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1998年為什麼取消 取消公糧的意義?
公糧不是1998年取消的,是2006年全面取消的。“公糧”是農業稅的俗稱,取消徵收農業稅的原因是為了減少農民的負擔,增加農民的公民權利。這不僅體現了現代稅收中的“公平”原則,同時還符合當時“工業反哺農業”的趨勢。感興趣的小夥伴可以和小編一起探討公糧1998年為什麼取消。
公糧取消的原因
1、農業稅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俗稱“公糧”。據史料記載,農業稅始於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到漢初形成制度。這一古老的稅種已延續了2600年的歷史。
2、歷史上的“皇糧國稅”一直牽動著中國的興衰。儘管歷史上出現過“兩稅法”、“一條鞭法”、“攤丁入畝”等改革,讓有地產、有錢財的人多納稅。但由於吏治腐敗,從而使負擔轉嫁到農民頭上。
3、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也未停止徵收農業稅。中國是傳統的農業國,農業稅收一直是國家統治的基礎,國庫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稅收。
4、由於農民負擔問題一直困擾中國大陸,為減輕農民負擔,從1992年開始,中國改革開放正式對農業體制進行改革。2006年廢除延續千年的農業稅,標誌中國進入改革開放轉型新時期。
取消公糧的意義
通過上述對“公糧”沿革的相關介紹,相信大家對“公糧1998年為什麼取消”有了一定的認識,我國於2006年全面取消農業稅。停止徵收農業稅不僅是對農民的一種解放,也是改革開放帶來的一項巨大成果。
取消農業稅實際上是對財政稅收結構、小區域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甚至是國家巨集觀經濟結構的深刻變革的開始,意味著國家改革開始走向最艱鉅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