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緻學習!
工具/原料
對照教材!
方法/步驟
第一點,處罰是3%。聽證知3日,15,7前告!
第二點,兩種文書《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陳述、申辯及聽證權,《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三點,查封扣押強制措施,30日30,稅務6月或總局!費用我來!凍結專屬30日三十!
第四點,行政調解、和解。稅務行政處罰、核定稅額、確定應稅所得率,賠償和獎勵!
第五點,加罰是一,兩個是大。60不復!
第六點,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據錯誤決定撤銷的,可以更為不利!不能違背真實意思1
注意事項
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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