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官司怎麼打、變更贍養關係糾紛,贍養糾紛去哪起訴?
一、贍養糾紛有哪些?
(1)、贍養費官司怎麼打?
贍養是晚輩對長輩應盡的照顧其生活的義務。我國婚姻法第15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有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婚姻法第22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對於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據他們的不同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其次,子女要在日常生活中扶助父母。關於因索要贍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必要時,權利人有權依訴訟程序提出請求。
(2)、變更贍養關係糾紛
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間,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父母、養子女和養父母、繼子女和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或繼母之間。不僅發生在父母之間,而且發生在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已經死亡的外祖父母、祖父母之間。例如,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說,子女和別人建立收養關係後,便解除了和親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所以,從法律上講,養子女對生父母不再存在贍養的義務了。因此提出糾紛的適用該案由。
二、關於贍養糾紛去哪起訴?
對於多子女老人提出贍養訴訟案件的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追索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這個規定為老年人在自己所住地法院提起贍養訴訟提供了法律依據,避免了某些法院因贍養訴訟審理出現困難怕麻煩而“推管轄”的情況,極大地方便與支持了老年人的贍養訴訟,體現了我國法律對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特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