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假翡翠應該如何索賠??
問:去年元旦去廣州華林玉石市場特意給對玉鐲期望已久的母親買了一個三千元翡翠玉鐲,給自己也買了一個280元的翡翠玉鐲。按照華林玉石...
買了假翡翠應該如何索賠?
問:去年元旦去廣州華林玉石市場特意給對玉鐲期望已久的母親買了一個三千元翡翠玉鐲,給自己也買了一個280元的翡翠玉鐲。按照華林玉石市場商家的說法,這裡的行規就是貨品一旦說好了價格就一定要付錢,否則就會被這裡的所有商家追打。
由於當時是假期,廣東省珠寶玉石及貴金屬鑑定中心沒有開門上班,商家帶我們找的是另外一家鑑定中心——“廣東國際鑽石商會”出的鑑定書,後來回家後查詢相關資料才知道這家鑑定中心是民間的,而且鑑定書上沒有該行業所規定的幾個鑑定標誌。
由於該兩個翡翠玉鐲經別人鑑定也有重重疑點,我打算再次將兩個翡翠玉鐲送珠海的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如果證明不是真的翡翠,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過了這麼久還可以退貨嗎?保護消費者索賠權益的有效期是多久呢?當時是由於受到商家所謂行規的威脅而且不懂鑑定的專業知識遭受矇騙,如果商家不能協商解決,我希望能通過法律手段討回一個合理的說法。我應該採取什麼程式來做呢?
答:你可以將翡翠玉鐲送權威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看看該玉鐲的成分是否與商家所宣稱的一致。如果鑑定該翡翠是假的,你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或者市場管理部門反映該情況,取得他們的幫助,並要求商家對翡翠玉鐲實施退換。在交涉的過程中,你需要提供你的購物發票等材料。
依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因此從訴訟時效的角度,你的權益依然受法律保護。如果能證明翡翠是假貨,現在要求退貨應當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
商家以所謂行規作威脅出售商品對你而言存在欺詐,這應當能成為你要求退換假貨的一個依據。但你應當對商家當時的欺詐情節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