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到自己坐牢越獄?
夢見自己坐牢後越獄,這代表什麼?
越獄成功了嗎?坐牢代表你正處於自己的困境當中,越獄代表你想要打破現狀。
夢見自己坐牢被槍斃沒斃成越獄了
補充樓上,近期有牢獄之災,小心一點越獄大難不死成逃犯。這個大胸之罩
夢見自己坐牢進監獄越獄瞭然後自己又回去了
夢而已啦!你近期可能由於勞累或者思想壓力大多夢而已,只能說你睡眠質量不好而已。
坐牢越獄抓到怎麼辦
組織越獄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
組織越獄罪,是指獄中的罪犯有組織、有計劃地逃往獄外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監管秩序。監獄、勞改隊、看守所等監管場所的任務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為了保證監管場所的正常秩序,國家對罪犯的出獄(包括出勞改隊、看守所等)作了嚴格的規定。組織越獄就是違反監管規定,企圖有計劃、有組織地逃往獄外,使監管場所的正常監管秩序受到侵擾。對這種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被關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組織和祕密策劃下有組織、有計劃地逃往獄外的行為。這裡所說的“獄”,是指包括監獄、勞改隊等場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組織、有計劃地逃跑的,也屬於組織越獄的行為。越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衝闖獄門、翻越獄牆、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組織越獄行為,無論採取什麼方式,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在越獄的過程中可能出現搶劫、搶奪看守人員槍支彈藥、綁架、殺害監管人員等其他犯罪行為。對於這種行為一般不按數罪併罰處理,而視為本罪從重處罰的情況。但對於越獄後實施的其他犯罪行為,仍應按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由在監獄、勞改隊等關押場所的罪犯構成。其他人員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對於個別監管人員為越獄的罪犯提供幫助或方便條件的,而按組織越獄罪的共犯處理。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並且具有通過組織越獄的行為以達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為人都出於相同的動機,行為人只要認識到自己在與他人一起共同實行有組織、有預謀、有計劃的逃跑越獄行為而仍決意實施的,即可構成本罪。
二、認定
適用本罪時應區分組織越獄罪與脫逃罪的界限。本罪與脫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現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離監管、羈押場所。兩者的區別是:
1、行為方式不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並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開與國家專政機關對抗;而脫逃罪在客觀方面往往採取祕密逃跑的方式。
2、本罪是多數在押犯勾結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揮、策劃下,有組織、有計劃地集體逃跑越獄的行為。而脫逃罪一般只是個別犯罪分子單獨的逃跑行為。
三、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評論 |
突然夢見自己在牢裡面, 以前坐過一次牢,現在又夢見坐牢是什麼意思? 10分
以前的坐牢你一直有陰影,在心裡揮之不去,導致自卑
男友坐牢了夢見他越獄來看我
所謂的夢能暗示什麼其實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夢中的環境和人物這要區別於您的周圍環境和自身的想象,比如說小孩子夢到掉到水裡很有可能就是尿床了,根據您的說法,很有可能是日夜對男友的思念導致,您要是實在很想念他可以去看看,畢竟一個人在服刑期間最期待的就是什麼時候出獄什麼時候家人來看自己,所以,暗示是沒有科學依據的
被抓坐牢了怎麼辦,不想越獄,越獄出來還要被追緝
因犯罪要被人民法院減刑後,罪犯要認罪服法,積極改造,可以爭取減刑。不要說不能越獄,就是逃跑出去,最終也逃不脫法律的懲處。正所謂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刑法》第七十八條 【減刑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手機越獄只有在美國會坐牢嗎?還是其他地方也一樣?
摘自廣州日報,原文地址gzdaily.dayoo.com/...49.htm
本報訊 那些想盡法子試圖“越獄”的手機使用者如今有了一個“超級支持者”——美國白宮。3月4日,白宮正式迴應了逾11萬美國民眾的請願,公開表態支援智慧手機解鎖合法化。
美國國家版權局去年10月宣佈取消對手機解鎖行為的豁免權。今年1月26日,該決定正式生效,這意味著手機解鎖行為將是非法的。
上述決定公佈後,陸續有美國民眾上白宮“我們人民”官網請願,要求修改上述決定,實現“智慧手機解鎖合法化”,該請願書迅速獲得逾11.4萬人的聯署,超過了白宮承諾的必須迴應的門檻。
4日,白宮網際網路、創新和隱私高階顧問埃德爾曼代表白宮正式作出迴應說:白宮同意超過11.4萬名請願者的觀點,即消費者應當可以解鎖手機,而不必面臨刑事處罰或其他處罰。
白宮發言人表示,奧巴馬政府將支援通過一系列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包括通過區域性的立法修正,更為明確地表明:當消費者不再被服務協議或其他義務限制時,不應用刑事法律或技術落鎖的手段來阻止消費者更換運營商。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主席格納考斯基早前指出,(美國版權局的決定)會引發嚴重的競爭和創新方面的擔憂。
格納考斯基表示,該委員會正在評估這一問題,看各方是否應採取行動,以保護消費者解鎖手機的權利。同時,他也敦促美國國會密切關注此事,並考慮立法的解決方案。
美國版權局本週表示,智慧機“越獄”是合法行為,但平板電腦尚不符規定。(蕭白)
越獄中是否有一個越獄角色在現實中真的坐牢了?
“美劇迷”礎合外電訊息:美國當地時間10月31日,因酒後駕駛致人死亡的萊恩•加里森(Lane Garrison)被當地法院宣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四個月,加里森曾在美國熱門電視劇《越獄》(Prison Break)中飾演“Tweener”。
2006年11月2日晚,加里森駕駛的路虎越野車撞到路邊大樹,車中年僅17歲的貝弗利山高中生維哈根-塞蒂安(Vahagn Setian)不幸身亡,另外兩名15歲女孩也受了傷。發生車禍後加裡森的血液酒精濃度為0.20%,而且他體內檢測出可卡因的成份。
今年5月加里森就承認犯有酒後駕車和交通肇事過失殺人罪。他曾在法庭上邊流淚邊道出自己的悔意:“我每日每夜都記得這次事故,我感到十分難過。”
參考資料:www.meijumi.com/article.asp?id=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