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設計方面,形式美貫穿於整個設計過程之中,離開了形式美,就會失去應有的設計魅力,不能吸引人,因而形式美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方法/步驟
(1)對稱和平衡。對稱給人的感覺是有秩序、莊嚴肅穆和安靜平和的美感,傳統的建築形式大多是對稱的,例如宮殿、廟宇的設計以及室內的藻井圖案等。但對稱也有不足之處,它存在著過於完美,缺少變化的弊端,具有呆板、靜止和單調的感覺,所以要在總體對稱的形式下,求得區域性的變化以補充對稱的不足。而不對稱的平衡就是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在酒店設計中存在著多種對稱和平衡的關係,例如平面的佈局、立面的外觀等。
(2)節奏和韻律。建築及酒店設計十分廣泛地運用節奏和韻律形式,所謂“建築是凝固的音樂”的說法其意義就在於此。
重複:重複就是相同或近似的形象反覆排列,其特徵就是形象的連續性。連續性是一種自然現象,也是酒店設計中常用的一種設計手段,特別是在地面的鋪設、牆面的造型和天花板的藻井運用十分廣泛,表現出一種整齊的美。在室內設計中,為了強調室內的大堂、門廳等聚集度較高的廳室,在天花或地面處理上可選擇發射構成的方式,使視覺向廳室的中心集中。
(3)對比與變化。酒店設計存在著多種的對比關係,如空間的大小、高低之間的對比與變化,空間與傢俱之間的對比與變化,水平線與豎直線或斜線的對比,直線與曲線的對比等,通過對比可以襯托出彼此間的個性特點,使室內設計更加充滿活力,如果沒有對比,其設計必然呆板、枯燥無味,通過適當的變化使設計內容趨於多樣性。
(4)調和與統一。調和與統一就是酒店設計中的各個組成部分的關係,必須有共同的因素存在,能夠和諧一致,產生美感。在酒店室內設計中形象特徵的調和統一,明暗和色彩的調和統一、材質肌理的調和統一和帶有方向性的形象的調和統一,要按照調和與對比、統一與變化的構成規律,在限定的空間中進行整體構成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