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協議離婚材料、證件、手續有哪些,如何辦理?

如今,涉外婚姻日漸增多的同時離婚的也不少,如果是協議離婚的,在辦理涉外協議離婚過程中,需向準備哪些證件、證明材料呢?本文將為你答疑解惑。

一. 涉外協議離婚去哪兒辦理?

一般是,國內一方居民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比如北京,就是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

二. 涉外協議離婚如何辦理?雙方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涉外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不適用涉外協議離婚,而應當訴訟離婚。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離婚;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構辦理。

三. 涉外協議離婚材料有哪些?需要哪些證件?

(一)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複印件)2.本人《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複印件);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 婚協議書》。

(三)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複印件);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補充說明:1.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辦完離婚登記後,需要提交註銷後的《結婚證》複印件。對於涉外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四. 涉外協議離婚程序,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1.出示證件。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託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2.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3.填寫《離婚協議書》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4.審查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5.發證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6.申請涉外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託他人代領;7.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8.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如果在涉外協議離婚材料、證件、手續有哪些?如何辦理?問題上還有疑問,不妨諮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都精通專業的法律知識,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能為你排憂解難,解決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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