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幕後黑手是誰?

General 更新 2024-05-17

誰是聶樹斌案件辦案負責人?

原公安承辦人員:尚中華、焦輝廣、張日強、杜同福。

尚中華:原任石家莊市原郊區公安分局刑偵副局長,後任石家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隊長,於2009年7月被免去支隊長職務,現任河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調研員。

焦輝廣:2005年各路媒體密集採訪時任石家莊市橋東公安分局東華路刑警中隊中隊長,這位即為撰寫報道《青紗帳謎案》辦案民警1994年10月26日,《石家莊日報》刊載。2005年以後情況不明。

張日強:這一位無法檢索到任何有價值的資料。2005年報道中曾記載張日強為河源市公安機關幹警。

杜同福:2005年報道中曾記載杜同福為山東芝罘公安機關幹警,但經過檢索,杜同福現為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刑警大隊教導員。

據瞭解,當時石家莊市西郊歸橋西公安分局管,橋西分局現已併入裕華分局,部分幹警分流其他分局。當年偵破聶樹斌一案的橋西公安分局已經併入了裕華公安分局,大部分民警也被併入。

檢 察

田麗媛(一審公訴人)

田檢察官已於2009年6月19日(2009年6月19日石家莊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被免去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可能已經退休,無法查到更多的資料。

法 院

一審:(1995)石刑初字第53號,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

審判長 康平平,代理審判員 樑建琴,代理審判員張貴軍,書記員 高雷。

二審:(1995)冀刑一終字第129號,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審判長 趙桂雲,審判員 王振平,審判員 姜楓,書記員劉光輝。

聶樹斌同年四月二十七日被執行死刑。說什麼呢,前後一個多月就執行了,夠快。

提起聶樹斌案,我們不得不首先提到聶樹斌。

聶樹斌,男,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六日出生,漢族,鹿泉市申後鄉下聶莊村人,初中文化,捕前系鹿泉市冶金機械廠工人,住原籍。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被刑事拘留,同年十月九日因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逮捕。

一審合議庭

審判長康平平的公開資料未能檢索到;

代理審判員樑建琴,這位法官後擔任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國家賠償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後任行政庭副庭長,能夠檢索到的截止2010年2月份仍擔任行政案件審判長;

代理審判員張貴軍,這位法官能夠檢索到的截止2012年11月底是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

書記員高雷,這位法官能夠檢索到的截止2010年5月份是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長;

這裡順便提一下原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郭連申,後來擔任長安區人民法院院長,再後來擔任一家律所名譽主任及首席專家顧問。

二審合議庭

審判長趙桂雲,這位法官能夠檢索到的截止2003年11月是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員;

審判員王振平,這位法官能夠檢索到的截止2000年12月底是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員,並且和姜楓在同一合議庭搭襠;另外能夠檢索到2010年的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和這位法官同名同姓,因未檢索到具體信息,所以不敢確定是否為同一人;

審判員姜楓,這位法官能夠檢索到的截止2000年12月底是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員,並且和王振平在同一合議庭搭襠,在有的案件中擔任審判長;

書記員劉光輝,這位法官能夠檢索到的截止2013年1月底是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

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上述信息均從互聯網檢索,非常有限,望海涵,亦請網友補充...

聶樹斌冤案責任人是誰

“聶樹斌冤案製造名單”已經流傳,追責遲滯必令社會“道德審判”【源自網絡】

聶樹斌案再審已經宣判無罪,該案後續的國家賠償、司法救助、追責等工作將依法啟動。其中追責問題,引人關注。

從以往冤假錯案的追責來看,結果未必理想。今年2月份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追責結果公佈,公檢法系統共有27人被追責。除了時任公安分局副局長的馮某某因觸犯職務犯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以外,其餘26人均是黨內處分或行政記過處分。甚至沒有人因此錯案而被降級、撤職或開除,追究刑事責任更遙不可及。對於這樣的處理結果,難免有高舉輕放之嫌,不僅呼格案的家人感到處理不公,民眾和輿論對追責的力度也有意見。

至今,河北有關方面的官方追責行動,仍然沒有跟上公眾的期待。誰製造了聶樹斌冤案,誰又在這個過程當中,阻撓聶案再審,公眾仍然並不知情。因此,連日來,民間要求追責的呼聲,日漸高漲。

這兩天,網上已經流傳出一份“聶樹斌冤案製造者名單”,涉及當年河北公檢法相關辦案人員。這份名單既有普通幹警、司法工作人員,也涉及當年河北政法系統的一些要員。名單是否真實可靠,尚待確認。但網上能夠流傳這樣的名單,確是明明白白指向,倘若官方追責程序不盡快啟動,民間就會開始自行“人肉搜索”、自行“道德審判”。這對司法權威可能又會構成一定程度的損傷。

聶樹斌案追責,首先是要落實辦案者個體的責任,讓每一個錯案責任人都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刑事案件從公安立案偵查開始,到檢察機關批捕起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只要有一關正確把握了事實和法律,就不會得出誤判。所以,聶樹斌案相關辦案人員都該為冤案結果負責。除非有人提出不同意見,只是未被採納;或者承辦人員提出過異議,但被主管領導否定,最後還是發生了錯案冤案。只有這樣的辦案人員才能免除責任。

聶樹斌案21年的糾錯經歷可謂蜿蜒曲折。即使在錯案顯露端倪後,還有人為逃避追責、保住位子,維護既得利益,千方百計地阻撓案件的複查和糾正。不當的權力干預也被猜測是導致此案長期得不到糾正的重要原因。如果這是真的,那麼無論是極力阻止法院糾錯的政法部門的高官,還是那些因“聽話”而不作為的具體負責者,如今都應該承擔阻礙聶案糾錯的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由於王書金強姦殺人案偶然成為聶樹斌案糾正的契機,若在王書金案上訴過程中,確如媒體所言,有關人員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如刑訊逼供王書金),那同樣也要納入此次追責之中,不可遺漏,不可寬恕。

最後,也希望聶案的追責不要混淆黨紀政紀處分與法律追責的關係,不能以黨紀、政紀處分替代司法追責。實際上,嚴重冤案的背後,往往潛藏著嚴重的瀆職犯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的可能。在聶樹斌案已塵埃落定之後,對辦理此案過程中,依據線索,凡是有刑訊逼供、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等嫌疑的,必須納入是否構成犯罪的刑法考量,而不能先定下一律不做犯罪處理的調子。

現在輿論的關切在於,如何不讓聶樹斌案追責變成一筆糊塗賬。聶樹斌案時間長、影響力大,糾錯困難重重,也因此,冤案追責才更有標誌性意義。司法的權威不僅僅在於為冤案平反,依法全鏈條追責,與正義而言同樣不可分割。

2016-12-06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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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聶樹斌案件辦案負責人?

原公安承辦人員:尚中華、焦輝廣、張日強、杜同福。

尚中華:原任石家莊市原郊區公安分局刑偵副局長,後任石家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隊長,於2009年7月被免去支隊長職務,現任河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調研員。

焦輝廣:2005年各路媒體密集採訪時任石家莊市橋東公安分局東華路刑警中隊中隊長,這位即為撰寫報道《青紗帳謎案》辦案民警1994年......

聶樹斌案 背後的阻擊到底是誰,那麼大能量

大的黑幕應該是中國法律制度的漏洞,還有就是辦案人員失職,也有是來自受害者的訴求。

聶樹斌案背後,有多麼深厚的黑幕

大的黑幕應該是中國法律制度的漏洞,還有就是辦案人員失職,也有是來自受害者的訴求。

聶樹斌案是誰偵破的?

是一個人民警察,過後不久採訪時說自己活不長了,好像是有人要整他

聶樹斌為什麼無罪 故意殺人案真凶是誰

聶樹斌被改判無罪,是因為有證據證明他不是殺人犯,是錯案。

聶樹斌案的真凶,是王書金。

21歲的聶樹斌被冤殺,21年後才得以昭雪,公正已經來得過於遲了。真心祝聶家以後一切順利。

阻礙聶樹斌案的人是誰

當地公檢法以及政法委都在阻礙。這些部門有一個部門負責任,就不會產生這個冤案。反過來,要糾正這個冤案,這些部門的領導和辦案人員會受到責任追究。

聶樹斌為什麼被改判無罪 聶樹斌案真凶是誰

聶樹斌被改判無罪,是因不經最高人民法院重審後,認為指控聶樹斌構成犯罪的證據不足、案件存疑,故而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改判聶樹斌無罪。

聶樹斌案的真凶至今沒有從法律上得到認定,也就是說至今不能或沒有通過法院判決來確定究竟誰是真凶。

細思恐極,聶樹斌案背後還有多少未被揭開的真相

大的黑幕應該是中國法律制度的漏洞,還有就是辦案人員失職,也有是來自受害者的訴求。

聶樹斌案關鍵人物鄭成月有官員被抓前要打擊我是怎麼回事?

鄭成月:56歲,河北省廣平縣公安局原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最早披露聶樹斌案“一案兩凶”的公安人員,過去11年一直為聶案平反奔走。

“如今聶樹斌平反了,我心裡掛念的事也少了一件。2016年12月,我在中國政法大學做過一次關於聶樹斌案的講座,在那裡認識了吳革律師。不久之前,吳律師找我去他那兒工作。我打算這次過完年,就去他那裡當刑事法律顧問。不管怎麼樣,新的一年算是有了去處”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那幾天,我在北京,住在航空航天賓館。有幾家報紙記者找我採訪,我一邊接受採訪,一邊等著電視看聶樹斌平反的結果。最早是新華社發出消息:依法宣判聶樹斌無罪。

聽到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最終給聶樹斌平反的消息之後,心裡的石頭落地,我的眼淚就掉了下來。我感謝最高人民法院,為人民伸張了正義。

2016年3月開始,我先後跑了三次聶樹斌原來工作的地方,就是原鹿泉縣冶金機械廠,和律師一起在他曾經出入的地方進行走訪,還去了很多次聶樹斌家裡。就是想為他平反再蒐集一些材料。平反前幾天我還繼續在走訪。

山東高院複查聶樹斌案期間,在選定律師方面,馬雲龍簡單地組織了一個小型的座談會,我也參加了。大家一起討論,誰擔任聶樹斌案的律師最合適,能夠在這個案件上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向山東高院提出一些問題等等,最終使這個案子有一個公平的結論。

這些事我都參加了,但當時還不敢說。聶樹斌案交到山東高院複查前後,有官員把這個案件的矛頭對準我。2016年,這個官員在被抓前下了好多指示,要打擊我,一直到2016年4月16日,他被中紀委正式宣佈“接受組織調查”。

我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共產黨員,不能眼睜睜看著人被冤枉,我要對黨負責,對警察紀律負責。現在,我正準備控告他,追究他在2012年3月8日,親自指揮人,將王書金這樣一個普通的刑事犯罪分子,轉移到其他看守所,在廁所裡對王書金進行長達15天的毆打,迫使他翻供,否認自己是聶樹斌案的真凶。

我今年才56歲,按照公務員法,還沒到法定退休年齡。因為聶樹斌案,從2009年開始,已經處於實質上的退休狀態。那一年,河北省廣平縣組織部宣佈我不再擔任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刑偵業務,崗位由另一名警官擔任。上面說我年齡大了,應該離崗,為年輕人讓道,收了我的槍和辦公室。實際上,那時候我才48歲。我的警察編制還在,但沒了工作,不能辦公,本質上是離職。

我說可以,就回家休息了。連一個警告處分也沒有,我就得灰溜溜地走。沒有工作,只能自謀出路。有時候沒事做,有時候給人打打工,幫幫忙。大多是在北京的律師事務所,就刑事案件提供些意見,互相研究研究,因為之前在公安局一直是做刑偵工作。

2016年,我去了好幾家律師事務所,哪家律所需要幫忙,我就過去,呆得最長時間的是北京西城區的一家律師事務所。這樣臨時性的工作,很難保證正常的生活,北京花費比較高一點。沒辦法,有的時候就只能靠借錢維持。我是個二等殘廢,二十多年前,在射擊場訓練,槍走火,把腿打傷了。

去年年初,我岳母害了心臟病,需要錢做手術,我家向小額貸款公司貸了30萬元。老太太也沒治好,去世了。當初說做了手術還錢。結果對方要打官司。法院審判了,沒給我判決通知書,直接把我的工資凍結了,房產也封了。沒給判決書怎麼生效呢,何況這上訴期限也沒到。

前一段時間,我一直在住院。醫生說,我是糖尿病引起腎病、眼病,腦血管都梗塞了,比較嚴重。2002年,我在公安局體檢時查出得了糖尿病,那時候經常不按點吃飯,身體調節不好,漸漸積勞成疾。這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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