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各種辦理程式一直是大家所關心的,尤其是身處異地工作生活,一旦身份證出了問題,能否異地辦理呢?其實早在去年的7月1日,江蘇就實行了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和有效期滿換領省內異地辦理。
方法/步驟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稽核簽發。
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稽核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週期。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這些人辦不了:1.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資訊難以確認身份的。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這些人辦不了:2.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注意事項
對於以上兩種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