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開發,婚外情、婚外同居的概率也逐年增加。小三事件也不斷爆發。這些對婚姻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衝擊,那麼作為婚姻另一方的受害者可以要求婚外情的精神損失費賠償嗎?要想獲得賠償就得有證據證明,那麼又有哪些證據可以作為證明婚外情的有效證據呢?下面,本文為您解答以上問題。
一、婚外情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的賠償?
在婚姻存續期間因為婚外情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的賠償的,我國法律只支持離婚精神損失賠償。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請求離婚精神損失費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況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因此,並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婚外情可以請求的離婚賠償必須是以下兩種情況: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兩種情況外,像嫖娼、一夜情、通姦、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請求婚外情離婚賠償。如何認定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成為請求婚外情離婚賠償的關鍵。
二、需要什麼證據證明?
婚外情可以請求的離婚精神損失賠償只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兩種情況。下面我們分別說明。
(一)重婚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雙方親密合照、租房合同、購物憑證等,婚外情者不乏家外有“家”,這個“家”要麼臨時租賃的,要麼一鄭千金購買以博得紅顏一笑,不管是租賃合同,還是購房合同,合同上的名字通常是第三者。
由於每個婚姻家庭所遇到的情況都是有所不同的,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三、有哪些證據可以作為證明婚外情的有效證據
根據司法實踐總結的以下幾點可以作為證明婚外情的有效證據。
一是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決定書。賣淫嫖娼在我國仍屬於違法行為,公安機關進行打擊時往往也做得很絕,不但出具書面處罰決定書,還會罰款、甚至治安拘留,可謂鐵證如山,當事者有口難辯;
二是“保證書”、“悔過書”等一類書面文字,婚外情突然暴露,過錯方為息事寧人往往慷慨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過,這實際上屬於親筆供詞,日後難以翻供;
三是雙方親密合照、租房合同、購物憑證等,婚外情者不乏家外有“家”,這個“家”要麼臨時租賃的,要麼一鄭千金購買以博得紅顏一笑,不管是租賃合同,還是購房合同,合同上的名字通常讓婚外情者脫不了關係;
四是雙方往來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由於短信、電子郵件等虛擬性質,提交法院前,應先通過公證機關公證,才可以成為合法證據被法院採納。
以上這些證據並不能涵蓋所有,因為每個案情都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案情更是無比複雜,如果我這篇文章沒能未您解決問題,您可以諮詢專門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能為您提供更專業的服務。責任編輯:許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