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指法彈琴時,應雙手配合彈奏,左右手各有分工。右手主要用以彈弦。彈弦時,可運用大指、食指、中指、名指(無名指),不用小指(禁指)。右手彈弦時,要求乾淨利落,不可拖泥帶水。右手彈弦時,若向外彈(從身體一側彈向琴徽一側),稱為彈“出”。若向內彈(從琴徽一側彈向身體側),稱為彈“入”。右手的指法,常用的約有三十餘種。其中最基本的指法有八種,分別為:託、擘、挑、抹、剔、勾、摘、打。託 ()右手大指向外彈出為託。 擘右手大指向內彈入為擘。 挑右手食指向外彈出為挑。 抹右手食指向內彈入為抹。 剔右手中指向外彈出為剔。 勾右手中指向內彈入為勾。 摘右手名指向外彈出為摘。 打右手名指向內彈入為打。 2、其它常用指法右手的八種基本指法,相互組合為用,則形成了右手的其他指法。 抹挑 (挑)右手在同一弦上先抹後挑。 勾剔右手在同一弦上先勾後剔。 歷右手由內向外連挑數弦。 如一右手同時剔相鄰按音和散音同音的兩弦,同出一聲。雙彈右手在一按一散兩弦上,由內向外先剔後挑。 抹勾右手在同一弦上先抹後勾。 圓摟右手兩根弦上,用抹與勾同時各彈一弦。 全扶右手用食、中指同兩弦上,先連抹再連勾。 輪右手在同一弦上,摘、剔、挑依次彈出,連得三聲。 半輪右手在同一弦上,剔、挑依次彈出,連得二聲。 背鎖右手在同一弦上,剔、抹、挑依次彈出。 短鎖右手在同一弦上,先抹、勾兩聲,再接背鎖。 長鎖右手在同一弦上,先抹、挑兩聲,再接短鎖。 打圓右手在兩根弦上,一挑一勾,少息再快速挑、勾、挑,再勾,再挑,共得七聲。 滾右手名指自某弦連續摘至某弦。 拂右手食指自某弦連續抹至某弦。 撥右手食、中、名指微曲併攏,在一按一散兩根弦上,用腕力作斜勢向左內拂弦,同得一聲。 剌右手食、中、名指微曲併攏,在一按一散兩弦上,用腕力作斜勢向右外彈出,同得一聲。 撥剌右手先撥後剌。撮右手食指挑一弦,同時中指勾一弦,稱為 “ 小撮 ” 。右手大指託一弦,同時中指勾一弦,稱為 “ 大撮 ” 。反撮右手大指擘一弦,同時中指剔一弦。 索鈴左輕點哪一弦,右手就挑哪一弦,自內向外連續挑出。 疊右手在一根弦上,快速抹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