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申請辦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有兩種方式:一是本人親自辦理,二是委託中介辦理。
借款人直接向市資金中心申請辦理貸款
第一步 “中心”諮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資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複印件);(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審批:市資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第五步 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複印件)到市資金中心,由市資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
第六步 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七步 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後,由市資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
第八步 按月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