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業的未來發展歷程及業務演變?

概述

對中國信託業的發展,按照我們傳統的論述和說法,就是按照第一次清理整頓,第二次,第三次的數下去。最近我們看到一些媒體,甚至業界的極少數的已經數到第六次,第七次了。我個人認為對一個行業的劃分,用如此灰色和片面的方式進行劃分,我覺得非常不客觀,也是不科學的,甚至我認為是很荒謬的。下面我想談談我自己的看法,側重講一講在不同階段中主要業務的改變,以及下一步的展望。

改革開放30年當中整個信託業演繹了不同尋常的發展歷程,這段歷程按照時間的順序,我把它分成五個階段。我們在討論的時候也有人反對,最多劃四個階段,後面一個階段可能早一點,所以我把它作為展望階段。

第一個階段,起步實驗階段,從1979年到1999年。這20年當中需要強調的是,一方面中國的改革開放需要信託充當這樣的先頭兵和試驗田,對一些金融創新領域進行探索和實踐。另一方面多數人對信託的內在規律並不理解,既不清楚信託的本源功能和行業定位究竟是什麼,又缺少對該行業宏觀發展戰略和方向的政策引導,相關政策法規嚴重滯後和缺失。

總結起來看,這20年當中,我們想起來似乎很混亂。有人說20年經歷時間最長,業務門類最混雜。但實際梳理起來很簡單,主要乾了兩個事,一個是貸款,一個是證券。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時期,大多數信託公司基本沒有開展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本源業務。利用近來轉型期間出現的政策空白和改革的縫隙,遊走於主流金融機構乃至於靜止的業務外,進行邊緣運作和體外運作,主要扮演拾遺補缺的作用,耕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但是毋庸置疑,中國信託業和信託公司也創造了很多的輝煌,如全國第一家IPO、全國第一家證券營業部、全國第一支境外證券等。所以中國信託業走過的曲折歷程我們應該歷史的、客觀的、公正的去看待和評判。

第二階段往往是被人們所忽視的階段,時間比較短,我們稱為真空停滯階段,特別指1999年到2002年7月,大概是4年的時間。這個期間出臺了信託法和信託管理辦法。當時按照一個省市保留一到兩家信託公司的基本原則,信託公司數量由1999年的230多家銳減到59家。這個期間雖然也有極少數的幾家公司,像上海的上海國投、新華信託2009年完成了重新登記,但是由於相關的法規沒有出臺,也要和其他大部分沒有完成登記的信託公司一樣,全部的業務都處在凍結和停滯的狀態。所以當時的境地非常的尷尬,而且非常奇特。

當時正是因為空白期,所以也沒有具體業務而言。但恰恰是這個空白期,使得諸多的業界同仁反而能夠靜下心深刻的總結和反思我們信託業的發展,深入學習法律法規,這應該是儘管部門通過制度再造的方式引導信託公司走上以信託業務為主業的發展道路,也是迴歸信託行業本源的開始。

第三階段是同仁比較熟悉的,就是一法兩規階段。一法兩規的標誌是2002年的7月18日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的正式實施。正是一法兩規的出臺,成為這個時期主要的法律依據和監管的準則,也是我國信託業能夠規範發展的基石。從此以後信託公司才得以按照一法兩規的相關規定,規範有序的信託本源業務,從此信託業重獲新生。

這個時期當中有很多特徵,在每年的發展報告當中也不斷的跟大家報告。這個期間很多的監管法規是密集出臺的,其中代表性的信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監管理念和策略也有所突破。這五年成立了中國信託業協會,從此有了我們自己的組織。當然一些常有的慣性還時有復發,比如說現在的伊斯蘭信託先後由於嚴重違規而被勒令停止整治,之後出了一些小的法規。

在一法兩規頒佈實施到2007年這五年當中,信託市在夯實發展基礎,更新監管理念,迴歸本源業務,探索中國特色的信託發展道路方面取得了很多的成果,但同時也積累了一些問題。蔡主席曾經指出,信託公司面臨的挑戰既有功能定位問題,也有公司如何根據自身特點和市場規律找準自身定位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有一部分信託公司的經營模式還是非常粗化的,基本沒有經營特色可言。各公司開展的業務同質性很強,投資領域過於分散和寬泛。

這個模式衍生出很多問題,首先就是各個信託公司的專業能力和人才結構根本沒有辦法,也不可能和如此分散和廣博的業務結構相匹配。根據今年4月30日全行業公佈的年報統計,全行業平均每家公司從業員工規模是103人。103個人當中中後臺應該佔50%到60%,真正在前臺一線做業務的也就是三四十人。三四十人真正有主動拓展能力,或者創新能力的也只能佔一半,就剩一二十人。讓這三二十上知航天技術,下知煤礦開採,是非常難的事。這麼多的領域,這麼廣泛的業務,都需要他作出100%的正確的決斷是非常難的事。始終主張信託公司,特別是中小型的信託公司應該走專業化的發展道路,不應該盲目的追求金融超市、金融百貨。

部分資金信託業務的異化,背離信託理財產品的初衷。上午柯主任也強調了,因為信託公司理財產品跟銀行現在推的理財產品是不同的,銀行理財產品在他的管理辦法當中是允許保底保息的,或者是保底不保息。但是在信託理財裡面,不能以任何方式承諾保底。如果我們說只收1%到2%的管理佣金,你的收益是鎖定的,風險是開放的,就是你賺的錢是鎖定的,而你承擔的剛性的風險是無限大的,所以我覺得也不划算,也不匹配。另外當時的業務風險也開始顯現,由於有些公司長期缺乏戰略規劃核心模式,有些構思不顧自身條件,盲目追逐熱點,像二級市場、打新股、房地產遍地開發。這個應該在當時表現的非常明顯。

由於這些問題不斷集聚,信託產品的負債性特徵開始顯現,潛在的監管風險和社會風險不斷的增加。業務主要的特徵在這五年當中有幾個方面。一個是集合資金信託佔絕對的統治地位,基本佔到70%以上。上午我們聽柯主任公佈的數據,今年前三季度數據集合信託業務只佔14%,可是在一法兩規期間應該佔到70%以上。第二是代表了債券應用為主。第三個特徵也是非常有趣的現象,大信託概念被提出,信託的原理廣為應用,而信託公司的邊緣地位卻有增無減。也就是說,在這個期間的後段,信託制度的優越性逐步的被社會所認可,於是我們看到信託資產證券、結合資產管理計劃、QDI爭相搭信託的車。然後由於種種原因,信託公司往往扮演跑龍套的角色,不是主要的角色。

正是由於在這段時期當中信託業務還處在迴歸之後的起步階段,就形成了所謂“四七”模式。70%的信託公司的70%的利潤,主要依賴自有資金的業務,70%的資金為集合信託計劃,其中70%為貸款應用。這就是最簡單的信託公司的經營模式,或者叫業務模式。

第四個階段大家更熟悉了,包括我們新加入的信託公司也都在親歷這個階段,2007年1月份2號主席令,頒佈重新修訂的信託管理辦法和集體信託管理辦法,就是我們俗稱的“新兩規”。新兩法確立以後,信託業發展方向得以明顯,在短短的信託管理規模突破3萬億。因此我們稱之為新辦法框架下的高速擴張階段,主要有幾個閃光點。

一是蒙塵珍珠再現光芒。新辦法頒佈實施後,在這之後境內外業界大牌公司紛紛亮相,對信託公司的股權投資風起雲湧。超過50%的信託公司都引進了一些實力雄厚的戰略投資者,股權機構實現了巨大的轉變。

二是重啟了信託公司重新登記,2007年監管部門先後下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信託公司的相關文件。以後出現了很多新的面貌,這一切標誌著多年擱置的信託公司重新登記遺留問題基本得到了圓滿解決,為信託業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是管理信託資產規模突破萬億,這個發展速度是跳躍性的,2007年是9622億,2008年是1.24萬億,2009年超過2萬億,今年三季度超過3萬億。我們在新辦法出臺以後,2006年只有3617億,四年之中增加了近10倍。

業務轉型初見成效,新辦法出臺以後很多信託公司多或快或慢的進行結構改革,主要體現在客戶結構的高端化、機構化、成熟化,營銷體系的私募化,產品要素的基金化,運用方式的多元化等。這個時期我們監管機構一手抓監管控制,一手抓業務創新。很多信託公司開拓了很多新的業務,歸納起來主要有幾個方面,包括私募股權、銀信合作、政信合作、陽光私募、基金房地產、公益信託。這裡就不把業務一一展開了,我只向談我的一點看法。

私募股權信託究竟是不是畫餅充飢,IPO退出的瓶頸究竟是不是對我們開展信託股權業務顛覆性的障礙,我個人的答案是否定的。從國際經驗來說,PE投資的通過IPO推出的比例只佔5%到10%,所以我覺得退出機制不是問題。PE投資也絕不是畫餅充飢,關鍵是你有沒有這種專業團隊,關鍵你是不是能夠有這樣的專業能力。這是我對私募股權的看法。

第二是銀信合作,很多人認為銀信合作已經走到了盡頭,我個人認為成就別人的大業,廢了自己的信託業是做到了盡頭,但是主動管理,有高科技含量的銀信合作,我認為還有非常大的前景。

房地產我們現在很糾結,當我們興致勃勃的推房地產信託的時候,往往是和調控政策撞車的時候。這個問題從市場原理解釋起來非常容易,但是政策的風險確實要引起我們的關注。與其在現有特有的調控政策下糾纏在開發環節的開發貸款業務上,不如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持有型、出租型存量的房地產上做一些業務,而這個市場潛力是巨大的。

最後我再說一點對陽光私募,就是目前信託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受阻問題的看法。我覺得是塞翁失馬。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我個人認為在信託行業是一個小眾業務。假如我們現在是60家信託公司,我個人認為真正有公共能力和專業能力的信託公司應該在10%到20%,是一個小眾。從歷史看信託公司80%都是做證券的。我昨天跟華寶信託同事在聊,他做證券的團隊有80個人,可我們現在很多信託公司做證券的團隊可能只有8個人,4個人,你管理的資產規模幾十個億,所以做不好。所以證券要客觀的看,不一定跟它糾纏。

我講最後一個部分,就是趨勢展望。趨勢展望我起了一個名字,叫一法三規框架下的突破新階段。我個人的看法是,淨資本管理辦法最重要的意義是明確的引導信託公司儘快從廣種薄收、以量取勝片面追求規模的粗放式模式,向精耕細作,提升業務科技含量和產品附加值內涵發展的經營模式升級轉型。

主動管理型合作理財業務。什麼叫主動管理,是要均衡平等的合作,我們要整合銀行的客戶優勢、資源優勢、網絡優勢、營銷優勢,和信託上的政策平臺、工具優勢、項目優勢和經驗優勢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平等的、均衡的主動管理合作。我歸納了幾個想法。

第一種模式叫兩頭在外,一頭在我。兩頭在外是項目是銀行的,但是由信託全程來做。

第二個模式是主導項目,合作營銷。項目就是我的,銀行就是替我進行營銷。

第三是單一信託,貸款應用。

第四是私人銀行個人信託財富管理制度安排。

我覺得這個可能是下一步銀信合作最有潛質的業務。我們可以再換一個名字,銀信連接財富管理業務,這個過程中以財產保護、財產轉移、財產分割和高端投資,以及信託籌劃為主要目的,把銀行的私人銀行和信託公司的個人信託結合在一起,打造一個財富管理中心。

這個可能需要我們下更大的力氣,但這是不可複製的,也是其他機構無法取代的。

第二是專業化的私募股權投資業務,後面做私募投資的時候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在某一個領域、某一個行業把PE行業做精,就已經很好了,你不能說全部都做,所以要專業化。

第三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業務,我認為應該把精力放在出租型和持有型的房產信託業務上。

第四是產業基金化的基礎信託業務,過去在4萬億拉動的時候,市場嗅覺很敏銳,但是我們首先想到的怎麼讓政府來承諾,我們很難想到澳大利亞的基礎設施基金是怎麼做的,產業基金怎麼能夠跟基礎設施信託業務架構在一起。

而早在三年前李局長就召集業界課題組專門研究過基金設施基金。所以我們認為這是今後業務創新重要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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