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如何舉證索賠??

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如何舉證索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以證明自己的主張或反駁對方的主張。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後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如何舉證索賠?

步驟/方法

侵害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所地等情況。

人身受到侵害的應當提供:

  (1)提供侵害人在何時何地實施何種違法行為,雙方誰的過錯的證據,以及該行為造成受害人損害結果的證明材料。如物證、照片、證人證言、視聽資料及對方當事人的承認材料。

  (2)提供醫院診斷證明、病歷複印件、法醫鑑定、醫療費單據。轉院治療的,還應提供當地醫院的轉院證明。

  (3)提供住院及出院後誤工證明,如病歷及休假條、單位扣發工資天數及數額;工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工齡工資和固定獎金。

  (4)提供醫院批准專事護理的人數、天數,以及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

  (5)提供往返醫院的車船票、住宿費發票。

  (6)受害人殘疾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的,提供傷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實際撫養的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數及姓名、性別、年齡情況,以及受撫養人是否還有其他撫養人撫養等證明。

損害財物的,應提供財物所在地及財物受損壞程度情況,包括實物、照片、證人證言及財物原價值和現殘值,經過修復的提供修復費用單據等證明材料。

侵害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造成經濟、精神損害的,提供侵害人的動機、目的、行為方式、侵害場合、造成的後果及侵權行為是否獲利等證明材料。

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財產、人身損害的,提供該產品原物或遺留物;產品生產或銷售單位出具的發票,訂立的購銷合同、產品質量規定標準、產品不合格的依據,造成財產、人身損害後果及其費用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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