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同居關係,同居財產怎麼分,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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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外的人想進去,圍牆裡的人想出來。隨著人們理性的加強,大部分的年輕人選擇了同居。有的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可也有的人說了拜拜。說拜拜的人一般都會問如何解除同居關係,解除同居關係,同居財產怎麼分,如何分?其實,如何解除同居關係並不像大家想象的那麼複雜,複雜的是同居財產怎麼分,如何分的問題。下面就為大家一一解答。

一、如何解除同居關係?

由於非法同居詞語的存在,很多人認為只要是沒有結婚的同居,法律都不會保護。這種說法部分是正確的。在法律上並不存在非法同居的用詞,只是規定對於不辦理結婚證的,法律不予保護。因此,很多人認為如何解除同居關係是很複雜的。其實不必擔心。如何解除同居關係根據同居關係的不同有著差別。首先,同居關係分為:雙方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三種情況。因此,下面就這三種情況如何解除同居為大家詳細解釋。

1、 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說,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係,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但是對於“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係後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會管。

2、 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只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係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係,不限於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範圍。

3、 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係並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怎麼樣,如何解除同居關係並不複雜吧?其實,最複雜的在於同居財產怎麼分,如何分。法律又不保護,同居財產按照上面標準來分呢?不要著急,由於這種情況的普遍性,法律對此也是有辦法的。

二、同居財產怎麼分,如何分割?

想要解決同居財產怎麼分,如何分的問題,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哪些同居財產可以分,哪些不可以分。如果雙方在同居時,約定同居期間的財產歸自己所有的,則同居財產如何分割並不存在什麼難題,只需要按照約定處理即可。問題是,有些礙於情面或者由於感情的問題,並未約定同居財產的歸屬。那麼,就需要由法律確定同居財產的歸屬,然後才能解決同居財產怎麼分的難題。同居財產分割一般情況下分割的是共同財產,對於同居期間的個人財產,一般情況下個人歸個人。同居財產怎麼分割首先需要確定同居共同財產的範圍。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確定了同居共同財產後,才可以確定同居財產如何分割,那麼同居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是:1、可以分割的財產,按各自享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財產,根據生產和生活的實際需要歸一方所有,分得該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

3、對當年無收益的養殖業、種殖業,從有利於發展生產和經營管理考慮,合理分割或折價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4、對雙方共同投資的與他人合夥經營的企業或店鋪等,由雙方就該合夥投資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或視經營情況折款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5、共同債權各半分享;共同債務各半償還。但共同債權、債務份額不均等的,按份額享有和承擔。對共同債務應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同居財產怎麼分是個比較複雜的問題,特別是牽涉到房產更是難以分割。比如,你付首付,共同還貸,共同出資,共同還貸等等都是很難解決的問題。因此,如果對同居財產分割有爭議的,還是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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