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作者是指?
General 更新 2022年9月13日
行政公文的作者是指指發文機關,公文法定的作者是指依據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章程、決定成立的並能以自己的名義使法定的職能權利和擔負一定的任務、義務的機關、組織或代表機關組織的領導人。
行政公文
公務文書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一定的處理程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務檔案。
無論從事專業工作,還是從事行政事務,都要學會通過公文來傳達政令政策、處理公務,以保證協調各種關係,決定事務使工作正確地、高效地進行。
我國公文有統一性的特點,它的格式、種類、行文規則、辦理等都是全國統一的,一般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