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與外匯之關門捉賊?

三十六計中的第二十二計關門捉賊原文說:“小敵困之。剝,不利有攸往。”雖然我們現代人對於關門捉賊從字面上通常會把這條計策理解為把門關起來,不要讓小偷逃走,但從關門捉賊的原文來看,古人似乎對於關門捉賊有另外一種更為深刻的理解。

方法/步驟

的確,關門捉賊的按語中,古人對這條計策有更為詳細的解說。古人按語說:“捉賊而必關門,非恐其逸也,恐其逸而為他人所得也;且逸者不可復追,恐其誘也。賊者,奇兵也,遊兵也,所以勞我者也。吳子曰:‘今使一死賊,伏於礦野,千人追之,莫不梟視狼顧。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人投命,足懼千夫。’追賊者,賊有脫逃之機,勢必死鬥;若斷其去路,則成擒矣。故小敵必困之,不能,則放之可也。”

這是什麼意思呢?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關門捉賊,不僅僅是恐怕敵人逃走,而且怕它逃走之後被他人所利用。如果門關不緊,讓敵人脫逃,千萬不可輕易追趕,防止中了敵人的誘兵之計。書《吳子》中特別強調不可輕易追逐逃敵。他打了一個比方,一個亡命之徒隱藏在曠野裡,你派一千個人去捉他,也會十分困難,這是為什麼呢?主要是怕對方突然襲擊而損害自己。所以說,一個人只要是玩命不怕死,就會讓一千個人害怕。根據這個道理推測,敵軍如能脫逃,勢必拼命戰鬥,如果截斷他的去路,敵軍就易於殲滅了。所以,對弱敵必須圍而殲之,如果不能圍殲,暫時放它逃走也未嘗不可,千萬不可輕易追擊。

由此可見,所謂的賊其實指的是“奇兵”、“遊兵”,是來騷擾我們的。因此,對付這種“賊”就有兩種有效的方法:(1)一鼓作氣把這種“賊”消滅掉;(2)在不能一下子消滅掉的情況下,就放他走,並且不去追趕。第二種方法也有一點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的味道。眾所周知,在我們外匯市場中也有種“賊”,那就是當每次大的行情要發動的時候,在超短週期上,總有與大趨勢運行方向相反的買賣信號出現,雖然根據這種超短週期上出現的買賣信號操作也會獲得微薄的收益,但是卻要承擔巨大的風險。筆者就習慣把這種買賣信號叫作“賊”,它其實就是一種“奇兵”、“遊兵”,是來騷擾我們的。對付這種“奇兵”、“遊兵”想要一鼓作氣消滅對方明顯是不可能的了。既然第一種方法不行,那就只有採用第二種方法了。那就是放棄這種超短線上的獲利機會,因為我們知道想要把握超短線上的獲利機會實在得不償失,一不小心就會中了“敵人”的“誘敵之計”,被深度套牢。與其這樣還不如主動放棄這種超短線上的獲利機會,騰出精力、財力、人力,去把握主要趨勢,殲滅“敵人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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