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調查是調查機構出於贏利目的,以合法調查而獲取委託資訊的商業性服務。
商業調查注意事項
(1)商業調查取證必須依據法定程式進行、收集證據的程式、方式、方法都要合法。調查取證時必須有2個人以上參加,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要保密,扣留與貪汙、挪用、賄賂等違紀行為有關的財務時,要經過法定程式得到法定機關的批准。嚴禁採取限制人身自由、逼供、誘供指供等情況的發生。
(2)商業調查取證要主動、及時,以防止違紀人員為掩蓋其錯誤、逃避處罰而進行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毀滅證據等情況的發生。
(3)商業調查取證必須客觀、全面。一切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事實,按照證據的本來面目去收集。不能誇大,也不能縮小,更不能歪曲或捏造。凡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證據都要收集。
(4)商業調查取證必須依靠群眾。要尊重和相信群眾,虛心向他們請教,以取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援。
(5)商業調查取證必須深入細緻。不放過任何疑點和微小的痕跡。往往一個微小的痕跡對案件的突破起著決定性作用;而排除一個疑點則可能成為偵破一個複雜案件的轉機。
(6)商業調查取證時應該儘可能地運用現代科學技術,這是彌補辦案人員經驗不足或感覺器官難以判斷的最好辦法。如筆跡、腳印、指紋、血型、聲音等的鑑定,就需要藉助於現代科學技術才能解決。
商業調查方式
一、自行調查
進行調查訪問,收集訴訟證據,主要是依靠自行調查,通過親自調查,掌握證據材料。自行調查的方法和步驟有:
1、根據案件性質分清調查物件;
2、根據調查物件確立調查途徑;
3、講究律師調查方式。
二、委託調查
對路途較遠,調查費用較大的事項,可以委託被調查物件所在地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委託異地律師事務所調查時,要簡要說明案件的基本情況,提出調查的內容,目的,物件和要求。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應在1個月內調查完畢,向委託人告知調查的結果。
三、申請調查
對有些事項律師調查有一定困難或時間緊迫來不及調查時,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對於那些比較複雜的案件,也可以與法院協作,共同進行調查,但批准權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