火彈琴唱歌,踏歌起舞、盡情歡樂、對火的崇拜,還使他們離開人時,也要有火為伴。在火葬中讓魂歸祖宗發源地,而家人為死者設定的靈牌,則要安放在火塘旁邊的正面牆上。
②彝族還有崇拜黑虎的宗教信仰,並把黑虎視為本族的圖騰和祖先。彝民對黑虎的崇拜觀念還擴大為對黑色的崇尚之俗,認為祖先靈魂喜歡黑色,於是蓋好新房後,要把房子用煙火薰黑方可遷入居住。火葬俗:彝族葬法新異多樣,有樹葬、陶器葬、巖葬、火葬、棺木土葬等不同葬式。尤以火葬和棺木葬為常見
食俗
彝族是西南少數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分佈於中國西南部幾個省。雲南彝族佔 2/3,由於居住的地理環境和資源極為豐富,以農業為基礎的彝族多種植玉米、土豆、大麥、小麥和蕎麥。蔬菜也較為豐富。居住在山區、半山區的彝族喜歡養羊,尤以小涼山的彝族養羊最多。 羊肉是其主要的食源,吃羊時有一些特殊的習俗:羊肝、羊胃先用來......餘下全文>>
彝族有哪些傳統故事?
彝族
開放分類: 中國、文化、民族、歷史、少數民族
目錄• 【歷史】
• 【文化藝術】
• 【服飾】
• 【風俗習慣】
• 【飲食】
• 【民居】
• 【曆法】
• 【宗教信仰與重要節日】
• 【社會經濟】
• 【社會經濟】
【歷史】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長期發展過程中與西南土著部落不斷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居住在我國西北河湟地區的古羌人,開始向四面發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國的西南方向遊弋。到3000多年前,這支向西南遊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為單位,在祖國的西南地區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書中常出現的所謂“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勞浸”、“靡莫”等部族。當古羌人遊弋到西南時,西南地區已有與其先後到達的兩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後,他們了百濮、百越長期相處、互相融合,並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晉以後,昆明人與焚(濮)的融合發展為對僚人的融合。漢至六朝,漢文史籍把雲南東部、貴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稱為叟人,有時則以叟、濮並列。
隋唐以來,彝族先民地區有烏蠻與白蠻的分化,烏蠻系由昆明部落發展而成,白蠻系以叟、濮為主體,並與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長期形成與發展中,活動範圍曾遍及今雲南、四川、貴州三省腹心地帶及廣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區應是三省毗連的廣大地區。
彝族歷史上一個重要特徵,是長時期保持著奴隸佔有制度。公元前2世紀的西漢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會已出現遊牧部落與定居農業部落的分化。東漢至魏晉時期,各彝族先民地區繼續分化出一批叟帥、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礎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從原始部落向奴隸佔有制度的過渡。
8世紀30年代,蒙舍詔統一六詔,雲南彝族、白族先民聯合各族上層建立了南詔奴隸制政權,統治中心在今雲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帶,統治範圍達到今雲南東部、貴州西部與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佈地區。
南詔奴隸制王朝曾長期統治彝族先民地區,不能不對當地奴隸制的存在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唐天覆二年(902),南詔奴隸制王朝的覆滅,不意味著彝族先民地區奴隸制隨之消亡。兩宋300多年中,戎(宜賓)、瀘(瀘縣)、黎(漢原)3州的彝族先民,處在宋王朝與大理政權的相互爭取之中,出現了奴隸制經濟相對繁榮的局面。與之相配合,奴隸制生產關係出現了強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況。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騎兵自四川分三道進攻雲南,經彝族地區,促使處於分裂狀態的各彝族地區出現比較鬆散的反蒙古聯合,開始統一於羅羅族稱之下。與之相對應,蒙古貴族加強了對各地彝族茲莫即土長的爭取工作,發展為在部分邊疆民族地區分封各族首領世襲官職以統治當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繼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寧等地設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間,地跨雲、貴、川三省的水西(大方),烏撤(威寧)、烏蒙(昭通)、芒部(鎮雄)、東川(會澤)、永寧(敘永)、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茲莫)連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著基本上相同的奴隸制度,與低下的社會生產力相適應,各彝族地區基本上可以劃分為土司及黑骨、白骨與家奴3個等級。在上述等級關係的基礎上,明代水西、建昌、烏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隸制的上層建築。
康熙、雍正年間,清王朝在彝族......餘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